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法命理關(guān)于五行之氣有深入的體悟,古賢把五氣分為十八種類型:聚散、完缺、實虛、深淺、敵交、狹廣、輕重、厚薄、寒和,簡稱“五氣十八法輯要”,并且進(jìn)行框架性的解析,實為精妙之論,今小道進(jìn)行校注,以饗讀者。
五氣有聚散、完缺、實虛、深淺、敵交、狹廣、輕重、厚薄、寒和之不同,干支俱有力,克物歸窠。(景泓注解:此為五行之氣十八法門。)
【第一法“聚法”】精神強(qiáng)健為聚,喜吉神,忌兇煞,亦要輔佐吉神。
【第二法“散法”】沖而無義,刑而不歸為散,宜兇煞,忌吉神。
【第三法“完法”】金木水火土俱全,順序為氣完;
【第四法“缺法”】五行欠一,以待歲運補足為氣缺;
古法命理之《時上一位貴》
【第五法“實法”】實則如甲戌見丙寅之類,有合有生,局于一象,滯于一方,柱中若無激揚昂藏之類,如此則不過一富翁而已。即有體無用,縱貴亦尸位素餐,如往中土氣太重,略見官來,即貴。余仿此。
【第六法“虛法”】虛則如土入酉寅,木臨子巳,金到辰亥,水向卯戌,火居丑申;氣虛而不能確固,余仿此。
【第七法“深法”】氣深,如木之本象化象,近清明節(jié);
【第八法“淺法”】氣淺,如木之本象化象,方得雨水節(jié)之例。
【第九法“敵法”】氣敵,如辛酉見乙卯,大概兇甚;若見己未、己丑,轉(zhuǎn)有憑借,反吉;如無憑依,又看賓主強(qiáng)弱,主弱則為鬼象,賓弱則為財象。
【第十法“交法”】交如丁巳見辛亥、丙戌見己丑、庚辰見癸未之類,仍分何者氣旺而言。
【第十一法“狹法”】狹如用神局于一二支神之情狹,亦有生旺引用處,其氣卻來不得。
【第十二法“廣法”】廣則引用處,其氣來得,生源處仍有精神,通三合之氣,或通六合氣;
【第十三法“輕法”】輕,如木之本象化象,卻入金鄉(xiāng),又非天時之類。
【第十四法“重法”】重,如木象透寅卯,乃本象地支之類。
【第十五法“薄法”】薄如木象逢自家死絕之地面,仍非天時之類。
【第十六法“厚法”】厚如木家逢庫墓、長生之地,或得天時,或他干來助之類。
【第十七法“寒法”】寒如木枯、火散、金寒、水冷、土凍,天干休囚,地支死絕之類。
【第十八法“和法”】和則有合、有生、有情、有助、有臨官、帝旺,無休廢、死絕;或有旺相之神來扶助,或當(dāng)天時,前后有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