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劇中總是會有這樣的鏡頭,某些罪犯犯罪被判“流放千里”的罪行,通常而言,被發(fā)配至幾千里以外的地方,當(dāng)然是苦寒之地,然而,這種情況下,竟然有許多衙役爭著去押送。這讓人不禁疑惑,這件差事壓根算不上美差,畢竟古代交通并不發(fā)達,幾千里的路來回要走好幾個月,即便有車馬同行,露宿荒郊野外也是家常便飯,一趟流放,可謂歷經(jīng)艱辛。就是這樣的一份苦差事,卻讓衙役們爭著干,這究竟是何原因呢?
衙役劇照
首先,大家要明白一個歷史事實,這些押送罪犯的衙役,根本不可能跟著罪犯來回走幾千里路。衙役解押犯人時,只需要將犯人送入另一地界,自己便可返回原地界交差。用清朝來舉例,如若衙役押送犯人從京城出發(fā),他們只需要將犯人押送至鄰縣,隨后,再由當(dāng)?shù)氐难靡劾^續(xù)向下一地界押送。
如此一來,押送犯人只是一個短距離的差事,并不會耗費好幾個月的時間。所以,押送犯人并沒有讀者想象中那么辛苦,如若衙役真的將犯人押送至千里之外的發(fā)配之地,他們和這些犯人又有何區(qū)別呢?
押送犯人
其次,這些衙役之所以要搶著押送犯人,自然是有利可圖。沒有人會蠢到干一份沒有任何利益回報的工作,衙役也是如此。一般來講,這些能夠被衙役押送的罪犯,基本上都是一些達官顯貴,這些人的身份十分特殊。
畢竟,如果之是普通罪犯,早已經(jīng)斬首示眾,官府乃至于皇帝根本不會花費巨大的人力、物力、財力選擇流放。這些被發(fā)配至邊疆的罪犯,大多是官宦之家,家中也多有閑錢,為了不讓犯人在路上受苦,家里人會專門給這些押送犯人的衙役一筆數(shù)目不算小的賞錢,看到這其中有利可圖,衙役們才會爭相押送犯人。
衙役押送犯人
最后,衙役之所以貪圖這份押送犯人的美差,其實與衙役陋規(guī)有關(guān)。在此仍然以清朝來舉例,衙役看似為官府工作,其實他們的身份十分低賤。一般來講,出生于書香門第或者官宦世家的子弟,家里人根本不可能讓他們前往衙門當(dāng)差。
在衙門里當(dāng)衙役的這些人,有的是一些帶罪之身的賤民,有的是游手好閑的市井無賴,這些人在衙門里工作更像是一種義務(wù)勞動,據(jù)清朝史書記載,他們每個月拿到的薪水,只夠一天吃一頓飽飯。正是由于衙役身份卑微,沒有可靠的經(jīng)濟來源維持生計,他們自然要另謀出路。
清朝衙役真實舊照
長久以來,衙門里就形成了這樣的陋規(guī),能夠參與辦案、押送犯人的衙役,總是能夠從中獲取價值不菲的銀兩回報。這些錢大多都來自于罪犯的家里人,比如衙役在押送犯人的過程中,會產(chǎn)生“鞋襪錢、酒水錢、住宿錢”等各種各樣的費用,而且這些費用早已經(jīng)成了衙門里最正常不過的潛規(guī)則。
一旦這些罪犯的家中掏不出這筆錢,衙役會對罪犯以及他的家里人進行各種威逼利誘,以此來讓自己獲利。清朝衙門里的陋規(guī),確實為衙役來了不少收入,可是同時,它又破壞了清朝衙門里的官場風(fēng)氣,導(dǎo)致清朝各級官府一步一步走向衰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