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黑惡勢力犯罪越來越重,給社會帶來了極大危害,成為司法機關打擊的重點。由于惡勢力犯罪是一種新的犯罪現象,人們對此缺乏充分的認識,在具體案件中往往出現定性不準,處理不當,打擊不力等問題。為了更有效地預防和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有必要對其進行深入的研究。
一、黑惡勢力的概念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可以將黑惡勢力定義為: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結伙或者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危害社會的違法犯罪活動團伙,根據其組織形成及規(guī)模的不同,黑惡勢力又可分為兩個不同層次,一種是新刑法規(guī)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即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的非法組織。另一種是地方流氓惡勢力,即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結伙進行違法血,稱王稱霸為非作惡,欺壓群眾的犯罪團伙。黑社會性質組織和地方流氓惡勢力是兩個層次的黑社會勢力。在司法實踐中應注意區(qū)分,二者的關系。
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認定
(一)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特征
(1)具有嚴密的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成員,尤其是核心成員,基本保持穩(wěn)定,具有穩(wěn)定的內部結構一般有三級或三級以上的垂直權力結構,上級對下級擁有絕對的控制權。
(2)具有固定的地域。黑社會性質組織都有比較固定的活動范圍。其成員長期盤居一方,稱王稱霸、為非作歹。這一點使它區(qū)別于流竄作案的犯罪組織。
(3)靠壟斷犯罪市場來獲取經濟利益。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大都是職業(yè)犯,他們長期依靠犯罪活動來維持生計,這一點決定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追求經濟利益。經過原始積累以后,為了能使組織長期的生存下去,其成員往往拋棄打殺的低級犯罪手段,改為靠壟斷“犯罪市場”來獲取經濟利益。這樣既降低了犯罪成本,又使自己有了長期的穩(wěn)定收入。其手段主要有:
①占據某些行業(yè)非法壟斷經營。
②劃定地盤,強行收取保護費。他們靠暴力或其他手段取得對某個區(qū)域的控制權以后,充當第二政府的角色,以“第二公安局”、“第二稅務局”、“第二法庭”等形式出現,在其勢力范圍內強收所謂的“保護費”、“場地費”、“斷案費”等各種花樣百出的各項費用。
③搞非法經營。武裝走私,組織賣淫、販毒、放高利貸。組織偷渡等等,也是黑社會性質組織常用的聚斂財富的。
④黑社會性質的存在都有一定的隱蔽性。有的是以公司、企業(yè)形式存在,靠合法經營來掩蓋其犯罪行為。
(二)黑社會性質組織與其他相關犯罪組織的區(qū)別:
1、與恐怖組織的區(qū)別。
二者同屬于有組織犯罪。在組織性,犯罪手法,犯罪活動方面有共同之處。二者的區(qū)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二者存在的目的不同,黑社會性質組織主要目的是追求經濟利益;恐怖組織通常是受意識形態(tài)驅使,追求的是政治。有時黑社會性質組織會向政治領域滲透但滲透不是其根本目的,而是其實現經濟目標的手段。恐怖組織也會“和平地”從事非法或合法的經濟活動,但它從事這些活動的目的并非單純地追求物質利益,而是在為其實現政治目的奠定物質基礎。
(2)二者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所采取的手段和通常所涉及的違法犯罪領域不同。前者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所采取的手段靈活多樣,包括暴力、威脅、欺騙等各種手段,所涉及的違法犯罪領域較廣,包括走私、販毒、洗錢、詐騙、敲詐、勒索、販賣軍火、非法移民、控制賣淫、開設賭場,強收“保護費”,甚至搶劫、殺人、傷害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后者的犯罪手段比較單一,即通常是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脅,所犯的罪行往往是爆炸、投毒、放火、劫持、綁架、殺人等會給社會引起公眾普遍恐懼感的犯罪。
2、與普通的犯罪團伙的區(qū)別
犯罪團伙在我國并不是法律術語,而貴在長期司法實踐中形成的對犯罪集團和其公共的犯罪的習慣叫法。二者的區(qū)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組織程度的區(qū)別。犯罪團伙一般是為了一個臨時性的目的而組合在一起,實施一次或數次犯罪后即解散,成員的組織比較松散。而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是有長遠計劃和目的,組織成員尤其是核心成員基本穩(wěn)定,犯罪活動具有穩(wěn)定性和持久性,組織結構嚴密,等級分明,形成了一定的幫派體系,成員受較嚴格的幫派紀律約束。
(2)有無固定的地域,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有較為固定的勢力范圍在一定時期一定程度上公然與正常社會分庭抗禮,而犯罪團伙通常是秘密的,尚有一定的勢力范圍,犯罪地點也不固定。
(3)犯罪手段不同,犯罪團伙主要進行一般的盜竊、詐騙、搶劫等犯罪活動,犯罪后各自逃逸。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手段主要是恫嚇,暴力和賄賂。與犯罪團伙相比其犯罪手段復雜多樣。
(4)黑社會性質組織是一個類似于正常社會組織的網絡,有著強大的經濟、政治、社會實力,在國家機關中有著復雜的保護網。而普遍的犯罪團伙由于犯罪活動單一,因而它不可能也無必要建立像黑社會性質組織那樣龐大復雜的保護網。
三、地方流氓惡勢力的認定
地方流氓惡勢力是我國現在黑惡勢力的另一種形態(tài)。其行為在很多方面都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相同,特別是以暴力、威脅為手段,稱王稱霸,為非作歹、欺壓、殘害群眾上如出一轍。但是作為一種特殊的犯罪組織,它既有別于黑社會性質組織,又區(qū)別于一般的犯罪團伙?,F將其與二者的區(qū)別分述如下:
(一)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區(qū)別
1、組織程度不同。如前所述,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程度較嚴密,而地方流氓惡勢力相比較而言相對松散,往往是幾個人臭味相投結合在一起稱王稱霸,成員間尚有嚴格的規(guī)矩約束。
2、目的不同。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目標是追求經濟利益;而地方流氓惡勢力尚有明確的目的,其目的比較模糊,常常一時性起便做出事來,但總的看來,主要是為非做惡,稱王稱霸,以顯示“老子天下第一”,滿足其尋求精神刺激的需要。
3、流氓惡勢力一般在農村比較常見,它是黑惡勢力中較低的形態(tài),其無論從規(guī)模上,組織程度上都沒有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相比。所以它不向黑社會性質組織那樣向政治領域滲透,即使某些個別的流氓來勢力同政治有關系,但其聯系程度也遠遠不如黑社會性質組織。
(二)同犯罪團伙的區(qū)別
1、有無固定的地域不同。地方流氓惡勢力往往都有固定的地域,他們長期盤踞一方,稱王稱霸,欺壓百姓,而犯罪團伙則無固定的地方地域,他們實施犯罪活動往往處于流動狀態(tài)。
2、行為方式不同。地方流氓惡勢力的犯罪活動是公開的,他們是仗著人多勢眾欺壓百姓,有的甚至公開同地方政府分庭抗禮,而犯罪團伙的活動方式則是秘密的。另一方面地方流氓惡勢力的犯罪手段多樣,主要實施各種具有流氓性質的違法犯罪行為,如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白吃硬拿、調戲侮辱婦女等;而犯罪團伙的犯罪手段比較單一,一般會根據其所從事的犯罪活動選擇一種較為固定的犯罪手段。
四、對黑惡勢力犯罪的懲罰
刑法第294條規(guī)定,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行為構成犯罪,應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但是通過前面的分析,我們可知黑社會性質組織同地方流氓惡勢力是不同的。所以掃黑打惡過程中對這兩種組織要區(qū)別對待。對于地方流氓惡勢力團伙,由于新刑法并沒有規(guī)定參加、組織這種團伙構成犯罪,所以對積極參加,組織地方流氓惡勢力團伙不能認為是犯罪,對其團伙犯罪應按其同犯罪處罰。但同時也應注意地方流氓惡勢力同一般犯罪團伙的區(qū)別。由于地方流氓惡勢力在性質上已經十分接近黑社會性質組織,社會危害性大,因此對其打擊的力度應重于一般的犯罪團伙。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犯罪同時又實施其它犯罪的應當適用第194條第三款規(guī)定實行數罪并罰。
總之,在打黑除惡專項斗爭過程中要注意區(qū)分黑社會性質組織同其他組織犯罪的區(qū)別,防止將一些一般共同犯罪和流氓惡勢力升格為黑社會組織的偏差,又要注意黑社會性質組織同流氓惡勢力聯系,認識到其危害性,防止打擊不利的偏差。
段延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