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黨氏同屬馮翊堂夏氏后裔。而“河”南黨氏是“馮翊堂夏氏后裔”之一支,是否一脈相承,同源同宗,多年來多有存有疑義,隨著研究的深入基本趨于認(rèn)同。
郾城黨灣《黨氏塋中碑記》的解讀助推認(rèn)識趨同
豫東(周口市、漯河市郾城區(qū)、駐馬店市東部、山東省荷澤市等)黨氏因于元末從晉移豫后族譜多次修殘補(bǔ)缺,入譜黨氏各支均認(rèn)同為馮翊堂夏氏后裔以后的之一支的黨氏宗親,一脈相承,同宗同源,統(tǒng)一字派。該黨氏族譜史謂之“黨李氏族譜”。而豫中許昌(禹州)黨氏是否屬于“黨李氏族”系,多年不得其解。
2016年河南黨氏研究人員認(rèn)真研讀雍正七年(1729)郾城縣黨灣村《黨氏塋中碑記》后,疑竇釋然?!饵h氏塋中碑記》為雍正七年禹州生員黨方午撰寫。若不是一脈相承的宗親,黨方午緣何為黨灣村先祖撰寫碑文;碑文曰,“吾之始祖率其兄弟數(shù)人”從晉移豫后,其中四兄弟“而大老則在乎(在意,選擇)鈞洲(即今禹州)也;三老則在乎商水也;四老則在乎上蔡也;而吾之始祖惟(只,僅)遷居于此?!?。其他兄弟的再遷移去向沒有述及之原因,一是時勞資匱乏,二是也沒必要一一列舉。據(jù)此可知,黨方午及禹州黨氏來豫始祖亦是碑文中之“吾之始祖”,其后裔亦為黨李氏支裔。禹州黨氏之所以與“黨李氏”字派不同,亦是因續(xù)家譜時勞資匱乏、音信不通而未走到一起。
碑文中“四老”之稱謂在有文記載中第一次出現(xiàn)。雖然“‘四老’之稱”赫然碑上,但熟記碑文且廣而宣之并不是宗親們生活之必需,事后逐漸被人淡忘。一至形成,“河”南黨氏不知自己的直系始祖??峙论背屈h氏也未必知道自己為“二老”的后裔。禹州黨氏也不知自己為“大老”的后裔。上蔡黨氏也不知自己為“四老”的后裔。就連周口黨氏至今仍有人稱從未知道“三老”之說,只知道周口市商水縣巴村鎮(zhèn)黨寨村(古稱冢寨)為河南黨氏從晉移豫的始居地。顯然,1996年豫東黨李氏續(xù)家譜時將該碑文載入第一冊之內(nèi),也未引起入譜宗親對“四老”稱謂的注意。乃至造成周口市等地黨氏宗親誤解。直至2016年“河”南黨氏研究人員仔細(xì)研讀郾城縣黨灣村《黨氏塋中碑記》后,“河”南黨氏才對“四老”之稱謂趨于認(rèn)同。
周口市商水縣巴村鎮(zhèn)僅為河南黨氏從晉移豫的始居地,而非“三老”始居地嗎,非也。元末明初,中原大地多為“澤國”,可耕地相對較少,故有數(shù)位有各建家園能力的兄弟各自選擇久居地事件的發(fā)生。正因耕地相對較少,數(shù)兄弟各選久居地,唯“三老”久居冢寨,不但數(shù)兄弟不會同意,恐怕在那個家長制盛行的年代,始祖或后世長老也不會允許。那么只有一種可能,“三老”在冢寨之外在商水縣之內(nèi)另擇吉地建立家園。故而有黨灣村《黨氏塋中碑記》中“三老則在乎商水也”一說。
《碑文》記載的“三老則在乎商水也”在2016年之后在河南黨氏宗親成中達(dá)共識后,部分宗親誤解為商水縣僅是“三老”始居地,并不能確信為“河”南黨氏始祖的始居地。亦即“河”南黨氏從晉移豫抑或數(shù)兄弟而已,數(shù)兄弟的始祖未必遷來。為解宗親之疑惑,2017年12月31日,《黨氏家族報(bào)》主編黨波濤、河南黨氏宗親會秘書長黨永超和筆者專程到周口市商水縣巴村鎮(zhèn)黨寨村始祖墓地了解詳情。直是“不看不知道,一看頓明了”。至今已有幾萬后裔的始祖墳塋僅有始祖和兩個兒子的墳?zāi)?。黨寨宗親介紹“從來如此”,即僅有始祖黨九功之墓和長子黨大公、次子黨二公之墓??上攵浜笠岣鬟x吉地去也。郾城縣黨灣村《黨氏塋中碑記》中的記載屬實(shí)無異。
各支碑文及編修家譜時間及傳世代數(shù)可證明“河”南黨氏同源同宗
豫南黨氏三翁堂于清乾隆伍拾年(1785)敬修《黨氏家譜》,距元朝末年(1368)已達(dá)400余年,首次提出豫南“三老”概念。
鄢陵《黨氏家譜》(2016版)序言類文字摘編史上族譜資料述既及與豫南三翁堂的關(guān)系,又曰“吾輩族居豫有禹州、黨溝、商水之八村、杞縣十里崗”。雖說史上族譜產(chǎn)生時間不詳,但認(rèn)同與“河”南其他黨氏的同宗關(guān)系。
禹州黨氏于清光緒20年(1894)敬修黨廟(即黨都堂(黨以平)之廟),距元朝末年(1368)已達(dá)500余年。雖說撰寫碑文時“遠(yuǎn)遍訪殘碣、舊志、但傳”后,曰禹州黨氏“始祖太老明初由山西遷居禹東”。因掌握史料所限,碑文未能述及前世始祖。但郾城黨灣《黨氏塋中碑記》文中曰“而大老則在乎鈞洲也”,顯然在乎鈞州的“大老”即是前世始祖。與郾城黨氏同宗彰顯。
杞縣黨氏于萬歷年十一年(1583年)敬立《明處士云樓黨公墓志銘》碑,距元朝末年(1368)200余年,碑文僅言墓主為懿德子,未言墓主為杞縣黨氏始祖,也未言始祖名諱及所在,可見始祖另有所在??诒鄠鳎娇h黨氏始祖由今河南上蔡三里黨因明朝時期官府強(qiáng)迫調(diào)集部分“刁民”為民工修復(fù)黃河(古稱為“老龍口充軍”)大堤后,受官府之命定居于杞縣。故,墓志銘曰“其先世居大梁(開封、杞縣一帶)之云驥橋”。墓志銘又曰先祖“當(dāng)元季避亂,徙居雍丘(山峰)石陵岡,遂家杞焉”,該說與墓志銘中“其先世居大梁之云驥橋”相互矛盾,規(guī)避了“老龍口充軍”事件。而口碑之傳未矛盾之處,為可信之史實(shí)。
雍正七年(1729)郾城縣黨灣村敬立黨氏塋中碑,距元朝末年(1368)360余年,首次提出豫東“四老”概念,碑文僅說吾之始祖率其兄弟數(shù)人從晉移豫,未言始祖名諱及所在,可見始祖另有所在。
再看豫東《黨李氏族譜》序言中的記載。筆者于2016年在電腦上完整抄錄了現(xiàn)存的清朝之前的《黨李氏族譜》。清朝之前的族亦分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未分村分枝”部分,該部分在1996年黨李氏續(xù)譜時或由商水縣黨橋村家親提供。此部分族譜以始祖黨九功二子黨大公、黨二公為主線收錄其后裔的名錄,斷代情況很少。第二部分為“分村分枝”部分,其中一部分為“未分村分枝”,該第二部分由上蔡縣三里黨黨旺松珍藏和提供。第一部分雖載明產(chǎn)生時間及序言。第二部分載有完整的多篇序言,最早之序言為乾隆伍十伍年(1790年)黨玉書《黨李族譜序》,應(yīng)為“分村分枝”續(xù)譜的第一個序言,距元朝末年(1368)400余年。最晚之序言為道光二十四年(1844)黨如淵繼修黨李族譜序,距元朝末年(1368)470余年。顯然“未分村分枝”黨李氏族譜的產(chǎn)生時間早于1790年,也應(yīng)早于清乾隆伍拾年(1785)的鄧豫南三翁堂的《黨氏家譜》。應(yīng)為“河”南黨氏的第一部族譜。
那么,“河”南黨氏始祖何在?豫東《黨李氏族譜》中乾隆伍十伍年(1790年)黨玉書《黨李族譜序》曰“我始祖原陜西同州府澄城縣雞子凹人也。至元(明洪武元年1368年之前)末避亂,卜居黃河之南商水縣疆家寨村(現(xiàn)稱黨寨)居住”,又曰“迄今四百余年。譜被火焚,碑志無傳先人名諱,率多湮沒,莫考。猶幸(尤其幸運(yùn)的是)懷祖之塋(墳?zāi)梗┯斜蛔?。略言我始祖諱九功,祖妣毛氏,生子大公、二公”。嘉慶八年(1803年)黨玉香《黨李世家譜序》曰“始祖武臘公,始祖母蔡氏。其先晉地雞子人凹(山溝、高原之低洼處)也,卜居黃河之南”,商水縣疆家寨村居黃河中游之南地域,即兩說一致。該文又曰“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丁酉),已經(jīng)(黨)成功等修殘,補(bǔ)缺,昭穆,賴以不紊玉”??梢姟昂印蹦宵h氏的族譜產(chǎn)生于1700年之前,不然,康熙五十六年黨成功何以“修殘,補(bǔ)缺”。該殘缺本黨氏族譜距元朝末年(1368)僅350多年,遠(yuǎn)遠(yuǎn)早于“河”南黨氏各分支的黨氏家譜。顯而易見,“河”南黨氏來豫始祖的居住地即為“黃河之南商水縣疆冢寨”。
“河”南黨氏各分支的黨氏家譜在序言中多曰“事深年久,黨氏家譜已失”,或曰“族譜毀于兵亂而失傳”,或曰因魔闖之亂“譜系跳脫”,等等,筆者認(rèn)為多為揣測之詞。試想,“兄弟數(shù)人”各選吉地建立自己的家園時,族譜不可能人手一冊。原始族譜都沒有,何來“已失”、“失傳”、“跳脫”之說。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原始族譜在始祖處珍藏,她就是康熙五十六年黨成功賴以“修殘,補(bǔ)缺”的殘缺本黨氏族譜。經(jīng)多次對黨氏族譜的修殘補(bǔ)缺,其成果收錄于1996年版《黨李氏族譜》第一冊之中。
從“河”南黨氏各分支后裔傳世代數(shù)看,豫南三翁堂(含鄢陵黨氏)從支本始祖?zhèn)髦?016年為24世,豫東黨李氏(含漯河郾城)從始祖黨九功始傳至2016年為28世,禹州黨氏從支本始祖?zhèn)髦?016年為23世,豫東黨李氏之一枝上蔡黨氏從本支始祖?zhèn)髦?016年為23世。“河”南黨氏各分支后裔傳世代數(shù)基本相同的事實(shí),證明“河”南黨氏各分支的始祖為同年代出生,即是由“吾之始祖率”領(lǐng)從晉移豫的“兄弟數(shù)人”。
杞縣石陵岡《黨公墓志銘》及其后的族譜序言
揭示出“河”南黨遷豫時社會原因及生態(tài)環(huán)境
杞縣石陵岡《明處士云樓黨公墓志銘》于萬歷年十一年(1583年)由庚辰年科進(jìn)士同邑槐墅李茂春撰文,由當(dāng)朝禮部鑄印局習(xí)字儒士蘭谿王郭鐈書寫。墓主黨公,名諱黨梅,字朝粹,別號云樓。墓主黨公是為一介布衣,其墓志銘由當(dāng)朝知名進(jìn)士撰寫,由當(dāng)朝禮部鑄印局習(xí)字書寫。黨公墓志銘行文中,稱黨云樓為“無軒冕之貴,無旗常之績”,“不恃爵而榮,不賴功而立”的君子,贊黨公對社會“有陶朱氏之能,且有宣曲任民之風(fēng)焉”,持家“有儉道焉”,居家“有孝道,有弟道焉”,待鄉(xiāng)村鄰里“有惠道焉”??梢娫茦枪诋?dāng)朝名望甚高。
《黨公墓志銘》稱黨公始祖“十世祖諱十三者,當(dāng)元季(元朝末期)避亂,徙居”“河”南。古人云“得中原者得天下”。元明之戰(zhàn)在中原斯殺多年,致中原大地人口“十死八九”、“十室九空”。到元朝末期元明戰(zhàn)場西移,故有“河”南黨氏始祖為“避亂”而有“卜居黃河之南”之舉(1790年《黨李族譜序》語)。是為“河”南黨遷豫的社會背景。
《黨公墓志銘》揭示了“河”南黨遷豫后再度遷移的主觀原因?!饵h公墓志銘》曰“君(指墓主黨公)……沖抑恪守先人遺業(yè),益拓大之連疆(即盡量擴(kuò)大墾殖面積),越阡(“陌阡”指田野中的縱橫交錯的小路和溝渠,東西向的為“阡”,南北向的為“陌”)稼穡”,追求的是”物饒集致,金(錢)萬鎰”?!昂印蹦宵h遷豫后再度遷移的原因亦然。
《黨公墓志銘》還揭示了“河”南黨遷豫后再度遷移時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黨公墓志銘》曰,黨公“澇如陳陳而庾(庾,yǔ,居高依勢蓋房)菑(菑,zī 1.初耕的田地。2.開荒)”。即在澇災(zāi)接連沼澤遍野的環(huán)境中擇高處建家園,擇可墾處事稼穡。黨氏家譜序言及口碑史實(shí)亦證明了這樣的事實(shí),即“河”南黨氏遷豫始祖始選“商水西疆冢寨”居住?!罢睉?yīng)為后來黨氏所建,故取村名“黨寨”,而非它名。《黨公墓志銘》揭示了“河”南黨遷豫后再度遷移時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正因遍野澤國,“四老”才自選利地遷往它鄉(xiāng)。同因,淮陽黨路口祖輩因與他姓爭奪建村高地發(fā)生械斗致傷人命,上蔡三里黨祖輩與他姓經(jīng)多年械斗、訟爭和解后雙方“退避三舍”,居住現(xiàn)處。是時,遍野澤國的景象也為傳誦幾百的民謠和志書記載的地名而證明。上蔡東北部至周口地區(qū)至19世紀(jì)60年代農(nóng)村民謠曰“鄢陵扶溝,螞蝦泥鰍”,“螞蝦泥鰍”隨地可見,足見史上更甚。明朝上蔡知縣楊廷望《上蔡縣志》中自然村名錄稱“三里黨”為“東湖黨、中湖黨、西湖黨”,顯見“三里黨”處沼澤了水面之闊之深。君不見,從始至今兩村相距不遠(yuǎn)而不通婚之世象,多半是明朝移民時期因爭奪高地,或因水患械斗結(jié)下了世仇。
“豫南三翁堂”家親一直來傳說,“河”南黨氏從晉升移豫后,數(shù)兄弟居南陽者有之,居豫中者有之,居豫東者有之,居魯者亦有之。此說與郾城縣黨灣村《黨氏塋中碑記》中“四老”擇地分居說完全一致。
綜上,“河”南黨氏在同樣的年代,同樣的歷史背景,同因同樣的生態(tài)環(huán)境,導(dǎo)致數(shù)兄弟再次遷往各地,且后裔傳世代數(shù)基本相同,或可認(rèn)為“河”南黨氏同源同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