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福2018作為平安個險渠道的旗艦產品,其優(yōu)勢可以用“大而全”這三個字來概:一款保險就可以附加N多保障責任。我們以30歲男性投保50萬保額為例,來看一下這款產品:
缺點 1:保費太貴
30歲男性,投保50萬保額的重疾險,年交保費為20736.55元(20年交費)。
換成其他公司的重疾險,比如國壽福,同等保額年交保費為16821.42元。
如果換成合資公司的重疾險,比如同方全球的康健一生多倍保,同等保額年交保費為12100元。
缺點 2:等待期內發(fā)病退還現(xiàn)金價值
其他公司的重疾險產品,等待期內發(fā)病一般都是退還保費,而不是現(xiàn)金價值。
以平安福2018為例,30歲男性投保50萬保額,年交20736.55元。其中附加平安福提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的保費是6250元。
如果等待期內發(fā)病,能退回來625元左右。
缺點 3:輕癥保障有 “水分”
平安福2018號稱保障20種輕癥,不同疾病最多可賠付3次。實際上輕癥數(shù)量存在病種拆分現(xiàn)象:早期惡性病變、原位癌、皮膚癌等三種輕癥,在其他保險公司的重疾險產品合并為一種輕癥。
而且,保障的輕癥疾病 沒有包含不典型心肌梗塞、冠狀動脈介入手術、輕微腦中風后遺癥等高發(fā)病種。
缺點 4:重疾保障賠付條件嚴苛
以糖尿病為例,平安福2018關于“嚴重I型糖尿病”的賠付條件如下圖所示:
而其他公司,是這樣的:
缺點 5:要獲得額外賠付的癌癥保障,比中500萬的彩票還難。
平安福2018創(chuàng)新性地推出了癌癥多次賠付保障。如果不看條款,我們會想當然地覺得這是一個特別好的東西。但是,保險本質上是一份合同,既然是合同,就要以條款約定為準。我們來看一下平安福關于癌癥多次賠付的定義:
我來通俗的解釋一下,為什么這項保障很難拿到:
首先,初次確診的重大疾病必須是惡性腫瘤,確診其他重大疾病就不行;
其次,初次確診惡性腫瘤,生存滿5年后,第二次確診惡性腫瘤,才可以申請惡性腫瘤保險金;
一個人第一次得了惡性腫瘤,活了5年,再得一次惡性腫瘤,這樣的概率,比中500萬還難吧?
缺點 6:捆綁銷售的長期意外險,價格也忒貴了!
平安福2018捆綁銷售的意外險,保額50萬,保障至70歲,20年交費,每年需要交2500元。
一位30歲的男性,買50萬保額的意外險需要多少錢呢?
答案是200元左右。
200元的東西,你賣2500元。
你家的牌子真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