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你們迎來《權(quán)力的游戲》最終季,而我們迎來電動車新國標。
今天要掰扯的這個事,看上去很簡單,但實際上存在若干坑。
所以,在正式掰扯之前,我要先把這些坑填上。
比方說,我得首先聲明,我對電動車新國標本身沒意見。咱不是專業(yè)人士,不能對這種專業(yè)標準指手畫腳;至于國標具體怎么實施,更要等權(quán)威部門解釋。
又比方說,我得聲明,我家有電動車,也有汽車。開車上路的時候,我也對亂竄的電動車感到頭疼,所以完全贊成嚴管騎電動車的行為。
再比方說,我還得聲明,至少在我自己看來,本文并不是單純地、片面地站在騎電動車的人的立場上,“為窮人發(fā)聲”。我沒那么高尚,何況,不能因為我經(jīng)常騎電動車而且碰巧很窮,就認為騎電動車的都是窮人。
那我到底要掰扯什么呢?
說起來也簡單:每次看到“嚴格限制電動車”的新聞底下那一片叫好聲,我就想說,事情沒那么簡單。
有報道說,在2013——2017這5年間,我們國家的電動車事故,平均每年增長8.6%。
作為一個每天都能看見有人騎著電動車闖紅燈、逆行、超速、在機動車道上亂竄的市民,我對這個數(shù)據(jù)表示懷疑。
才增長8.6%嗎?看來大家的技術(shù)都很過硬啊。
除了容易引發(fā)交通事故,電動車電池也是個潛在的炸彈。最近幾年,我們經(jīng)常看到電動車電池起火引發(fā)火災(zāi)的新聞。
于是,我們同樣經(jīng)??吹礁鱾€城市都在嚴管電動車的新聞。而且是越管越嚴,越嚴越有人叫好。
“現(xiàn)在這些騎電動車的人太不像話了,早該管管了。”“這些騎電動車的人,就好像馬路都是他們家的一樣,到處亂竄。”“電動車到處亂停亂放,就該禁止這些車子上路?!?/p>
評論區(qū)里幾乎全是這樣的言論。據(jù)說我國至少有兩億輛電動車,但每個評論區(qū)里最多也就兩條是為電動車喊冤的。
如果只看這些評論,我們可能會覺得,電動車已經(jīng)混到了千夫所指、萬人唾罵的地步,不光該嚴管,甚至該取締了。
可是,該騎電動車的人,還是得騎。
對那些沒有私家車、上班路途又比較遠的上班族來說,騎電動車通勤無疑是個很好的選擇。
就是有私家車又怎么樣?早晚高峰的機動車道永遠堵成翔,上班遲到挨罵扣錢那是家常便飯,就甭提了,單說堵成翔的時候要是肚子里真有點翔,總不能把車撂在馬路上吧。
相比之下,電動車就靈活多了。碰上堵車,可以穿插迂回,真要找?guī)?,也便于???,正可謂船小好調(diào)頭、車小不怕堵,實乃節(jié)省時間、提高效率的通勤利器。
再說,就算我不趕時間,我的時間也不值錢,我的汽油總值錢吧。就算汽油也不值錢,清潔的大氣層總值錢吧。
同志們,朋友們,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啊。我騎電動車也算是踐行綠色低碳生活理念嘛。
當(dāng)然,我也可以坐公交車上班。然而我們這里的公交車不光特別擠,而且特別不準時。
那不是有公交車專用道嗎?確實有,但不是每條路都有。
于是,我經(jīng)常碰到的景象是,公交司機在沒有專用道的路上干瞪眼,我在有專用道的路邊干瞪眼。
至于地鐵,目前我們這里還沒有。也許明年會有,但這畢竟不足以成為今年上班遲到的理由。
所以,說來說去,還是電動車最便捷高效。
四
我知道有人會說,你騎電動車沒事,但你得遵守交通規(guī)則啊。
這話我雙手贊成。不過問題是,怎么遵守。
比如,我也不想騎著電動車在機動車道上亂竄,可是我們這兒的大部分馬路,非機動車道都特別窄,前面碰上個蹬三輪的,或者兩個并排騎車慢悠悠聊天的,后面就得堵一片。
汽車要超車,可以變道,電動車超車,沒道可變,就只能拐到機動車道上。
我當(dāng)然知道這聽上去像是借口。OK,大不了我不超車,一步步跟在后面慢慢挪唄。
可是有些路段,連最窄的非機動車道都沒有?;蛘唠m然有,但上面總是停著汽車。
那我該怎么走?上機動車道,嫌我亂竄,上人行道,又說我違章,難不成我飛過去?
我知道開車的也不容易,找不到停車位,只能靠著路邊臨時停一停,但我們騎電動車的就容易了?
說起停車,我還得多說兩句:在我們這地兒,開車在禁停路段違停,一旦抓住要扣3分、罰200塊錢。如果騎電動車上人行道被抓住,處罰則是罰款50塊,記入個人征信系統(tǒng),然后通報給工作單位,扣發(fā)當(dāng)年年終獎。
Word天,開車違章罰200,騎車違章扣10000?還記入個人征信?就因為騎車的人沒有駕照可以扣分嗎?
又有人說了,扣不扣年終獎,還不是老板一句話的事,這又沒強制力。
確實是這樣沒錯。但你知道嗎,有些老板巴不得有個理由可以不給你發(fā)年終獎。
而這是個絕佳的理由。畢竟你違反規(guī)則了啊,還有什么說的。
五
我不是為違規(guī)行為找借口。我只想說,如果遵守規(guī)則是每個人的義務(wù),制定公平的規(guī)則、公平地執(zhí)行規(guī)則,又是誰的義務(wù)?
說到底,“電動車違章”這個事,既有個別人素質(zhì)不高、規(guī)則意識不強的原因,也有城市規(guī)劃建設(shè)不合理、沒有充分考慮平等出行權(quán)的原因。
很長時間以來,我們的城市道路設(shè)施都是圍繞著汽車來設(shè)計和建設(shè)的,高架路、快速路、隧道這些“大手筆”,都是為了方便汽車出行。雖然近年來很多城市都在倡導(dǎo)“慢生活”,但畢竟時間還短,不論理念還是實踐,都還跟不上。
這不光是非機動車道建設(shè)跟不上的問題,充電樁建設(shè)也跟不上?,F(xiàn)在很多小區(qū)里的電動車充電樁還不如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多,大家明知道亂接電線充電不安全,也還是得接。
接,它可能著火;不接,它一定不動。
我當(dāng)然知道翻這些舊賬沒意義,但執(zhí)行新規(guī)的時候,不考慮舊賬卻不合適。一味指責(zé)電動車亂竄,也不解決問題。
再說,我們治理城市也是圍繞著汽車來的。舉個簡單的例子:在我們這地兒,管得最嚴的那陣子,騎電動車不允許在路口逆行,有些路口推著逆行都不行。
后來,他們總算修改了規(guī)則,允許騎電動車的人推著電動車過馬路。這雖然也不方便(因為有些電動車很大、很重,推起來又慢又累),但過了4月15日,就不用再抱怨了。
因為整車重量超過55公斤的電動車,將不被允許上路。
好嘛,載重超過4噸的貨車可以上路,重量超過55公斤的電動車不可以。
六
電動車憑什么跟汽車攀比呀?
在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也在問自己這個問題。
畢竟這倆東西很不一樣,不好比。比如駕駛貨車需要考專門的駕照,而超過55公斤的電動車卻是誰都能騎,所以電動車的潛在風(fēng)險可能更大。
但這個問題的本質(zhì),仍然是城市治理的精細程度。
什么叫“精細”呢?打著“人性化”的旗號一味縱容,其實算不上“精細”,可是打著“嚴管”的旗號一棍子砸死,也不是“精細”。
那到底什么是“精細”?
首先,“精細”意味著基礎(chǔ)設(shè)施的完善。你想,對廣大勞動人民來說,要是公交車和地鐵很方便上下班,誰還騎電動車???騎這玩意風(fēng)吹日曬、雨打雷劈,滋味并不好受,如果有更綠色便捷的出行方式,很少有人會堅持騎電動車。
其次,“精細”意味著出行權(quán)的基本平等。這不是說,電動車需要跟汽車擁有一樣寬的行車道,但非機動車道起碼也得像那么回事吧?如果城市的管理者一邊嫌棄電動車亂竄,一邊又不給電動車創(chuàng)造必要的行車條件,可有點說不過去。
還有,“精細”意味著管理的剛?cè)岵?。新國標施行后,騎超標電動車上路,就該受罰了?!傲P”當(dāng)然沒錯,但新國標是不是已經(jīng)告知了所有騎電動車的人?他們都清楚那些具體規(guī)定嗎?
別的不敢說,反正在我們小區(qū)所有的車棚里,都沒有見到相關(guān)的通知,居委會和物業(yè)都表示不清楚新國標,我身邊的騎電動車的朋友也都不知道這件事。
我們這兒的電動車門店里,超重的、功率超標的、沒有腳踏板的電動車,依然在出售,而且沒人告訴買車的人,現(xiàn)在這種電動車需要上牌,還需要考駕照。
也沒人知道這樣的電動車該去哪里上牌,更沒人知道電動車駕照該去哪里“學(xué)”、哪里考。
賣的人只管賣,買的人只管買,買完讓不讓騎,好像沒人在意。
那么,從今天起,這些人騎著“不達標”的電動車上路時,會遇到什么?這大概時是當(dāng)前最能體現(xiàn)“精細”的地方。
那就讓我們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