1. 了解常用的修辭方法,并體會在文章中的表達效果
2. 判斷常用的修辭方法的種類并理解其表達作用
3. 在交流和寫作實踐中能恰當?shù)剡\氣比喻、擬人、夸張、排比、對偶、反復(fù)、設(shè)問、反問等修辭方法。
修辭方法是為了更好地表達一定的思想內(nèi)容而采取的有一定表達效果的語言方式。
掌握常用的修辭方法,可以更好地運氣語言表達思想感情,使語言準確、鮮明、生動,具有更強的感染力和說服力。
一、比喻:利用不同事物之間的某些相似的地方,借用一種事物來說明另一種事物的方法。
作用:描繪一種事物時,使語言形象、生動富有感染力。
比喻包括三部分:被比喻的事物,叫做本體;作比的事物,叫做喻體;聯(lián)系本體和喻體的詞語,叫做比喻詞。這三部分不一定在所有的比喻句中都同時出現(xiàn),根據(jù)三部分之間的關(guān)系變化
比喻一般分為三種:明喻、暗喻、借喻。
注意事項:
1. 感情要鮮明,即同樣的一個本體,比作同樣的喻體,但是因為引發(fā)的結(jié)果不同,所以導(dǎo)致句子出現(xiàn)褒貶不同感情色彩。如:小明像只猴子似的在班級活蹦亂跳,把班里搞得烏煙瘴氣(把大家都逗樂了)。
2. 本體和喻體必須是不同類的事物,而且二者之間必須有相似點。如:妹妹快活得好像一只林中的小鳥。
3. 作喻體的事物要具體,為人所熟知,運用比喻時要求力在構(gòu)思上創(chuàng)新。如:樹縫里也漏著一兩點路燈光,沒精打采的,是喝水人的眼。
二、擬人:把人的特性賦予事物,讓事物像人一樣活動,有思想、感情,能說人話。
作用:使抽象的事物具體化,讓語言鮮明、形象、生動。反映出事物的特點;表達出作者感情。
分類:
1.把事物直接當人來描寫。如:古老的威尼斯又沉沉地入睡了。
2.人直接同事物說話。如:風(fēng)最討厭了,每次都偷偷地掀起我的衣襟。然后在旁邊大叫,羞!羞!羞!真是氣死我了!
三、夸張:表現(xiàn)對事物有突出的異乎尋常的感覺時運用,能增強語言的力量,啟發(fā)讀者或聽眾想象力。
分類:
1.擴大夸張:故意把客觀事物說得'大、多、高、強、深……'的夸張方式。如: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黃河落九天。
2.縮小夸張:故意把客觀事物說得'小、少、低、弱、淺……'的夸張方式。如:芝麻粒兒大的事,不必放在心上。
3.超前夸張:即在時間上把后出現(xiàn)的事物提前一步的夸張形式。如:農(nóng)民們都說:'看見這樣鮮綠的苗,就嗅出白面包的香味來了。'
四、排比:把三個或三個以上結(jié)構(gòu)相同或相似,語氣一致的短語或句子排列在一起來表達相關(guān)的內(nèi)容,借以增強表達效果的修辭方法。
作用:增強語言的節(jié)奏感、旋律美,有力地渲染藝術(shù)形象,充分地抒發(fā)思想感情,使句子節(jié)奏鮮明、氣勢磅礴,使情感表達有痛快淋漓之感。如:海上的夜是柔和的,是靜寂的,是夢幻的。
五、反問:是用問的形式表達確定的意思或者加重語氣進行強調(diào)的修辭方法。
作用:使表達更鮮明有力,感情更強烈。
類型:
1. 用肯定形式表示否定意思。如:這是鬧著玩的嗎?
2. 用否定形式表示肯定意思。如:這不是偉大的奇觀嗎?
六、設(shè)問:也叫疑問、提問,是為了突出強調(diào)、啟發(fā)引導(dǎo)或抒發(fā)感情而有意提問的修辭方法。根據(jù)需要,可自問自答,也可不答。
作用:引起注意、啟發(fā)思考、加深理解,并使論點突出,增強文章說服力。如:是怎樣小的小船呢?兩個人并排仰臥,剛合適,再沒法容第三個人。
七、雙關(guān):在特定的語言環(huán)境中,故意讓一個詞語或一句話獲得雙重意義的修辭方法。
作用:使表達委婉含蓄、幽默風(fēng)趣而耐人尋味。如:東邊日出西邊雨,道是無情還有晴。(劉禹錫《竹枝詞》)
八、反語:用一種與本來意思相反的詞語或句子表達的修辭方法。
作用:使表達感情更強烈,耐人尋味。
分類:
1.表示諷刺的反語。如:有幾個'慈祥'的老板到小菜場去收集一些萵苣的菜葉,用鹽一浸,這就是他們難得的佳肴。
2.表示親密、友好感情的反語。如:幾個女人有點失望,也有些傷心,各人在心里罵著自己的很心賊。
九、引用:說話或?qū)懳恼聲r,引用別人的話,或引用大家熟悉的成語、典故等。
分類:
1.直接引用。一般在引用部分的前面或后面說明其出處、來源。如:'八月十八潮,壯觀天下無。'這是蘇東坡詠贊錢塘江大潮的千古名句。
2.間接引用。一般不說明出處,直接把引文組織到文章中。如:山間綠樹紅花,江上竹筏小舟,讓你感到像是走進了連綿不斷的畫卷,真是'舟行碧波上,人在畫中游'。
十、對比:把正反兩個事物或一個事物相對的兩個方面放在一起對照比較的修辭方法。
作用:鮮明地顯示出事物間的差別或者能突出說明某一方面,增強說服力。如:有的人活著,他已經(jīng)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
十一、對偶:用字數(shù)相等、結(jié)構(gòu)相似的兩個句子或短語來表達意義相近、相關(guān)或相反的修辭方式。
作用:借助對稱的形式與和諧的音節(jié),使表達的內(nèi)容相互補充、相互映襯,增強語言的表達效果。
類型:
1.正對。上下句意思相近、相似、相補、相襯的對偶形式。如:墻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對。上下句的意思相反或相對的對偶形式。如:革命家赤膽忠心,雖死猶生;野心家禍國殃民,生不如死。
3.串對(流水對)。上下句的意思具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shè)關(guān)系的對偶形式。如:才飲長沙水,又食武昌魚。
十二、反復(fù):有意重復(fù)使用某個詞語、句子或句組的修辭方法。
作用:用于說理文中,起強調(diào)作用;用于抒情詩或抒情散文中,加強感情,結(jié)構(gòu)上,間隔反復(fù)起到承上啟下、劃斷分層的作用。
分類:
1.連續(xù)反復(fù)。如:盼望著,盼望著,東風(fēng)來了,春天的腳步近了。
2.間隔反復(fù)。如:漫畫上畫著一位廠長,有人告訴他車間停工待料了,他無動于衷;有人告訴他產(chǎn)品大量積壓了,他無動于衷;有人告訴他廠房著火了,他無動于衷;有人告訴他局長來檢查了,他便立即活動起來。
十三、借代:不直接說出要說的人或事物,借用和這個人或事物有密切關(guān)系的事物代替。
分類:
1.用事物特征代替本體事物。如:雄兔腳撲朔,雌兔眼迷離;雙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2.具體代抽象。如:槍桿子里面出政權(quán)。
3.專名代泛稱。如:我們的時代需要千千萬萬個雷鋒。
4.形象代本體。如:車上坐著兩個老爺,東邊的一個是馬褂,西邊的一個是西裝。
注意事項:
1.抓住事物最典型的特征。
2.借代事物應(yīng)在一定的語言環(huán)境中有所交代。
3.借代的借體和本體不能同時出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