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綱運官吏之私營商業(yè)
《宋史》卷二六○《李懷忠傳》說:
上(太祖)幸西京,愛其地形勢,得天下中正,有留都之意。懷忠乘間進曰:“東京有汴渠之漕,歲致江、淮米數(shù)百萬斛。禁衛(wèi)數(shù)十萬人仰給于此,帑藏重兵皆在焉。根本安固已久,一旦遽欲遷徙,臣實未見其利?!鄙霞渭{之。
這個故事在當時非常有名,宋人筆記中如《玉壺清話》卷七,司馬光《涑水紀聞》卷一,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七均有記載。由此可知北宋汴梁的糧食取給于江、淮等地之多。若再加以詳細分析,則有如《夢溪筆談》卷十二所述:
發(fā)運司歲供京師米,以六百萬石為額?;茨弦话偃f石。江南東路九十九萬一千一百石。江南西路一百二十萬八千九百石。荊湖南路六十五萬石。荊湖北路三十五萬石。兩浙路一百五十萬石。通余羨歲入六百二十萬石。
由這些地方運米往汴梁,分開一批一批來運,稱為“綱”。如《宋史》卷二九九《李溥傳》說:
漕舟舊以使臣若軍大將人掌一綱,多侵盜。自溥并三綱為一,以三人共主之,使更相司察。
所以稱為“綱運”。不過綱運的內(nèi)容雖然以米為主,卻不限于米,還包括有上供錢糧、布帛及其他物品。
關(guān)于北宋綱運官吏的私營商業(yè),現(xiàn)在先從這方面的高級官吏說起。綱運官吏的最高負責人是發(fā)運使。《宋史》卷一六七《職官志》說:
發(fā)運使、副、判官:掌經(jīng)度山澤財貨之源,漕淮、浙、江、湖六路儲廩以輸中都,而兼制茶、鹽、泉寶之政,及專舉刺官吏之事。
作發(fā)運使而私營商業(yè)的人是李溥。他利用官船來販賣竹木。《宋史》卷二九九《李溥傳》云:
景德中……以溥制置江、淮等路茶、鹽、礬稅,兼發(fā)運事……溥時已為發(fā)運副使,遷為使?!呒葘G邑?,繇是浸為不法。發(fā)運使黃震條其罪狀以聞。罷知潭州,令御史鞫治。得溥私役兵為姻家林特起第,附官舟販竹木,奸贓十數(shù)事。末論決,會赦,眨忠武軍節(jié)度副使。
《宋會要·職官》六四亦記載此事,不過“竹木”寫作“材木”:
?。ㄌ祆┒觊c四月十六日,宮苑使、獎州團練使李溥責忠正軍節(jié)度使,不簽書州事。溥為江、浙發(fā)運使,私役兵健,為姻家吏部侍郎林持(《宋史》及《續(xù)通鑒長編》均作“特”,“持”誤)起宅,又附官船販鬻材木,規(guī)取息利。為黃震所舉。鞠(鞫?)之得實。未論決,會赦,故薄責焉。
又《續(xù)通鑒長編》卷九一亦說:
戊申,宮苑使、獎州團練使李溥坐貪猥,責為忠正節(jié)度副使。初黃震發(fā)溥奸贓,遣御史鞫治,得溥私役兵健,為姻家吏部侍郎林特起宅,又附官船販鬻材木,規(guī)取利息,凡十數(shù)事。未論決,會赦,有司以特故,將不窮治。大理寺詳斷官劉隋請再劾之,卒抵溥罪。
其次,直接從事綱運的官吏亦私營商業(yè)。這可分為兩種,述之于下:
?。?)綱運時,在官船上附帶販運貨物到各地銷售。這當然以到經(jīng)濟發(fā)達的地方為有利?!端问贰肪硪黄呶濉妒池浿尽氛f:
后發(fā)運使權(quán)益重。六路上供米團綱發(fā)船,不復委本路,獨專其任。文移坌并,事目繁夥,不能檢察。操舟者賕諸吏,得詣富饒郡,市賤貿(mào)貴,以趨京師。
又同書卷三○一《趙賀傳》說:
發(fā)運司占隸三司軍將,分部漕舡,舊皆由主吏自遣,受賕不平,或數(shù)得詣富饒郡,因以商販;貧者至不能堪其役。
這些綱運官吏,不單在運輸?shù)钠瘘c及終點私營商業(yè),而且沿路都托故住岸販賣?!端螘ぢ毠佟匪亩疲?/p>
宣和三年正月十三日,發(fā)運副使趙億奏:“臣契勘諸路合發(fā)上供錢糧、金銀、匹帛、雜物等綱,在路多是妄作緣故,住岸販賣,百端作過。其催綱地分官司容縱,不行催趕。……”
這樣私營商業(yè)的綱運官吏是太多了,即使政府要干涉也干涉不了這么多,所以反而采取相當放任的態(tài)度。這可以太宗的話來作代表。李攸《宋朝事實》卷十六云:
上(太宗)聞汴水輦運卒有私貨市者,謂侍臣曰:“幸門如鼠穴,何可塞之?但去其尤者可矣。篙工楫師,茍有少販鬻,但無妨公,不必究問。冀官物之入,無致?lián)p折可矣?!眳蚊烧唬骸啊パ运l(fā),正合黃、老之道?!保ā独m(xù)通鑒長編》卷三五有相似的記載。茲從略。)
政府所以要放任,也不是沒有理由的。因為綱運人員太窮,往往偷盜或侵吞所運載的官物。這對于政府是一大損失。可是他們私營商業(yè)以后,得錢較多,生活較好,就沒有這種行為了?!端问贰肪砣稹稹锻跹貍鳌氛f:
?。ㄍ醵Γ├圻w司封員外郎,淮南、兩浙、荊湖制置發(fā)運副使。……居二年,遂以為使。……官舟禁私載,舟兵無以自給,則盡盜官米為奸。有能居販自贍者,市人持以法,不肯償所逋。鼎為移州縣督償之。舟人有以自給,不為奸,而所運米未嘗不足也。
又同書卷三三八《蘇軾傳》說:
徙揚州。舊發(fā)運司主東南漕法,聽操舟者私載貨物,征商不得留難。故操舟者輒富厚,以官舟為家,補其弊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載率皆速達無虞。近歲一切禁而不許,故舟弊人困,多盜所載以濟饑寒,公私皆病。軾請復舊。從之。
關(guān)于此事,《蘇軾全集》卷三六《論綱稍欠折利害狀》有較詳細的記載。茲從略。
?。?)綱運官吏私營商業(yè)的另一方式是偷賣所載的官物。這樣,不用私人資本,只要揩一揩公家的油,便可以營商了?!端问贰肪硪黄呶濉妒池浿尽氛f:
至太平興國初,兩浙既獻地,歲運米四百萬石。所在雇民挽舟。吏并緣為奸,運舟或附載錢、帛、雜物輸京師。又回綱轉(zhuǎn)輸外州,主藏吏給納邀滯。于是擅貿(mào)易官物者有之。
此外《宋會要·職官》四二記載更多:
英宗治平三年三月,三司言:“許、汝州石塘河催綱屯田郎中徐說……又稱所管綱船,其人員綱官多不用心鈴轄梢工,愛護舟船;容縱偷賣;釘<金匊>動使,遇有損壞,相驗不堪修補,遂恣拆拽散失。今后乞據(jù)少數(shù)估價,令人員綱官承認陪納;欲依所申,并諸河綱船準此?!睆闹?。
綱運既是以米為主,在這些被盜賣的官物中,米當然是最重要的一種了:
?。ńㄑ自辏┌嗽露?,京東轉(zhuǎn)(運)副使李祐言:“諸路應(yīng)副朝廷大計,發(fā)運司最為浩瀚。近年歲額,未嘗敷足。蓋緣管押使臣不曾選擇;又沿河居民盜賣官米,官司并不覺察。致每運少欠不下數(shù)千石,甚者至沉溺舟船?!?/p>
此外又有偷取所運載的上供錢作資本來營商的:
(宜和六年)三月三日,太府少卿李著等奏:“比年以來,外路上供錢往往販賣行貨,或移易他用。到京交納,方見少欠。雖有發(fā)運司于真、泗州還官點檢之法,未嘗舉行。……”
至于綱運官吏之盜賣淮鹽,見第七節(jié)。綱運官吏這樣偷賣官物,對于政府有很大的損害,政府可不能采取放任的態(tài)度了。薛向遂代表政府來取締綱運宮吏偷賣官物的行為?!端问贰肪硪黄呶濉妒池浿尽吩疲?/p>
是時(治平),漕運吏卒上下共為侵盜貿(mào)易,甚則托風水沉沒以滅跡。官物陷折,歲不減二十萬斛。熙寧二年,薛向為江、淮等路發(fā)運使,始募客舟與官舟分運,互相檢察。舊弊乃去。
關(guān)于此事,同書卷三二八《薛向傳》有更詳細的記載:
神宗知向材,以為江、浙、荊、淮發(fā)運使。綱舟歷歲久,篙工利于盜貨,嘗假風水沉溺以滅跡。向募客舟分載,以相督察。官舟有定數(shù),多為主者冒占。悉奪畀屬州諸運,皆詣本曹受遣。以地有美惡,利有重輕,為立等式,用所漕物為誅賞。
《宋會要·職官》四二亦載有此段文字,但錯字頗多。
除上述綱運官吏私營商業(yè)外,又有官吏假稱御前綱運來私營商業(yè)?!端螘ぢ毠佟匪妮d宣和三年:
九月二十七日,應(yīng)奉司……又奏:“兼契勘王子獻起納濟、鄆二州租錢,于廣濟河行運,從來多被官司船綱在前,于岸下系泊,不敢蹉運,動經(jīng)阻留旬日。及諸路州縣陸路車乘,亦皆如此。若以旗牌書寫御前錢物,綱船車乘必無留滯。檢會奉御筆:水陸船車輒置旗號牌榜,妄稱御前急切綱運物色,因而搔擾州縣者,以違制論;系臣僚之家私物及興販,而輒稱御前綱運物色者,以違御筆論,許人告,賞錢五百貫。勘會上件御筆處分,止為妄稱御前急切鋼運物色,輒置旗號牌榜,并臣僚之家私物及興販而輒稱御前綱運物色者。應(yīng)御前綱運所置旗牌,即無條禁。”詔依,付應(yīng)奉司照會。
這種“臣僚之家私物及興販,輒稱御前綱運物色”的人,朱靦就是其中的一個。本文第二節(jié)曾引《獨醒雜志》卷十說他:
以御前供奉為名,多破官舟,強占民船,往來商販于淮、浙間。
以上都是北宋綱運官吏私營商業(yè)的概況。到了南宋,情形大變。此時中國的政治組織分裂為二,淮水以北之地屬金,淮水以南之地屬宋。從前綱運最主要的河流——運河——被分割為二。政治中心的汴梁與經(jīng)濟區(qū)域的江、淮等地不再共同隸屬在一個政治組織之下。這么一來,北宋漕江、淮等地之粟于汴梁的條件便不存在,從而以這方面為主的綱運官吏之私營商業(yè)的行為亦不再發(fā)生。不過別方面綱運官吏之私營商業(yè),就《宋會要》的零星記載中,亦可窺見一二。如《職官》七二載淳熙九年二月:
二十八日……湖北運判崔淵……放罷。以言者論……淵……除漕湖北,挾帶商人舟船隨行,營私廢法,故有是命。
在這些綱運官吏之私營商業(yè)中,以在邊境的為多。在西南邊的,《職官》七四說知藤州姜安行不依限起發(fā)上供及經(jīng)總制錢的綱運,以便販賣規(guī)利云:
?。味ㄎ迥臧嗽拢┦眨僦萁残薪狄还俜帕T。以知靜江府李凱言其每年合解上供及經(jīng)總制錢,并不依限起發(fā),科罰販賣,無非規(guī)利。
在西北邊的,《職官》七二載淳熙十三年十一月
二十三日,知均州張昌詩特降一官。言者論:均州歲貢銀七百兩。緣極邊本非產(chǎn)地,往往運米麥于金州回易起發(fā)。每米一斛,得銀一兩。以千斛為一綱,足充進貢。昌詩兩年之間起四綱,而米麥至五千斛。皆由官吏乘此附帶回易??撇钊舜?,民被其擾。至是昌詩坐守臣不職之責。
除此以外,泉州是南宋海外貿(mào)易要港之一,距離當時政治中心的杭州甚近,每年都由福建市舶司一綱一綱地把海外物貨運往杭州的中央政府;在這種綱運當中,官吏亦私營商業(yè)。《職官》四四云:
紹熙元年三月八日,臣僚言:“福建市舶司每歲所發(fā)綱運,有矗細色陸路綱,有粗色海道綱。其押綱官無酬賞。至于海綱,人畏風濤,多不愿行;每差副尉小使臣,多有侵欺貿(mào)易之弊。……”
七、專賣品貿(mào)易之私營
甲、概況
北宋蔡襄《蔡忠惠公集》卷十五《廢貪贓》說當時官吏私販茶、鹽、香等物云:
臣自少入仕,于今三十年矣。當時仕宦之人,粗有節(jié)行者,皆以營利為恥。雖有逐錐刀之資者,莫不避人而為之,猶知恥也。今乃不然。紆朱懷金,專為商旅之業(yè)者有之。興販禁物茶、鹽、香草之類,動以舟車楙遷往來,日取富足。
又《宋會要·職官》七三說南宋官吏私賣酒、醋等物云:
同日(紹熙元年七月二日),詔武翼郎士珤特降授修武郎,不逭、不<辶貝>送西外宗正司收管。士珞寄居建寧,縱容男不逭、不退聚集不逞,毆打居民,醞、醋、屠牛,官司不能禁約。至是守臣具奏來上,故有是命。
按,鹽、香、酒、醋等物,大部分都是人民生活上所必需的物品,消耗量極大。宋代政府因為財政上的關(guān)系,完全把它們壟斷著,不許人民私賣或私制?!端问贰な池浿尽氛f:
宋榷茶之制,擇要會之地……為榷貨務(wù)六?!诨茨蟿t蘄、黃、廬、舒、光、壽六州,官自為場,置吏總之,謂之山場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隸焉,謂之園戶。歲課作茶輸租,余則官悉市之?!涑鲥鹘跃捅緢觥#ň硪话巳?/p>
宋自削平諸國,天下鹽利,皆歸縣官。官鬻通商,隨州郡所宜。然亦變革不常,而尤重私販之禁。(卷一八一)
宋之經(jīng)費,茶、鹽、礬之外,惟香之利最博,故以官為市焉。(卷一八五)
宋榷酤之法:諸州城內(nèi),皆置務(wù)釀酒??h鎮(zhèn)鄉(xiāng)閭,或許民釀,而定其歲課。若有遺利,所在多請官酤。(同上)
祟寧二年,知漣水軍錢景允言:“建立學舍,請以承買醋坊錢給用。”詔常平司計無害公費,如所請。仍令他路準行之。初元祐臣僚請罷榷醋。戶部謂本無禁文。后翟思請以諸郡醋坊日息用余,悉歸常平。至是景允有請,故令常平計之。(同上)
可是,百姓雖然不許點燈,州官卻可以放火。這幾種物品,一般民眾雖不能私賣或私制,官吏們卻可憑藉他們在政治上的力量來私營取利。這種情形,除如上所述外,關(guān)于香的私賣,第四節(jié)曾引《宋會要·職官》七二說知隨州湯暈“縱親弟帶領(lǐng)兇惡人私販香貨人榷場?!庇帧堵毠佟菲呷d慶元五年:
七月二十五日,新除大理評事費埏指揮寢罷。以臣僚言埏監(jiān)雜賣場門,強買香貨,出賣客人,所得掊利,以為馬下支遣,實為己私。
關(guān)于茶、鹽的私賣,《職官》六五載治平二年:
八月二十五日,前提點福建路刑獄公事度支郎中王陶責建寧軍節(jié)度副使,不僉書州事,復州安置。坐……男履潔興販私茶、鹽,收買銅器,受客人銀錢,夾帶私鹽故也。
此外關(guān)于鹽、酒的私賣,《宋會要》有如下的記載:
?。ㄌ焓ィ┚拍昶咴露?,詔前河北轉(zhuǎn)運使王沿候服闋,以僻小知州授之。先是命河北李識覆驗沿治狀。識按沿嘗假官舟販鹽;以男為名,令其干釀。故免鞠(鞫?)問,而有是責。(《職官》六四)
?。ù疚跏辏┝率眨t新除大理寺丞沈維與宮觀……。以旨者論維貪冒營私,不顧廉恥。昨守劍南日,縱容子弟,交通關(guān)節(jié),般販私鹽,屠牛開酤,丑穢狼籍?!视惺敲?。(《職官》七二)
其中關(guān)于王沿私販鹽、酒的記載,《續(xù)通鑒長編》卷一一。亦說:
丁卯,降權(quán)三司使給事中胡則知陳州,殿中侍御史王沿候服闋,與僻小處知州。初則為河北都轉(zhuǎn)運使,沿嘗就則假官船販鹽;又以其子為名,求買酒場。張宗誨摘發(fā)之。朝廷雖責宗誨,復下其事轉(zhuǎn)運司。按得實,故則與沿并坐責。
按張宗誨所以被責,是因為他摘發(fā)王沿事,動機不純潔,是借端復仇的原故。《宋史》卷二六五《張齊賢傳》云:
宗誨在開封日,御史王沿劾其嗜酒廢事。及為河北轉(zhuǎn)運使,乃發(fā)沿居喪假官賈販。朝論惡之。
此外《宋史》卷二九九《胡則傳》亦記有王沿私販鹽、酒事:
初則在河北,殿中侍御史王沿嘗就則假官舟販鹽;又以其子為名,祈買酒場。至是張宗誨摘發(fā)之。按驗得實,出則知陳州。
以上是宋代官吏私營專賣品貿(mào)易的大概情形。其中關(guān)于茶、鹽、酒等貿(mào)易的私營,因為材料較多,分為下列三項述之。
乙、茶業(yè)之私營
宋代私賣茶的官吏,以主管茶政的人為多。那時主管茶政的機關(guān)名叫榷貨務(wù),設(shè)于京師及產(chǎn)茶要地?!端问贰肪硪话巳妒池浿尽氛f:
商賈貿(mào)易入錢若金帛京師榷貨務(wù),以射六務(wù)十三場茶。給券隨所射與之。
宋榷茶之制,擇要會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漢陽軍,曰無為軍,曰蘄州之蘄口,為榷貨務(wù)六。
這些榷貨務(wù)的官吏,在北宋時往往不用私人資本,盜取官茶貿(mào)易。《續(xù)通鑒長編》卷十八載太平興國二年的法令云:
榷務(wù)主吏盜官茶販鬻錢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貫以上,黥面送闕下。
《宋史》卷一八三《食貨志》更載有此年前后的法令:
主吏私以官茶貿(mào)易及一貫五百者死。自后定法,務(wù)從減輕。太平興國二年,主吏盜官茶販鬻錢三貫以上,黥面送闕下。淳化三年,論直十貫以上,黥面配本州牢城。
此外他們又往往私與茶商交易?!端问贰肪矶宋濉读哼m傳》說:
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T知鄭州。京師茶賈負公錢四十萬緡。鹽鐵判官李虞卿案之急。賈懼,與吏為市,內(nèi)交于適子弟。適出虞卿提點陜西刑獄。
據(jù)上引《食貨志》,在京師與茶賈發(fā)生關(guān)系的政治機關(guān)是榷貨務(wù);所以這里說“京師茶賈”“與吏為市”的“吏”,應(yīng)即是榷貨務(wù)的官吏。
其次,宋代邊吏也常常私營茶葉。在北宋,《宋史》卷二五五《張永德傳》說:
永德在太原,嘗令親吏販茶規(guī)利……為轉(zhuǎn)運使王宗嗣所發(fā),罷為左衛(wèi)上將軍。
在南宋,《宋會要·職官》七二載淳熙十六年:
三月六日,詔知盱眙軍葛技降兩官……放罷。以淮東安撫司究實技買低茶轉(zhuǎn)賣公庫,錢入己……故有是命。
此外北宋官吏在西北邊境私營茶的出口貿(mào)易,已見第四節(jié),不復贅。
丙、鹽業(yè)之私營
宋代官吏私營鹽業(yè)之風甚盛,見于各史籍的記載亦很多。尤其南宋,私營鹽業(yè)的官吏,不限于各地的地方官,或是主管鹽政的當事人,而且包括有當時的宰相及將帥等。南宋宰相之私營商業(yè),以史嵩之及賈似道二人為最著?!稏|南紀聞》(撰人佚)卷一說史嵩之私賣鹽云:
理宗朝,史嵩之當國,往往以深刻得罪公論。鹺之商運,自昔而然。嵩之悉從官鬻。價直低昂,聽販官自定。其各州縣則有提領(lǐng)考其殿最,以辦多為優(yōu)。于是他鹽盡絕,官擅其饒。每一千錢重,有賣至三千足錢者。深山窮谷,數(shù)百里之錢,無不輻輳?!袩o名子以詩嘲之曰:“萬舸千艘滿運河,人人盡道相公鹺。相公雖是調(diào)羹手,傳說何曾用許多?”
關(guān)于此事,李昴英《文溪集》卷八《再論史嵩之疏》亦說:
席卷部內(nèi)之帑藏,囊括諸路之利源,借國用匱乏之名,鹺販貨易,籠歸私室,富且數(shù)倍于國,是為蠹國之盜臣。
至于賈似道之私營鹽業(yè),明田汝成《西湖游覽志余》卷五說:
似道令人販鹽百艘至臨安賣之。太學生有詩云:“昨夜江頭長碧波,滿船都載相公鹺。雖然要作調(diào)羹用,未必調(diào)羹用許多?!?/p>
此外,關(guān)于南宋將帥之私營鹽業(yè),《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說:
?。▽毜v四年)十有二月,殿中侍御史朱熠言:“鹽近者課額頓虧,日甚一日。姑以真州分司言之,見虧二千余萬。皆由臺閫及諸軍將帥興販規(guī)利之由?!庇谑菑蜕陣浪截溨N迥?,朱熠復言:“……是以貪墨無恥之士大夫,知朝廷住買浮鹽,龍斷而籠其利。……為今之計,莫若……一則可以絕戎閫爭利之風;二則可以續(xù)鍋戶烹煎之利?!庇兄紡闹?/p>
至于地方官吏及主管鹽政的當事人之私營鹽業(yè),散見于下引各文。
現(xiàn)在分述宋代官吏私賣解鹽、川鹽、淮鹽、浙鹽,及粵鹽的情況:
?。?)解鹽私賣解鹽的官吏,以主管解鹽的人為最多?!独m(xù)通鑒長編》卷十八載太平興國二年的法令云:
其諸處池監(jiān)監(jiān)臨主者盜官鹽販鬻以規(guī)利,亦如盜煮鹽之法。……于是比乾德之禁,增闌入至二百斤以上,煮堿及主吏盜販至百斤以上,蠶鹽入城市五百斤以上,并杖背黥面送闕下。
《宋史》卷一八一《食貨志》亦說:
自乾德四年后,每詔優(yōu)寬。太平興國二年,乃詔闌入至二百斤以上,鬻堿及主吏盜販至百斤以上,蠶鹽入城市五百斤以上,并黥面送闕下。至淳化五年,改前所犯者正配本州牢城。
按同書又說:
引池為鹽,曰解州解縣、安邑兩池。
《續(xù)通鑒長編》卷十八所說“諸處池”,即指這些鹽池而言。《食貨志》說:“自乾德四年后,每詔優(yōu)寬?!边@乾德四年的詔令,即《續(xù)通鑒長編》說的“乾德之禁”,不見載于《食貨志》,但《續(xù)通鑒長編》卷七卻載乾德四年十一月:
詔重寬鹽麴法。官鹽闌入至百斤,煮堿至五十斤,主吏販易及闌入百斤以上乃死。
由此可知“主吏販易及闌人百斤以上”,在乾德四年要處死刑,在太平興國二年只“杖背黥面送闕下”,到了淳化五年則處罰更輕,只“正配本州牢城”。除此以外,別種官吏亦私營鹽業(yè)?!端问贰肪硪话艘弧妒池浿尽氛f:
元符元年……永興軍、渭州、河北、高陽、櫟陽、涇等縣,如同、華等六州軍,官仍自賣鹽;而禁官司于折博務(wù)買解鹽販易規(guī)利。
按官司于折博務(wù)買到解鹽,除在永興軍等地販賣外,大多數(shù)運往四川銷售。同上:
慶歷二年……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wù)于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
四川本來出產(chǎn)井鹽,但其中益州、利州等地出產(chǎn)較少,所以要仰給于解鹽?!端问贰肪硪话巳妒池浿尽吩疲?/p>
先是益、利鹽入最薄,故并食大寧監(jiān)、解池鹽。商賈轉(zhuǎn)販給之。慶歷由……
此外,由四川販茶往陜西的官吏,亦私運解鹽回四川銷售。蘇轍《欒城集》卷三六《論蜀茶五害狀》說:
川茶本法,止于官自販茶,其法已陋。今官吏緣法為奸……因販茶還腳,販解鹽入蜀。所販解鹽,仍分配州縣,多方變賣,及折博雜物貨,為害不一。
?。?)川鹽關(guān)于官吏之販賣川鹽取利,《續(xù)通鑒長編》卷十八載太平興國二年:
夏四月辛卯朔,右拾遺郭泌言:“劍南諸州官糶鹽,斤為錢七十。豪民黠吏,相與囊橐為奸。賤市于官;貴糶于民,斤為錢或至數(shù)百。望稍增舊價為百五十,則豪猾無以規(guī)利,而民食賤鹽矣。”從之。
又《欒城集》卷三六《論蜀茶五害狀》說:
今官吏緣法為奸,遂又販布,販大寧鹽,販磁器等物。
按《宋史》卷八九《地理志》說:
大寧監(jiān),同下州。開寶六年,以夔州大昌縣鹽泉所建為監(jiān)。
又同書卷一八三《食貨志》說:
鬻井為鹽,曰益、梓、夔、利,凡四路?!缰萋啡O(jiān),二十井,八萬四千八百八十石。
所以大寧監(jiān)就是夔州路三監(jiān)中之一。
?。?)淮鹽淮南出產(chǎn)的鹽很多,故行銷的范圍亦很闊?!端问贰肪硪话硕妒池浿尽氛f:
其在淮南,曰楚州鹽城監(jiān),歲鬻四十一萬七千余石;通州豐利監(jiān),四十八萬九千余石;秦州海陵監(jiān)、如皋倉、小海場,六十五萬六千余石。各給本州及淮南之廬、和、舒、蘄、黃州、無為軍,江南之江寧府、宣、洪、袁、吉、筠、江、池、太平、饒、信、歙、撫州、廣德、臨江軍,兩浙之常、潤、湖、睦州,荊湖之江陵府、安、復、潭、鼎、岳、鄂、衡、永州、漢陽軍,海州板浦、惠澤、洛要三場,歲鬻四十七萬七千余石;漣水軍??趫觯蝗f五千余石。各給本州軍及京東之徐州,淮南之光、泗、濠、壽州,兩浙之杭、蘇、湖、常、潤州、江陰軍。
由此可見淮鹽的行銷地,除兩淮外,包有江南、荊湖諸路及京西、兩浙的一部分。淮鹽的行銷地是那么大,由生產(chǎn)地運出的數(shù)量是那么多,水陸——尤其水道——運輸?shù)囊?guī)模當然是很大的。主管這種運輸?shù)墓賳T,上自轉(zhuǎn)運使,下至綱吏舟卒,都乘機販賣私鹽,或偷賣官鹽?!端螘ぢ毠佟妨妮d慶歷四年:
八月三日,前淮南路轉(zhuǎn)運使司勛郎中張可久責(保)信軍節(jié)度副使。坐販私鹽部中也。
《續(xù)通鑒長編》卷一五一亦載此事云:
司勛郎中張可久責授保信節(jié)度副使。坐前為淮南轉(zhuǎn)運使,販私鹽萬余斤在部中也。監(jiān)察御史包拯乞不以見獲斤兩定罪,特于法外重行遠地編置,以警贓吏,故有是命。
這是轉(zhuǎn)運使販私鹽的例。至于綱吏舟卒之偷賣官鹽,《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說:
明道二年,參知政事王隨建言:“淮南鹽初甚善。自通、泰、楚運至真州,自真州運至江、浙、荊湖,綱吏舟卒侵盜販鬻,從而雜以沙土。涉道愈遠,雜惡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徒配相繼,而莫能止?!?/p>
李覯《直講先生文集》卷十六《富國策第九》亦云:
今之郡國者,昔之郡國也;戶口蕃息,則倍蓰矣。而糶益少,鹽益滯者何也?是奸謀入焉耳。彼鹽之來,遠者逾江湖,歲于波,月于風焉。近者亦百數(shù)十里,維堤堰,宿葭英焉。軍之窮,吏之狡者,家于是,食于是,私賣其什之幾而足以它物,固其常也。既輦而倉,則舉掌之人又私賣其什之幾而足以它物。無慮公鹽常失其半而半它物焉。
其中關(guān)于運往江南西路的鹽綱吏卒之私營鹽業(yè),王鞏《聞見近錄》亦云:
江西舊漕鹽至州,有余悉輸于官。漕舟沿江貨所附私鹽。既盡,遂盜官物。鹽盡,鑿舟沉之,聲言風水。每歲拋失十之三四。而盜取監(jiān)臨私貨抵法,枕藉于市。
除運輸官吏外,在淮鹽生產(chǎn)地作官的人,也私營鹽業(yè)?!端螘ぢ毠佟菲呷d慶元元年:
四月二十七日,淮東提舉陳損之……放罷。……以臣僚言損之盜官鹽販往江上,得錢買貨入蜀。
又淮鹽行銷地的官員,也常常私賣淮鹽。在荊湖北路的,《宋會要·職官》七二載淳熙九年:
五月十五日,朝奉大夫知岳州趙善特降一官放罷。以漕臣劾其……收買客鹽,倍增市價,均配屬縣,故有是命。
這里說的“客鹽”,是指淮鹽而言。因為上引《食貨志》說過,荊湖的岳州是淮鹽行銷地之一。又《續(xù)通鑒長編》卷十八載太平興國二年:
右千牛衛(wèi)將軍董繼業(yè),前知辰州,私販鹽賦于民,斤為布一匹,鹽止十二兩,而布必度以四十尺。民甚苦之,有詣闕訴其事者。下御史獄鞫實。于是責繼業(yè)為本部中郎將。
知辰州董繼業(yè)所私販的鹽,也是淮鹽。上引《食貨志》雖然沒有說淮鹽供給辰州,但卻說供給荊湖大部分的地方。由此類推,其余小部分的地方,如辰州等,雖然沒有說及,實亦是淮鹽的行銷地。因為北宋時,荊湖各地的食鹽,除淮南外,再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仰給。固然,廣西鹽(因為產(chǎn)鹽的廉州,在宋代屬廣南西路。見《宋史》卷九○《地理志》。)也到那里行銷,但這只是南宋時的事。《嶺外代答》卷五云:
時楊么擾洞庭,淮鹽不通于湖、湘,故廣西鹽得以越界。一歲賣及八萬籮,每籮一百斤。
此外,在兩浙路的,《宋會要·職官》七三云:
(紹熙三年三月)九日,詔前平江府許浦水軍統(tǒng)制陳緒降兩官,羊滋展三年磨勘。以本軍都統(tǒng)司言緒等關(guān)借官錢,令將官董端等在外販賣私鹽,故有是命。
(慶元二年正月)二十一日,許浦駐劍御前水軍副都統(tǒng)制馮健放罷。
以臣僚言健出自行伍,本無勇略,多役水軍興販鹽貨,貪淫不法,敗壞軍政。
按《宋史》卷八八《地理志》云:
平江府,望,吳郡。太平興國三年,改平江軍節(jié)度,本蘇州。政和三年,升為府。紹興初,節(jié)制許浦軍。
上引《食貨志》曾說淮鹽供給蘇州,而平江府不過是由蘇州改來的名稱,所以平江府許浦水軍統(tǒng)制及副都統(tǒng)制等私賣的鹽是淮鹽。
?。?)浙鹽《宋會要·職官》七二載淳熙十二年十一月:
十四日,知臺州熊克放罷。以浙東提刑趙公碩、提舉常平岳甫奏克在任縱容軍人盜販私鹽……故有是命。
又《職官》七三載紹熙三年八月:
十八日,詔前襄陽府宜城縣令持服錢逖降兩資,候服闋日與遠小監(jiān)當差遣。逖居天臺,貸米谷與逃軍周念二等,令各持兇器,護送私鹽,藏于其家。為縣尉捕獲。本路提舉黃唐言之。故有是命。
此事又見于樓鑰《攻媿集》卷三四《從政郎錢逖降兩資候服闋日與遠小監(jiān)當》:
敕具官某:細民以煮海為業(yè),私販冒禁,或未能免。爾仕至邑令,又方執(zhí)喪,使者廉按,謂爾為逋逃之淵藪,何耶?削去二階,姑令終制。朝祥暮貶,其尚何辭。
據(jù)《宋史》卷八八《地理志》,天臺是臺州的一縣。又據(jù)同書卷一八二《食貨志》,臺州是浙鹽產(chǎn)地之一:
其在兩浙,曰……臺州黃巖監(jiān),一萬五千余石。
以上是官吏在臺州私販浙鹽的情況。此外,《宋會要·職官》七三又載官吏于外出公干時乘機私販浙鹽云:
?。ńB熙三年六月)二十五日,詔溫州通判傅頤……降一官放罷。頤被檄往處州審問大辟,其所帶人從販賣私鹽,傅頤全不鈐束,因致捕捉,殺死人命?!视惺敲?/p>
按《宋史》卷一八二《食貨志》云:
溫州天富南北監(jiān),密鸚、永嘉二場,七萬四千余石?!越o本州及越、處、衢、婺州。
由此可知溫州是浙鹽的出產(chǎn)地,處州是行銷地。傅頤和他的隨員由溫州往處州公干時,正好販運私鹽以取利。
?。?)粵鹽兩粵的鹽,以廣州和廉州的出產(chǎn)為主?!端问贰肪硪话巳妒池浿尽吩疲?/p>
廣州東筦、靖康等十三場,歲鬻二萬四千余石……廉州白石、石康二場,歲鬻三萬石。
在這兩地作官的人,大都私營鹽業(yè)。同上:
寶慶元年,以廣州安撫司水軍大為興販(販鹽——作者),罷其統(tǒng)領(lǐng)尹椿,統(tǒng)轄黃受,各降一官。
這是關(guān)于廣州方面的。至于廉州,《宋會要·職官》七二載淳熙十六年十二月:
三十曰,詔知廉州黃萬頃……放罷……特降兩官。以臣僚論萬頃天資貪鄙,專事苛刻,違法賣鹽、采珠二事,尤為民害……故有是命。
此外,在兩粵各地,官吏也私營鹽業(yè)?!端螘ぢ毠佟菲呷d紹熙五年正月:
二十九日,詔賀州通判張適……放罷……永不得與親民差遣。以臣僚言適擅賣官鹽,及……故也。
又《職官》七四云:
(慶元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修武郎知萬安軍張湊降一官放罷。以廣西經(jīng)略司奏湊……科配民丁計口賣鹽,規(guī)圖剩利,以歸私帑。
(嘉定五年五月三十日)知高州黃鳳追三官,水不得與親民厘務(wù)差遣。先是右正言董居誼言……既而廣西提刑崔與之復言,鳳治郡亡狀,勒主客戶納錢買鹽,發(fā)賣收利。故有是命。
丁、酒業(yè)之私營
北宋官吏私營酒業(yè)的風氣,以仁宗時為最利害?!端问贰啡稹秴螠悅鳌氛f:
徙成德軍。……湊豪侈自放,簡忽于事。與都運轉(zhuǎn)使李參不相能。還判流內(nèi)銓。參劾其借官麴作酒,以私貨往河東貿(mào)易,及違法受饋贐。事下大理,議湊未嘗受。而外廷紛然,謂湊有死罪。帝(仁宗)知其過輕。但貶知和州。
又《宋會要·職官》六五載嘉祐三年三月:
二十一日,刑部郎中直龍圖閣知兗州王逵追一官勒停;都官員外郎通判馬預贖銅,徙小處通判。初逵以公用蠟燭及墨遺京師要官,又……馬預訟其事。而預亦以鬻所得酒于部中,故偕坐之。
又前述殿中侍御史王沿命其子私營酒業(yè),也是仁宗時事。此外,哲宗時也有官吏私賣酒的記載?!稒璩羌肪砣墩撌癫栉搴睢吩疲?/p>
兼臣訪聞陸師閔去年自成都移治永興,仍取成都供給,有本府衙前楊日新者為之賣酒。至十二月中,師閔自覺非法,始移牒永興、成都止就用永興供給。其違法差衙前賣酒,及多請過成都供給,即不曾舉覺。其貪冒無恥,一至于此,亦乞令所差官便行體量。
到了南宋,官吏私營酒業(yè)之風更盛。俞文豹《吹劍錄》說當時最高財政長官開設(shè)酒肆云:
高宗以(葉)夢得善理財,除資政殿學,兼提領(lǐng)財用。朱勝非曰:。昔張愨兼此,至于自設(shè)酒肆。人皆非之?!?/p>
《宋史》卷三六三說張懿:
建炎改元,為戶部尚書。除同知樞密院事,措置戶部財用,兼御營副使。(本傳)
又《雞肋編》卷下說當時主要將帥張?。?/p>
營第宅房廊,作酒肆名太平樓。般運花石,皆役軍兵。眾卒謠曰:“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二圣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p>
這都是當時行都的情形。至于各地,北至淮水,南至廣東,官吏也是同樣的私營酒業(yè)?!端螘ぢ毠佟菲叨d淳熙五年五月:
十八日,淮西轉(zhuǎn)運副使張士元,知安豐軍丁逢放罷。以言者論士元冒佃官地……逢遣人過淮鬻酒,二人罪惡不可縷數(shù),故俱罷。
又《職官》七三載慶元元年:
十二月三日,廣東運判徐柟放罷。以右正言劉德秀言,棉立朝則人以為怪僻,在外則又加以貪暴,居家則縱子女沽賣私醞,臨政事則交通賄賂。
南宋官吏之私營酒業(yè),有兩大特色:
?。?)以公家的米麥作原料來造酒,販賣所得的利潤卻歸人私囊。如朱熹《按唐仲友第三狀》(《朱文公文集》卷十八)云:
公使庫自來不許賣酒。緣添歸正人,合支些小供給錢。(知臺州唐)仲友到任以來,以此為名,公庫每日貨賣生酒一百八十余貫,煮酒亦及此數(shù)。一日且以三百貫為率,一月凡九千貫,一年凡收十萬余貫。其所造酒,米麥之屬,既并取于倉庫羨余;而所收息錢,太半不曾收附公使錢歷,并是入己。
有些官吏甚至盜取公家的酒來賣?!端螘ぢ毠佟菲呷d紹熙二年六月:
二十二日,詔權(quán)發(fā)遣澧州萬良耜放罷。以本路運判薛叔似言其賣公庫酒,而不入經(jīng)制,私糴軍糧,刻剝兵士,貪狀浸露故也。
?。?)私酒可以不納稅,成本較賤,從而售出的價格亦廉。合法——要納稅——的酒因成本重,價格遂貴。二者相遇,后者銷路大減,或甚至全被打倒。結(jié)果,酒的課額大受影響,虧損得很利害?!端螘ぢ毠佟匪囊惠d紹熙五年十二月:
九日淮西總領(lǐng)鄭浞奏:“總領(lǐng)之職,在調(diào)度糧餉,稽察軍政而已。乾道八年,總領(lǐng)周悶欲興酒利,始奏乞撥諸司酒課并歸總所,管趁御前并朝廷凈息錢三十萬貫。遞年又抱認凈息錢二十五萬貫,又增認建康府稅錢一萬貫,通管趁到凈息錢五十六萬貫。自撥并之初,朝廷約束方新,諸司不肯過數(shù)造酒,亦不敢私自酤賣。數(shù)十年來,諸司私造之酒,月增歲盛。始者舉在城之酒惟歸一總所,故所虧稅額不為甚多。后來裂為四五,各私其利。酒課既已暗分,每年嘗虧凈息二十余萬;往往皆侵移經(jīng)常錢兌發(fā),及別作營運補掩。見今已侵過經(jīng)常錢四十四萬余貫,抱欠朝廷樁管錢八十三萬余貫。若不以利害分明控告,向后轉(zhuǎn)見狼狽。乞……”
又《職官》七二說:
同日(淳熙六年九月二十七日),知鄂州趙善括放罷。以總領(lǐng)周嗣武、漕臣陳延平言趙善括……強令拍戶沽買私酒,白納利錢,侵都統(tǒng)司課額故也。
上述官吏私營酒業(yè)的兩種行為,都是違法的事情??墒歉蛇@些事的官吏們,因為利之所在,卻不管這許多。就是被干涉,他們不特不服,而且恃勢凌人。如《宋會要·職官》七二載淳熙六年十月:
十六日,新知鄂州周極放罷。先是極知秀州日,自帶私家坐船,于本州酤賣私酒,為酒務(wù)轄下人所捕。極忿怒其人,誣以行劫,繃栲有至死者。大理寺鞫得其實,先詔追三官勒停。至是起廢。中書舍人鄭丙官其為惡不悛,愈益恣橫,故有是命。
又如《職官》七三載嘉泰二年:
十二月二十九日,新國子書庫官趙師蒼罷新任。以殿中侍御史張澤言其因私酒敗獲,必欲求勝,強橫健訟,凌壓官司。
此外,下述二事也是官吏憑藉政治勢力來販賣私酒的例子:
?。ù疚醵晡逶拢┒娜眨瑧舨渴汤衫畎矅帕T。坐……為湖廣總領(lǐng),縱親戚子弟于諸庫買酒,托兵將官大價出賣,多占破……故也。
?。翁┰暾拢┦湃眨碇菔啡萏亟狄还佟帕T。以容守彭州,用親隨冒請軍糧,交通關(guān)節(jié),夾造私醞貨賣……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