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希恕經(jīng)方醫(yī)學
《傷寒論》中出現(xiàn)“不可下〞9次,“不可攻”9次。
1.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36)
2.太陽病,外證未解,不可下也,下之為逆。欲解外者,宜桂枝湯。(44)
3.結(jié)胸證,其脈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則死。(132)
4. 陽已虛,尺脈弱澀者,復不可下之。(286)
5. 手足寒,脈弦遲者,此胸中實,不可下也……(324)
6.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330)
7. 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347)
8.傷寒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之。(204)
9. 陽明病,心下硬滿者,不可攻之。(205)
10. 此但初頭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脹滿不能食也,欲飲水者,與水則噦。其后發(fā)熱者,必大便復硬而少也,以小承氣湯和之。不轉(zhuǎn)矢氣者,慎不可攻也。(209)
【解讀】胃家實或身熱,汗自出,不惡寒反惡熱,均稱陽明病,治療當用下法。實熱、燥屎、宿屎、水飲、蓄血等實邪,也該使用下法。若病情嚴重,仲最還設有“三急下” ,急下存陰,急下救逆,可轉(zhuǎn)危為安。但陽明重證,常伴有兼證,病情復雜而多變,仲景特囑,還有不可使用下法者。
(1)凡邪在表:惡寒(164),喘而胸滿(36),脈浮大(132),面合而赤(邪在表)(206),雖有陽明證,不可用下法。
(2)邪在半表半里:嘔多(204),心下硬滿(205),胸中實(324),雖有陽明證,不可用下法。
(3)陽明腑證未實:初頭硬,后必溏(209、238),雖有腹脹滿,不可用下法。
另外,舌上苔滑,脈弱、脈虛、脈遲的“虛家”,“亡血”證(347),手足寒(324),諸四逆厥者(330)等,在八綱辨證中,屬陰、虛、寒之證,雖有陽明證,亦不可使用下法。
仲景舉例:
太陽中風表虛證,素有宿疾之喘家,誤下后微咳,邪氣尚末內(nèi)陷,仍可氣機上逆作喘,證見痰濕阻肺,咳嗽微喘。治療仍與桂枝湯解肌祛風,加厚樸、杏仁下氣消痰,宣肺止咳。
下氣后表不解,氣上逆而作喘,里有熱而汗出。無大熱是指微有熱,并末達到承氣湯之大熱。麻杏石甘湯清熱宣肺,止咳平喘,治今日上呼吸道感染,或肺炎使用抗生素無效者,效果非常好。胡老講:本方不能減味使用,只能加味。熱重者加金銀花、黃芩、桔梗;痰多者加半夏、陳皮、貝母;咳重加紫菀、白芍;哮鳴聲重加射干。麻黃必須蜜炙,生石膏必須打碎,否則個別病人服藥后頭痛。炙麻黃與生石膏的用量比例,一般以1:5或1:6為宜。
編者按:上述陳雁黎教授著重論述邪在表、邪在半表半里、陽明腑證未實而“不可下”者,除此之外,已用下法后亦應慎再用攻下,如《傷寒論》214條:“陽明病,譫語,發(fā)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主之。因與承氣湯一升,腹中轉(zhuǎn)矢氣,勿更與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澀者,里虛也,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也?!贝酥v先與承氣湯后仍未大便,脈反見微澀,微為氣虛,澀為血少,皆為正虛之征象,故不可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