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孫五粒家有一個僮仆,他獨自住在一間屋內。這天,他剛睡下,就感到恍惚之間被人提了去。
很快就到了一座宮殿,他看見閻羅王坐在上面,閻羅王仔細地看了看他說:“錯了,不是這個人?!庇谑?,閻羅王安排人把他遣送回來了。
回來以后,他心里十分害怕,就搬到另一間屋里去住了。孫家的另一個仆人叫郭安,他看見床鋪空著,就在那張床上睡了。
這家還有個仆人叫李祿,與那個僮仆過去就結有冤仇,李一直想報復他。
這天夜里,李祿拿著刀進入這間屋子,用手摸了摸,他以為是那個僮仆,竟把他殺了。
郭安的父親傷痛之余,他就把李祿告到了官府里。這時,陳其善擔任縣令,他對郭安的父親很不同情。
郭父哀痛哭叫說:“我這半輩子就只有這一個兒子,現在讓我依靠誰生活啊!”陳縣令就判李祿做郭父的兒子。郭父只好含冤回去了。
這件事的奇特之處,不在于僮仆見鬼,而奇就奇在陳其善的判決。
濟南府西邊某縣有個殺人兇手,被害人的妻子告了他。
縣令大怒,拍著公案大罵說:“人家好好的夫妻,你竟然叫人家成了寡婦!現在就把你配給她做丈夫,也叫你老婆守寡!”
于是,縣令就判決兩人結成夫妻。這種“英明”的判決,都是進士出身的官員所辦的,其它途徑出身做官的人是辦不出來的。而陳其善之流也這樣斷案,誰說官員中沒有“人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