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東海的臺灣地區(qū)與日本列島之間,散布著一條珍珠鏈似的島嶼——據(jù)說公元6世紀的時候,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出海尋訪海外異俗,見到這片珍珠般的島嶼浮在海面中,“若虬龍浮于水”,遂為其取名為流虬。因“虬”意為小龍,后來唐朝為避帝王龍諱,將該地更名為流求。到了明朝洪武年間,又將該地美名曰琉球——意為琉璃玉和珍珠球。
在13世紀的時候,琉球島上分裂出了山南、中山、山北三個小國,分別位于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中山、北山、南山相繼向大明朝貢,成為了大明的藩屬國。到了宣德年間,較強大的中山已經征服了北山與南山,統(tǒng)一了三山,接受明朝冊封,改國號為“琉球”,建立了統(tǒng)一的琉球王國。到了明中晚期嘉靖年間時,琉球王國已經幾乎統(tǒng)治了整個琉球群島。
到了明晚期萬歷年間的時候,北方的日本逐漸將目光轉向琉球,日本九州的薩摩藩出動海軍,攻下了琉球群島北部的島嶼并控制了琉球王國,后者淪為成為薩摩藩的傀儡國。由于此前倭寇一度襲擾明朝沿海,導致中日關系惡化,官方通商關系斷絕,為了能通過琉球這個中轉站繼續(xù)向明朝做生意,日本保留了琉球獨立王國的地位。于是形成了琉球王國同時向大明和日本稱臣朝貢的兩屬局面, 明朝滅亡后,琉球繼續(xù)向取代明朝的清朝稱臣,繼續(xù)維持著兩屬的局面。 到了19世紀下半葉,經過明治維新的日本國力與野心大增,1872日本宣布設立“琉球藩”,將其視為日本的內藩。三年后,日本政府得寸進尺,干脆要求琉球藩停止向中國朝貢,并冊封原琉球國王為“琉球藩王”。禁止琉球接受滿清冊封,并廢除中國年號,改用明治年號,準備徹底吞并琉球王國。琉球遺使向宗主國清朝乞援,但清朝代表李鴻章不想因琉球與日本失和而拒絕。 1879年3月30日,日本政府命令琉球藩王尚泰等琉球王室成員移住東京,準備廢除琉球藩、改琉球為沖繩縣。琉球國王尚泰一面稱病不往,一面遣使向清朝求援。 作為琉球的另一宗主國的清朝對日本單方面兼并琉球十分不滿,于是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議跟交涉。雙方各執(zhí)一詞,爭執(zhí)不休。清政府于是邀請美國出面調停,寄希望借美方向日本施壓。 1879年6月12日,美國前總統(tǒng)尤利西斯·格蘭特訪問中國,在天津會見了李鴻章,并對琉球問題進行斡旋。格蘭特抵達日本與伊藤博文等人會面后表示,日本吞并琉球侵犯了清國的海上貿易利益,為“清國互市之障礙”,若日本吞并琉球將“斷絕清國與太平洋之通道”,擋住清朝對外貿易的海上通道,不利于美國與清朝之間的貿易往來,這將損害美方利益,同時日本做大也對美國在遠洋的捕鯨業(yè)等造成妨礙,所以在日本侵入琉球后,美國派遣大使見日本天皇,略帶威脅的希望日本再做考慮。 1879年12月—1980年10月間,圍繞琉球歸屬的問題,清日雙方進行了反復交涉,共進行了八次談判。談判中,日方提出將琉球王國一分為二,日方獨占其中的三分之二,即清方應承認日本對琉球群島的統(tǒng)治,日本將琉球南方的宮古、八重山等島嶼(今先島群島)割讓給清朝,但也不能能“白給”,附加條件是要求清方給予日本最惠國條款,要跟西方列強一樣在中國內陸享受通商權。 但清朝卻不愿放棄琉球王國,作為宗主國如果對藩屬國坐視不救,必然引起連鎖反應,導致其他藩屬國的離心。于是李鴻章提出,根據(jù)美國前總統(tǒng)格蘭特提出的“琉球三分方案”,主張三分琉球:即把琉球劃分成三部分,由于北島與日本風俗相近,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北方五島劃歸日本,中島歸還琉球以復國,維持一個獨立的琉球王國,但領土只限于中部沖繩島一帶的島嶼,而南部的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先島群島)劃歸中國。這樣一來,不但琉球王國得以保留,而且還可以成為中日之間的緩沖地帶。 清朝幻想借助美國之力量向日本施壓,日本則借助俄國向清朝施壓。談判進行到第八次時,日方全權大臣宍戶機威脅說:“貴國地方廣大,四疆之地不易把守,譬如伊犁……若琉球再有外患,恐貴國鞭長莫及……”暗示如果清方不按照日本的要求簽約,讓日本在琉球得到最大的好處,日本就將和俄國展開合作——1871年7月,中亞浩罕國軍官阿古柏入侵清朝新疆地區(qū),俄國趁亂以“安定邊境秩序”為由出兵占領了伊犁地區(qū)。清政府耗費兵糧無數(shù)才收復了新疆大部,但多次交涉,沙俄都拒不從伊犁撤兵,還向中國西部邊陲集結軍隊以示威脅,大戰(zhàn)似乎一觸即發(fā)。西北的的邊患正令清廷頭痛不已,如果日本和沙俄互通款曲,結盟為患、東西夾擊。那么大清國面對的局面,必將更加艱險和兇惡。這一下戳到了清政府的軟肋。最后清朝做出讓步,李鴻章表示可以考慮日方兩分的提案,但拒絕最惠國的附加要求。李鴻章又退而求其次,向日方提出釋放已被關押在東京的琉球國王尚泰及王族成員,令其在南部諸島復國的要求,也遭宍戶機拒絕,理由是尚泰已經入了日本籍不能交還。不過日方暗示清廷可以立尚氏王族為王。 10月28日,清廷被迫承認了日方的分島提案,草簽了《琉球條約》及《酌加條款》,將于三個月內簽字生效。在京琉球朝臣與王子得知后極力反對,他們認為留給他們的二島太過貧瘠,根本無法立國,琉球大臣林世功甚至揮劍自刎于總理衙門前表示抗議。而此前經過駐英公使、欽差大臣曾紀澤的斡旋,清政府已從俄國手中要回了伊犁地區(qū),中俄邊境算是暫時恢復了平靜。來自俄國的威脅解除后,清政府正式否決了《球案專條》,拒絕在正式條約上簽字。日本公使宍戶璣未達到談判目的,也只好坐船回國,談判破裂。 到了1882年時,雙方再議琉球劃分事宜,這次日方提出可以釋放尚氏,令其為世襲沖繩縣縣令,管理中島和南島,聽憑其向清朝朝貢并接受清朝冊封,但琉球必須全歸日本所有。清廷表示暫緩和議,由于雙方主張相去太遠,因此毫無進展,此后比琉球對中國意義更重大的藩屬國越南、朝鮮先后發(fā)生危機,大清更無暇處置琉球問題了。到了1895年甲午戰(zhàn)爭,清朝被日本打得毫無還手之力,被迫簽訂了《馬關條約》,連本土的臺灣、澎湖都割讓給了對手,在琉球群島問題上就更沒有發(fā)言權了。琉球最終劃給了日本。
1901年,琉球末代王尚泰去世,曾經興盛數(shù)百年的琉球王國在歷史的風云中湮滅消失。 日本在甲午戰(zhàn)爭中打敗了腐朽的清朝后,野心更加膨脹,又在1905年發(fā)動了日俄戰(zhàn)爭,參加一戰(zhàn)奪取了德國在遠東的殖民地,發(fā)動全面侵華戰(zhàn)爭,最終偷襲珍珠港向美國宣戰(zhàn)…… 1943年,中美英召開開羅會議,在會議上,美國總統(tǒng)羅斯福向蔣介石提出把琉球交給中國的問題。但遭到了蔣介石的拒絕。蔣介石擔心日本戰(zhàn)后因琉球問題向中國扯皮,因此只是提出由中美共管琉球——不過即使蔣介石答應接受琉球,恐怕也不能如愿,因為1945年大戰(zhàn)勝利前夕羅斯福就去世了,而繼任的新總統(tǒng)杜魯門對腐敗無能的蔣介石政府深感厭惡,更重要的是,美軍為了奪取沖繩島付出了巨大的犧牲,戰(zhàn)后怎么可能把這個重要的戰(zhàn)略要地白白的拱手讓人呢?加之二戰(zhàn)結束后不久中國大陸就江山易主,中美共管琉球就更不可能實現(xiàn)了。 1945年,盟國發(fā)布的《波茨坦公告》第8條宣布:《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之內。根據(jù)《波茨坦公告》,四島之外中國不同意的土地,都不是日本的。 但隨著日本的戰(zhàn)敗投降,國際形勢風云突變,冷戰(zhàn)悄然開始。日本被美國一家獨占,琉球自然也不例外。1951年,出于利用日本對抗社會主義陣營的需要,美國將中國等國排除在外,與日本在舊金山簽訂了媾和條約,簽訂的《舊金山和約》私相授受,確認日本擁有琉球群島的主權,但是繼續(xù)由美國執(zhí)行施政權,琉球群島被美國獨家托管。1972年,美國私自向日本移交琉球群島的施政權,沖繩縣成立,日本重新恢復了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管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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