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傳國雇兇傷人落網(wǎng)后,輿論密切關(guān)注著他的態(tài)度和陳詞。9月29日,我們終于等到了他的“懺悔實錄”。這份實錄的重點有二:一是他會承認是他干 的——“你就打他個鼻青臉腫都可以,然后我會在網(wǎng)上說,這就是我干的,我派人去揍的他”;二是承認出手重了——“打他的目的本來是想打他一頓,第一個人可 能打得稍微狠了一點,這也超出了我的預計”。
且不用深究其“懺悔”的真誠度,只需將上述兩個“重點”稍加分析,就會得出清晰結(jié)論。首先,他會主動承認是他干的么?假如是,還用得著動用警力 破案么?其次,他會讓人出手輕點么?如果只要把人打個鼻青臉腫,用木棍就夠了,用得著鋼筋、鋼管、羊角錘和辣椒水嗎?如果覺得打方玄昌是失手,怎么攻擊方 舟子的武器反而升級了呢?很顯然,只是由于目前方玄昌的傷勢較重,肖傳國就順竿爬,承認“第一個人可能打得稍微狠了一點”;要是方舟子未及脫身,傷情一定 更重,肖傳國的供詞也就必然另行一套。肖傳國用所謂的“以為就是平時打架”的輕描淡寫來稀釋雇兇傷人的罪行,然后以一句“這也是一個教訓吧”表示他的“懺 悔”,這就是目前他的基本態(tài)度。
此種態(tài)度的背后反映了一種流氓心態(tài)。在流氓邏輯里,他可以錙銖必較、睚眥必報,還可以強詞奪理、重罪輕脫;別人的權(quán)益和尊嚴、國家法律的底線, 則不在考慮之中。而一旦其行為觸犯了法律,首先就從實用主義出發(fā),洗清和解脫自己,污損和貶低別人,甚至不惜編造謊言,以求自保。對這樣的心態(tài),假如我們 善良地以“道德標準”去衡量它,標桿顯然就太高了。道德之標桿,對自省之人,是有用的;而對無恥之徒,是無效的。肖傳國的所言所行,確鑿無疑地證明了他的 流氓行徑,對他講什么道德自省,講什么悔過自新,恐怕等于與虎謀皮。他迫切需要的是法律的威嚴。只有在威嚴之下,他才有可能被迫“懺悔”。
一個教授的道德水準淪落到與一個街頭流氓不相上下,這是特別值得反思的。在這個案子里,我們沒有看到肖傳國一丁點“身為人師”的自慚,而是看到 他對自己惡性報復的理直氣壯。我們不妨把肖傳國的表現(xiàn)當作一個標本,解剖眼下的社會道德亂象,因為我們明白,肖傳國并非異類,他的所作所為,正是一個縮 影。
肖傳國的“假懺悔辯白”令人齒寒,令人心憂。肖傳國的出現(xiàn)及其言行,具有十分糟糕的負面社會效應。對他的進一步觀察和分析,有利于我們用好標本,找到對癥下藥的方子。劉巽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