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黃中詔補修職郎,印證《黃秠墓志銘》的虛假樓主: 黃洪村來自:121.33.147.248
論黃中詔補修職郎,印證《黃秠墓志銘》的虛假
朱熹《晦庵集》 卷九十一 【宋】朱熹撰
《端明殿學士黃公墓志銘》:建炎再造丞相潛善,公族祖父也。雅器重公,薦諸朝,詔補修職郎,御營使司干辦公事.。
朱熹說黃中由于相潛善原因詔補為修職郎,可以理解為受相潛善的蔭補贈官。再看其它文獻的記載:
1、《黃氏日鈔》 卷三十六讀本朝諸儒理學書 【宋】黃震撰
端明黃中字通老其先有名膺者自光州固始入居邵武至公十二世矣公初受族叔祖潛善奏陰后舉進士第二名
2、《宋史》 卷三百八十二列傳第一百四十一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幼受書一再輒成誦初以族祖蔭補官
3、《宋史新編》 卷一百三十九列傳八十一 【明】柯維騏撰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以蔭補官
4、《弘簡錄》 卷一百三十五 [明]邵經(jīng)邦撰,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幼颕敏受書輙能成誦補族祖蔭入官
5、《續(xù)通志》 卷三百八十二列傳 【清】嵇璜、劉墉等撰
黃中字通老邵武人初以族祖蔭補官
黃震《黃氏日鈔》的說法與朱熹相同,其它四本文獻沒有說明黃中受誰的蔭補為官,僅以“族祖蔭”或“蔭補”交代。在<《爾雅注疏》釋親,戳穿“履之從弟”及“潛善公族祖父”之神話>一文,已論證黃潛善不是黃中的族祖父,那么黃中是否由于黃潛善而夠蔭補的條件?
《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雜制)有關文臣蔭補的描述:
文臣蔭補
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子,承事郎;孫及期親,承奉郎;大功以下及異姓親,登仕郎;門客,登仕郎 。不理選限。
知樞密院事至同知樞密院事:子,承奉郎;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以下及異姓親,登仕郎門客,登仕郎, 不理選限。
太子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子,承奉郎;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以下,登仕郎;導姓親,將仕郎。
太子少師至通奉大夫:子孫及期親,承務郎;大功親,登仕郎;異姓親,登仕郎;小功以下親,將仕郎。
御史中丞至侍御史:子,承務郎;孫及期親,登仕郎;大功,將仕郎;小功以下及異姓親,將仕郎,
中大夫至中散大夫:子,通仕郎;孫及期親,登仕郎;大功,將仕郎;小功以下,將仕郎。
太常卿至奉直大夫:子,登仕郎;孫及期親,將仕郎;大功小功親,將仕郎。
國子祭酒至開封少尹:子孫及小功以上,將仕郎。
很顯然,蔭補的條件是:子、孫、期親、大功親、小功親及以下(以下指緦麻親、袒免親和無服親及其它親同姓)、異姓親、門客。黃中非黃潛善子孫、異姓親和門客,黃中是以什么親受蔭補的呢?先解釋幾個父系親屬概念:
1、期親、大功親:朱熹《儀禮經(jīng)傳通解》卷五:從父兄弟是宗子大功親也,昆弟諸父是宗子期親,諸父及從兄弟共祖者也。期親是親兄弟、世父、叔父,大功親是從父兄弟即世父叔父的兒子。
2、小功親:按《通解》禮典,小功親包括從祖祖父母、從祖父母(從祖祖父母的兒子)、從祖昆弟(從祖父母的兒子)。
3、緦麻親:按《通解》禮典,緦麻親包括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
4、袒免親: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親屬為袒免親。
5、無服親:同六世祖的親屬便是無服親。
6、親同姓:按《爾雅注疏》釋親,親同姓為九族之外同姓。親同姓當然包括袒免親和無服親。
按照青山派的世系,黃中是黃潛善的親同姓,不可能以期親、大功親、小功親、緦麻親蔭補,所以象上面的文獻所說的以“族祖蔭”補官,是不可能的,只能以親同姓補官。即使以親同姓補官,也僅能補個登仕郎或將仕郎(九品),而不是修職郎(從八品)。
黃中以“族祖蔭”補官是不是不可能?說不可能,是不能以黃潛善的“族祖蔭”補官。黃中的父親黃崇的墓志《金紫光祿大夫黃公墓志銘》就說黃崇“用右丞奏為右承務郎”,這個右丞是黃履。黃履是黃中的族祖父,黃中是可以黃履的“族祖蔭”補官的,補個登仕郎或將仕郎。如果是這樣,朱熹的“雅器重公,薦諸朝,詔補修職郎”就好解釋了:黃潛善重視黃中的才能,將登仕郎或將仕郎黃中推薦到朝廷,高宗下詔補黃中為修職郎。黃潛善這一舉薦,就被后人(包括朱熹)誤解了,以為黃潛善是黃中的族祖父,其實黃潛善是黃中的親同姓,至于上溯到第幾世才有共同的祖先,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黃潛善被罷后,其為官的親屬朋友都被罷免。黃中沒事,還在紹興五年中榜眼進士,說明黃中受族祖蔭補與黃潛善關系不大,黃潛善只是個舉薦人,幫了黃中一把,使黃中因有才干被補為修職郎。修職郎是個京官,所以黃中被委任為御營使司干辦公事.。
在所有的歷史典籍中,沒有提到黃中受黃履的“族祖蔭”補官,應該是由于黃潛善的影響太大的緣故。
最后,如果黃中是以黃潛善的“族祖蔭”補官的,則與《黃秠墓志銘》中黃秠僅蔭補為將仕郎存在不合理的問題,黃秠作為黃潛善的兒子,蔭補的官比黃中的還小。這個問題說明黃中和黃秠的蔭補情況都是不真實的。黃中的修職郎蔭補,也印證了《黃秠墓志銘》的虛假。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19:20:19 ]
黃履簡歷第 1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黃履 (1030-1101) 北宋邵武(今屬福建)人,字安中。嘉佑進士。神宗朝,累官御史中丞。哲宗即位,除翰林學士兼侍講。劉安世論其黨附蔡確冒定策之功,罷知越州。紹圣初,復哦御史中丞,仰章惇風旨,彈擊呂大防、劉摯等元、諸臣甚力。后兩任尚書右丞,元符間求罷,尋卒。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0:00:23 ]
雜論黃中第 2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雜論黃中
黃履兩任尚書右丞,是黃崇的從父。黃崇“用右丞奏為右承務郎”,承務郎是從九品,應符合宋朝蔭補規(guī)定。黃履是黃中的族祖父,黃中也可以”用右丞奏“補為登仕郎或將仕郎,這就是以“族祖蔭”補官。按《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二 職官九(敘遷之制),登仕郎、將仕郎是奏補未出身官人。黃潛善將黃中”薦諸朝詔補修職郎御營使司干辦公事“,屬于奏補,而不是蔭補。這就是《宋史》、《宋史新編》、《弘簡錄》、《續(xù)通志》等史書沒有明說黃中受族族蔭補官的緣故。黃潛善奏補黃中,并不能說明黃潛善和黃中的關系,黃潛善舉薦的官員不止黃中一個,而是有多個。
前段時間有人反駁我說黃中是“狼心狗肺”,理由一大堆,說政見不同?,F(xiàn)在終于清楚了,黃潛善和黃中沒有近親關系(九族),雖然黃潛善舉薦過黃中,黃中完全有理由以政見不同對黃潛善及其兒子的事視而不見,因為沒有親情可言。黃中和李綱有親戚關系,黃中完全可以不理黃潛善的奏補恩情。問題就來了,為什么奏補黃中的是黃潛善而不是李綱?這說明在黃潛善看來,黃中是同姓人,畢竟同姓比外姓親,所以舉薦奏補黃中。在李綱看來,黃中是外姓人,舉薦不舉薦無所謂。但最后,象某人說的,黃中站在了李綱一邊,“同姓比外姓親”在黃中眼里不值一文。黃中和黃潛善沒有親屬關系,在黃潛善被罷并死于貶所后,御史們還窮追猛打的情況下,黃中選擇了置身事外。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0:40:40 ]
補充<論黃中詔補修職郎,印證《黃秠墓志銘》的虛假>第 3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補充<論黃中詔補修職郎,印證《黃秠墓志銘》的虛假>
《宋史》志第一百二十三 職官十(雜制)
元豐四年,詔:”應乞致仕而不原轉官者,受敕后,所屬保明以聞,當與推恩。中大夫至朝奉郎及諸司使,本宗有服親一人蔭補恩澤。橫行、諸司副使見有身自蔭補人,及內(nèi)殿承制、崇班、合門祗候見理親民,并承議、奉議郎,許陳乞有服親一人恩例。中大夫、中散大夫、諸司使帶遙郡者,蔭補外準此。即朝奉郎以上及諸司使,雖未授敕而身亡,在外者以乞致仕狀到門下省日,在京以得旨日,亦許陳乞有服親一人恩例。”
元豐四年詔書說明,宋代蔭補是以“有服親”為準的。按《爾雅注疏》釋親,“有服親”就是在九族之內(nèi)。宋代蔭補就是在九族之內(nèi)實行蔭補。黃中是黃潛善的親同姓,沒有服親關系,所以黃中的”受族蔭補官“不是黃潛善的,而是黃履的,除非朱熹的”公族祖父“是認的,隱瞞了朝廷。對朝廷隱瞞關系有沒有可能?
說黃潛善是黃中的族祖父,不止朱熹和黃震,《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也有類似的說法,在介紹黃中高中榜眼的章節(jié)。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卷九十三 李心傳撰
詔省試魁賦鄭厚循二資與升擢差遣。中,潛善族孫。厚,莆田人也。同日賜特奏名進士汪喬年以下二百七十二
紹興五年汪喬年榜,黃中是榜眼,鄭厚是探花。《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錄的”中,潛善族孫“,說明黃中和黃潛善的關系要么是對朝廷作了隱瞞,要么是誤傳,造成官方記錄失誤。李心傳父親李舜臣任宗正寺主簿﹐李心傳得有機會閱讀官藏的當代史書,三十歲考進士不第﹐從此絕意于科舉﹐專心從事史學研究,經(jīng)多年努力﹐編成《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一書?!督ㄑ滓詠硐的暌洝酚涗浀摹敝?,潛善族孫“是取自官藏記錄,李心傳不可能抄錯的。所以說明黃中和黃潛善的關系屬于誤傳或對朝廷隱瞞的說法是有道理的。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1:41:19 ]
更正《雜論黃中》第 4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更正《雜論黃中》
原:黃履兩任尚書右丞,是黃崇的從父。
更正:黃履兩任尚書右丞,是黃崇的從祖父。
注:從父是祖父的兒子、父親的兄弟。從祖父,是從祖祖父的兒子。從祖父是堂伯叔父。從祖祖父是祖父的兄弟。曾祖父的兄弟是族曾祖父,不是從祖祖父,這是容易混淆的。從祖父也容易誤認為祖父的兄弟,其實是父親的再從兄弟。”從祖“是”從祖父“和”從祖祖父“的修飾詞,表示一個旁系。在<.《爾雅注疏》釋親,戳穿“履之從弟”及“潛善公族祖父”之神話>一文里,”祖父的兄弟為從祖祖父或從祖父“屬于理解錯誤,應為”祖父的兄弟為從祖祖父,從祖祖父兒子為從祖父“。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2:11:40 ]
更正《雜論黃中》第 5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更正《雜論黃中》
原:黃履兩任尚書右丞,是黃崇的從父。
更正:黃履兩任尚書右丞,是黃崇的從祖父。
注:從父是祖父的兒子、父親的兄弟。從祖父,是從祖祖父的兒子。從祖父是堂伯叔父。從祖祖父是祖父的兄弟。曾祖父的兄弟是族曾祖父,不是從祖祖父,這是容易混淆的。從祖父也容易誤認為祖父的兄弟,其實是父親的再從兄弟?!皬淖妗笔恰皬淖娓浮焙汀皬淖孀娓浮钡男揎椩~,表示一個旁系。在<.《爾雅注疏》釋親,戳穿“履之從弟”及“潛善公族祖父”之神話>一文里,“祖父的兄弟為從祖祖父或從祖父”屬于理解錯誤,應為“祖父的兄弟為從祖祖父,從祖祖父兒子為從祖父”。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2:16:01 ]
黃履是黃中的族祖父解說第 6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黃履是黃中的族祖父解說
黃履是黃崇的從祖父。對黃中來說,黃履是黃中的曾祖父的兄弟族曾祖父的兒子,因而是族祖父,而不是從祖祖父。隔了一層稱謂修飾就由“從”變成“族”。
[ 發(fā)表時間:2007-6-27 22:24:06 ]
評《邵武府志》潛善舉薦黃中的記載第 7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評《邵武府志》潛善舉薦黃中的記載
嘉靖《邵武府志》(明邢址修·陳訨纂·天乙閣1543年刻本):“黃中字通老,履從侄孫也,穎悟端重,幼受書,一再讀,輒成誦,從舅游酢游,甚愛重之,年二十入太學……高宗改元,從祖潛善居相府,薦中補御營使司干辦公事,紹興五年舉進士”。
《邵武府志》說黃中是黃履的從侄孫,是不對的,說明陳訨不理解五服制度的含義。黃中應是黃履的族孫。
《邵武府志》又說“從祖潛善居相府”,這句話本身有問題,是跟隨“祖潛善居相府”呢,還是”從祖潛善““居相府”?如果是前者,黃潛善變成了黃中的祖父;如果是后者,是句廢話,但表達出了另一個不確定的意思,就是黃潛善是黃中的”從祖祖父“、”從祖父“及”從祖兄弟“三者之一。不管如何理解,陳訨寫的這句話是大有問題,將黃潛善變成了黃扆的后代,這是個嚴重錯誤。榕城老叟在他的文章《敦公、膺公的入閩時間考兼論膺公是否即惟淡》里,簡單翻譯陳訨的話,說黃中是黃履的“從侄孫”,而從祖是黃潛善。看來榕城老叟也不了解從祖的含義,據(jù)此武斷黃中、黃履、黃潛善是同一個族源即黃膺的世系。
盡管陳訨犯了嚴重錯誤,還是道出了一個事實,就是黃潛善曾舉薦過黃中,使黃中補御營使司干辦公事。這與朱熹的話是一致的。不過黃潛善舉薦黃中補官,不等于黃潛善蔭補黃中。黃中能被舉薦補官,應是之前已受族祖蔭補了個待奏補的官,黃潛善只是臨門一腳,將黃中送上了仕途。
[ 發(fā)表時間:2007-6-28 4:35:58 ]
評《邵武府志》潛善舉薦黃中的記載第 8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評《邵武府志》潛善舉薦黃中的記載
嘉靖《邵武府志》(明邢址修?陳訨纂?天乙閣1543年刻本):“黃中字通老,履從侄孫也,穎悟端重,幼受書,一再讀,輒成誦,從舅游酢游,甚愛重之,年二十入太學……高宗改元,從祖潛善居相府,薦中補御營使司干辦公事,紹興五年舉進士”。
《邵武府志》說黃中是黃履的從侄孫,是不對的,說明陳訨不理解五服制度的含義。黃中應是黃履的族孫。
《邵武府志》又說“從祖潛善居相府”,這句話本身有問題,是跟隨“祖潛善居相府”呢,還是“從祖潛善”“居相府”?如果是前者,黃潛善變成了黃中的祖父;如果是后者,是句廢話,但表達出了另一個不確定的意思,就是黃潛善是黃中的“從祖祖父”、“從祖父”及“從祖兄弟”三者之一。不管如何理解,陳訨寫的這句話是大有問題,將黃潛善變成了黃中曾祖父黃汝臣的后代,這是個嚴重錯誤。榕城老叟在他的文章《敦公、膺公的入閩時間考兼論膺公是否即惟淡》里,簡單翻譯陳訨的話,說黃中是黃履的“從侄孫”,而從祖是黃潛善。看來榕城老叟也不了解從祖的含義,據(jù)此武斷黃中、黃履、黃潛善是同一個族源即黃膺的世系。
盡管陳訨犯了嚴重錯誤,還是道出了一個事實,就是黃潛善曾舉薦過黃中,使黃中補御營使司干辦公事。這與朱熹的話是一致的。不過黃潛善舉薦黃中補官,不等于黃潛善蔭補黃中。黃中能被舉薦補官,應是之前已受族祖蔭補了個待奏補的官,黃潛善只是臨門一腳,將黃中送上了仕途。
[ 發(fā)表時間:2007-6-28 4:42:49 ]
“潛善公族祖父”與《黃秠墓志銘》之悖論第 9 樓: 黃洪村 來自:121.33.147.248
“潛善公族祖父”與《黃秠墓志銘》之悖論
朱熹《端明殿學士黃公墓志銘》:“建炎再造丞相潛善,公族祖父也?!?div style="height:15px;">
如果黃潛善是黃中的族祖父,黃秠就是黃中的族父。按照五服制度,黃秠死時,黃中應給黃秠服緦麻三月。紹興二十六年,黃中已被高宗召回京任校書郎。按《黃秠墓志銘》,黃秠死時連副棺材也沒有,黃中作為黃秠的族侄,不買棺材葬族父,屬于不孝。一個不孝的人可以橫行朝堂,以后不斷升官,不知在倡導“三綱五?!钡闹祆溲劾锼闶裁??黃潛善舉薦的恩情黃中可以不報,最多被別人說不義。但不義加上不孝,不義不孝的人在宋朝還被朱熹捧為圣人,朱熹甚至想做黃中的及門弟子。出現(xiàn)這種情況,不會是朱熹瘋了吧?其實朱熹沒瘋,關鍵在于《黃秠墓志銘》所說的情況不是真實的,黃中也不會戴上不孝的帽子。黃中也不會被別人說不義,說不定他已暗中幫助了潛善的子孫,只是史書無記錄。誤傳的“潛善公族祖父”,黃中可以堂而皇之地承受,這樣可以為被御史文人罵臭的黃潛善爭回一點光。
(紹興)三年三月,二百二十人及第出身。時右修職郎黃中對策言:陛下貴爲天子富有四海而兩宮北狩闕然溫凊之奉者.......
黃中在紹興五年中進士,在紹興三年還是右修職郎。右修職郎,表明黃中的修職郎是通過蔭補途徑得來的。在黃潛善舉薦之前,黃中應是一個待奏補的未出身郎官,經(jīng)黃潛善舉薦后,詔補修職郎。那個待奏補的未出身郎官應是受黃履的族祖蔭補得到的,因為黃履是黃中的貨真價實的族祖父,而黃潛善不是。
第一,年輕的黃中受族祖蔭補官后,懷著希望等待朝廷派差,所以沒在政和至宣和年間去考進士。誰知一等就是十幾年。到了建炎年間,黃潛善做宰相,了解到有大才的黃中沒有途徑施展才能,于是將黃中舉薦到朝廷,高宗下詔補為修職郎。這樣,黃中就有了施展才能的機會。
第二,黃中受補為修職郎,正想施展抱負,誰知不久黃潛善被罷,死于貶所。黃潛善的許多親朋好友連續(xù)遭貶,使黃中絕了升遷的希望。在這種情況下,唯有走科考的道路,才能有機會升遷,施展抱負。于是在紹興五年應科舉,庭論辨?zhèn)龋咧邪裱?。黃中的策論打動圣心,驚動滿朝,如果不是黃中自己謙虛,有可能中狀元。中進士后,轉為左奉議郎,授保寧軍節(jié)度推官。
至此,黃中身負族祖蔭補官和進士出身的身世,加上黃潛善在當時太大的影響,黃中的族祖蔭補官就有點說不清了,以致后人寫書說法不一。黃中的族祖蔭補官疑團只有聯(lián)系到黃履才能解開,因有其父黃崇曾用黃履的尚書右丞奏為右承務郎(見黃崇墓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