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預防職務犯罪
目標責任書
為了認真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反腐敗方針,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jiān)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精神,進一步強化各級預防責任,結合教育實際特制定2006年度南陽市教育局預防職務犯罪目標責任書如下:
一、認真落實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責任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全面落實各項預防工作措施。通過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把預防工作的責任目標落實到位,明確到人。
二、強化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機構建設,明確工作目標,做到組織健全、制度完善、工作規(guī)范,各類預防檔案資料齊全。
三、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和預防職務犯罪知識教育,有制度化、規(guī)范化的教育措施。
四、采取多種形式,積極參與和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公益宣傳活動。
五、建立健全監(jiān)督制約機制,規(guī)范內部管理,積極配合預防部門開展“機制一體化、措施規(guī)范化、效果目標化”的“三化”管理模式,做到對苗頭性、潛在性的問題早發(fā)現(xiàn)、早警惕,做到超前預防,防患于未然。
六、結合已查處的職務犯罪案件,認真剖析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抓好建章立制,堵漏補缺;突出預防重點,加強重點崗位、重點部位和重點人員的監(jiān)督制約。
七、認真總結預防工作經驗,注重搞好預防專題調研,為局黨委作出預防決策提供依據。
八、加強預防工作信息交流,及時互通工作情況,積極完成局預防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任務。
九、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體系,與廉政工作同部署、同考評、同獎懲。凡是本年度內發(fā)生已有判決結果的重特大職務犯罪案件的,在依法依紀追究具體責任人責任的同時,按照標準給予通報批評、黃牌警告或“一票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