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知縣,很多人會戲謔地稱其為七品芝麻官。其實,“芝麻”的小是相對于封建王朝龐大國家機器而言的,如果我們把視角聚焦在縣,那么知縣是當之無愧的“大人”。
知縣執(zhí)掌一縣之政,品軼不高但職權(quán)重大,縣里面的所有事務(wù)他都能管,掌握著治下百姓的生殺予奪大權(quán),百姓在知縣面前都是自稱“小的”、“蟻民”,紀曉嵐就曾說過:“百姓視之(知縣),僅下天子一等耳。”意思就是在老百姓的認知中,知縣只比皇帝低一級。
在清朝,不僅老百姓不敢小瞧知縣,皇帝也不敢忽視知縣的重要性。
乾隆年間的舉人謝金鑾曾指出:在清朝,只有兩種官員最重要,即京師的內(nèi)閣大學士和京外的知縣官。相比總督、巡撫、布政使、道臺、知府等“治官之官”(負責監(jiān)督官員的官),知縣是真正的“治事之官(負責處理實際事務(wù)的官)。”中央的政令能否在帝國境內(nèi)得到貫徹,關(guān)鍵不在省、道、府,而在縣的執(zhí)行力度。
清朝知縣斷案場景
清朝統(tǒng)治者一向重視知縣的基層行政作用,雍正皇帝曾一再強調(diào):“惟爾州縣諸臣,具有父母斯民之責,其為朕立之基址,以固邦本焉?!?/span>意思就是州縣的官員,肩負造福百姓的重任,他們是皇帝立下的基石,是用來鞏固國家根本的,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清朝對知縣的考察任命相當慎重和嚴苛。想成為一個“縣太爺”,必須走一套復(fù)雜的選拔程序,符合全部任用條件,才能修成正果。
在清朝,想要成為一名知縣,有兩條路徑,一是正途,二是異途。
一般而言,正途分為“科甲出身”(進士、舉人)、“學校出身”(貢生、監(jiān)生)、“恩蔭出身”(祖上混的好,朝廷給后代的優(yōu)待);除了正途之外,其他的都是異途,比如捐輸(花錢買官)、舉薦(官員保舉)、吏胥遷軼入仕(優(yōu)秀的吏升級為官)等。比如雍正朝的名臣李衛(wèi),大字不識幾個,他的第一個官職就是花錢買的(雖然不是知縣,但道理一樣),屬于異途。
同治七年的科舉榜
清朝“選班首重科目正途”,在選拔官員時,會優(yōu)先考慮科舉等正途出身的人。在清朝統(tǒng)治穩(wěn)定時期,70%~80%的知縣來源于進士、舉人、監(jiān)生。到了晚清,由于朝廷財政困難,地方督撫坐大,推薦權(quán)上升,所以捐輸和舉薦的比例有所上升。但不論如何,進士和舉人始終是主力軍,二者占知縣來源的60%以上。
如果你生活在清朝,既沒有錢捐輸買官,也沒有祖上的光可以沾,想要成為一名知縣,幾乎只有讀書科舉這一條道。如果想先干小吏,然后等待升官,或者想指望某位大佬保舉做官,趁早打消念頭,這需要非常的運氣和努力,有這樣運氣和精力,還不如去讀書。
讀書考取舉人、進士,只是獲得了做官的資格,不一定能做知縣。
如果你是考霸,一路考上了進士,并且名次靠后,那么成為知縣的概率會很大。清朝規(guī)定,進士二甲前五十名,會分配在中央各部院,二甲后二十名到三甲前十名,會分配去做中行評博(官名),三甲十一名到二十名,分配到知州,三甲二十一名到七十名,分配到各地當推官(管司法的官),剩下的分配到各地當知縣。
清朝進士每科平均244人,其中前143人被分到了其他地方,剩下的101人會分配到各地做知縣,這個概率約為40%。當然,分配到別的崗位的進士,之后也可能再下去當知縣,但這不是今天要說的話題。
明清科舉考試圖解
如果你不是考霸,考上舉人后,死都考不上進士,別灰心,老天自有安排。
考霸畢竟是少數(shù),為了給數(shù)量龐大的舉人們一個出路,清廷于1752年引入了“大挑”制度,“大挑”每六個月舉行一次,邊遠地區(qū)參加一次會試、非邊遠地區(qū)參加三次會試落榜舉人,可以到吏部登記,參加“大挑”。
“大挑”其實就是大挑選的意思,由皇帝派人進行面試挑選,被選拔為“一等”的舉人,將被委以州縣候補官。
“大挑”不考文化,畢竟能考上舉人的,文化差不到哪兒去。能否在“大挑”中被選中,主要看你的氣質(zhì),看你的形象符不符合主考官的審美(長相、身材、精氣神等),說你行就行,說你不行就不行,沒得商量。
如果你考上進士,并且名詞在三甲七十名之后,或者考中了舉人,被“大挑”選為“一等”,那么,恭喜你,獲得了角逐知縣崗位的門票。接下來,各部堂大人齊聚吏部,九卿科道會通過七道考核程序,決定你能否成為一名知縣。
一是“別其流品”。即看出身符不符合要求,類似于今天的政審。清朝規(guī)定:凡為人家奴、長隨、娼妓、優(yōu)伶、隸、卒、或八旗戶下人本身及其子孫,均不得應(yīng)考入仕。意思就是這些在清朝被視為“下等人”的人及其子孫,不能參加考試做官。如果想要改變家族命運,必須放棄這些“下等”職業(yè),三代之后,子孫才可應(yīng)考入仕。
二是“觀其身言”。顧名思義,就是看言談舉止,身體狀況,有沒有疾病,年齡有沒有虛報,籍貫有沒有作假。雍正時期,又增加了幾道簡答題,類似于今天的公考面試題,比如“何以治民?”(打算怎么開展工作)、“何以厚裕?“(怎么把GDP搞起來)等等,答卷附在履歷后面上交,等待評判。
三是“核其事故”。看有沒有犯過錯誤,有沒有了解的案子,有無父母之喪在身。三項都為“否”才符合要求。
古裝劇里的清朝縣令
四是“論其資考”。這一條是針對那些對調(diào)、回避、丁憂、請假等官員而言的,他們?nèi)绻k完了事,需要升降調(diào)補(知縣),就要根據(jù)其空缺時間,計算他們符不符合規(guī)定的任期。這條與初除官員(菜鳥)關(guān)系不大,可以略過。
五是“定其期限”。新進的進士、蔭生、捐輸、拔貢等,會被分配到各地區(qū)各部門實習,實習期滿后才會被授予職務(wù)。定其期限,就是向?qū)嵙暡块T核準,看看實習期滿了沒有。
六是“密其回避”。也就是回避制度。不能在本省做官,也不能在原籍所在地五百里內(nèi)做官。親屬不能在同省或同衙門做官,小官回避大官,授業(yè)師生以及考官與門生之間,也應(yīng)回避。
七是“驗其文憑”。候選的官員,必須持原衙門或有關(guān)部門開的身份證明,包括執(zhí)照、咨文、印結(jié),交給吏部,以便授官時查驗。查驗完了之后,要拿上這套證明,給所在崗位省份的總督巡撫查驗,然后給吏部一個反饋。
通過七道考核程序之后,你已經(jīng)是一名知縣了,但是去哪里當知縣,這仍是一個問題。
清朝將縣分為沖、繁、疲、難四種,縣有大有小,有窮有富,有好治理的,有難治理的,所以在不同的縣當知縣,對仕途影響很大。讓新知縣自己選,不太可能,大家都挑好的,讓吏部分配,可能存在利益輸送,引發(fā)質(zhì)疑。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清朝沿用了明朝萬歷年間吏部尚書孫丕揚發(fā)明的掣簽之法。
平遙縣署
掣簽,就是抽簽的意思,抽簽分單雙月班次。吏部銓法規(guī)定:知縣雙月班次,以十七缺為一輪,用進士五人,舉人五人,捐納四人,推升三人;單月班次,以十八缺為一輪,用丁憂服滿四人,開復(fù)應(yīng)補二人,捐納四人,進士四人,舉人四人。
意思就是:雙月時,朝廷會拿出17個知縣名額,讓5個進士、5個舉人、4個納捐人、3個推薦的人抽簽,確定各自去哪里當知縣。單月時,有18個名額,讓4個丁憂服滿的人、2個開復(fù)應(yīng)補的人、4個納捐人,4個進士、4個舉人抽簽。
抽完簽之后,吏部會頒發(fā)委任告敕,這樣就可以愉快地去抽中的地方當知縣了。
通過正途而來的知縣,與通過異途而來的知縣,雖然都是知縣,但是受重視程度完全不一樣。
正途出身的知縣,一般是實授,名至實歸的知縣。異途出身的知縣,一般是試授(試用期),試用三年,合格才能轉(zhuǎn)正(漢官捐輸者,試俸三年,試停未滿,不準轉(zhuǎn)升)。除此之外,正途知縣在調(diào)動和升遷方面也更具有優(yōu)勢。
綜上,知縣是清政府中央政策的直接執(zhí)行者,是與老百姓打交道的“親民之官”,因此清王朝將其看作鞏固統(tǒng)治的基礎(chǔ)環(huán)節(jié),清朝皇帝曾多次強調(diào)知縣的重要性,對知縣的選拔任用,設(shè)置了較高的門檻。知縣雖小,但想要成為一名知縣也并非易事!
【參考資料】
左平:《清代縣政府研究》
趙黎黎:《清代縣衙設(shè)置與運作制度研究——以內(nèi)鄉(xiāng)縣衙為例》
張振國、王月:《再論清代的舉人大挑制度》
完顏紹元:《天下衙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