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象”, 則是指由日主、用神、喜神這三者組合成的命格。假如是食傷生財,有以下情況:一、傷官生財日主旺,有傷官食神,則喜行財旺之運,用食傷泄日元秀氣引化為財星;二、四柱有食傷又有財星、官星,食傷與官星是對立關系,就喜歡行財旺之運,就可以化食傷而生官星;三、日主旺且四柱財官印都齊備,財星與印不和,用官星引化。傷官食神生財,第一點要日主旺,忌比劫運,原局比劫多而旺者,宜官殺運制比劫為美。
格成全象,取用有如下區(qū)別:
1.日元旺,傷官輕,有印綬,喜行財運破印并引化傷官生財,而不喜官殺;
2.日元旺,財星輕,有比劫,喜行官運而不喜財,意為取官制劫;
3.日元旺,財官都有,喜財運而不喜官運,財可生官;
4.日元弱,官印相生,喜印運而不喜比劫;
5.日元旺,傷官生財宜行財運。若比劫多,則行官運為好運。因為身旺不怕泄透,若行傷官運更美。
6.傷官旺,有印,日主偏弱,喜行印運而忌財運。
例一乾造:己卯 壬申 癸巳 庚申
日主有印比生扶,并且印星當權,有殺印相生的組合,行運則喜財運,財可生官星,并且財可以制一下印,以南方火運為吉。
例二乾造:癸亥 癸亥 庚申 己卯
年月食傷泄氣過重,日主偏弱,有傷官與印,喜行印運,制傷而扶身。庚申運助身,日子運的不錯,但后面的己未、戊午印運更美。
例三坤造:乙丑 丙戌 戊申 壬戌
日主旺,有官印,助透財,喜行財運,助官制印。官運為其次。
例四坤造:壬子 癸卯 癸亥 乙卯
水木兩神成象,只是無財官,這個雖不歸為“全象”但也喜歡行財運,引化傷官來生財,則秀氣發(fā)越最美。
例五乾造:壬戌 庚戌 戊子 戊午
日元旺,食神生財,透比劫,喜行食傷運,泄秀生財,則財不怕被劫。目前甲寅大運,不順應喜用,離婚并且破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