腫瘤科診斷及手術/操作主要分布于“MDCR骨髓增生疾病和功能障礙,低分化腫瘤”。該系統(tǒng)新增了2個ADRG組:RB2和RG1,刪除了1個ADRG組:RF1,合并了2個ADRG組:RU1和RU2合并為RU1。
表1 CHS-DRG 1.0版和1.1版ADRG組變化(1)1.0版僅有“急性白血病的化學治療和/或其他治療”的分組規(guī)則,缺少“淋巴瘤和多發(fā)骨髓瘤的化學治療和/或其他治療”的分組規(guī)則,1.1版補充完善了該部分內容,并單獨設RB2組。
但目前還缺少慢性白血病的化療和/或其他治療的分組規(guī)則,如:C91.1-C91.7、C91.9、C92.1-C92.3、 C92.7、C92.9、C93.1-93.9、C95.1-C95.9,即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慢性髓樣白血病、慢性粒單核細胞白血病等除外急性加重的慢性白血病,如果進行“99.2503靜脈注射化療藥物”或“99.2801抗腫瘤免疫治療”等,目前進入QY組,期待后續(xù)能修訂。(2)在1.0版中“RB1急性白血病化學治療和/或其他治療”包含的主要診斷包括了化療的的診斷,這里隱藏了一個分組規(guī)則:即主要診斷“Z51.1/Z51.2化療” 其他診斷“急性白血病” 主要手術“99.2503靜脈注射化療藥物”,也能入RB1組,這對非首次確診急性白血病的化療病例比較友好。而在1.1版中RB1包含的主要診斷刪除“Z51.1/Z51.2化療”,一定要主要診斷“急性白血病” 主要手術“99.2503靜脈注射化療藥物”才能進入RB1組。(3)“RD1惡性增生性疾患的介入和/或射頻治療”,1.0版限定了入組的主要診斷,1.1沒有限定,只要在MDCR的主診表里都可以入組。(4)在1.0版外科手術組“RE1惡性增生性疾患的化學治療和/或其他治療”包括化療、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在1.1版RE1僅包括化療,靶向治療和免疫治療拆分出來獨立成“RG1惡行增生性疾患的靶向、免疫治療”組。(5)在1.0版內科組“RU1惡性增生性疾患化學及/或靶向、生物治療”僅包括化療、靶向治療和生物治療,免疫治療單組成“RU2惡性增生性疾患的免疫治療”組,在1.1版都合并在“RU1惡性增生性疾患的其他治療”組。外科手術組和內科組,一個拆、一個并,反過來調整了一下。(6)外科手術組“RF1惡性增生性疾患終末期治療”取消了,只保留了內科組“RW2惡性增生性疾患維持性治療”。在1.0版主診斷是惡性腫瘤終末期放療、化療、免疫治療或靶向治療,配上相應的手術操作碼可以進入RF1組,在1.1版則進入QY組,筆者覺得這個修訂有點不合理,如果想進入相應的外科手術組RC1放療、RE1化療、RG1免疫/靶向治療,只能改主診斷編碼。(7)內科組“RW2惡性增生性疾患維持性治療”包含的主要診斷僅保留惡性腫瘤終末期治療的診斷,原1.0版中包含的“Z51.500x001姑息醫(yī)療”和“Z51.500x002惡性腫瘤支持治療”在1.1版去到RU1惡性增生性疾患的其他治療。(8)“RW1惡性增生性疾患治療后的隨診檢查”包含的主要診斷刪除惡性腫瘤個人史的診斷,僅保留隨診檢查的診斷和惡性腫瘤術后恢復期。在此提醒老師們不要再用性腫瘤個人史作為主要診斷啦,無法入組。(9)“Z51.800x092惡性腫瘤介入治療”、“Z51.800x097惡性腫瘤射頻治療”、“Z51.800x921惡性腫瘤冷凍治療”這3個診斷作為主診斷,且無手術/操作時,在1.0版進入“RT1非特指惡性腫瘤”,在1.1版無法入組,判定為0000組(0000組的內涵見一圖讀懂 | DRG付費工作流程)。1.0版中部分診斷未列入嚴重并發(fā)癥或合并癥(MCC)、并發(fā)癥或合并癥(CC),但在1.1版列入MCC或CC,部分診斷由MCC調整為CC,部分診斷由CC調整為MCC。
表3 CHS-DRG 1.0版和1.1版MCC/CC變化廣西1.0版和1.1版均是基于國家CHS-DRG分組方案376個ADRG組進行擴展的,ADRG組與CHS-DRG分組方案保持一致,但ADRG組下包含的主要手術或操作仍有小部分調整。廣西僅公示權重方案,并未公布分組方案,因此分組方案的調整細節(jié)只能在日常工作中探索挖掘。在廣西1.0版,主診斷:惡性腫瘤 主手術:化療/放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可以進入相應的外科手術組RE1化療/RC1放療,包括前面提到國家版缺少的慢性白血病 化療/免疫治療等也可以進入RE1化療組,這是因為廣西1.0版在國家1.0版的基礎上做了分組器的規(guī)則優(yōu)化。而廣西1.1版則嚴格按照國家1.1版進行分組,主診斷:惡性腫瘤或慢性白血病 主手術:化療/放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無法入組,判定為QY組,僅有急性白血病和淋巴瘤、多發(fā)骨髓瘤 化療/免疫治療等才能進入RB1和RB2組。這對于首次確診惡性腫瘤并進行放化療等病例不太友好,如果想進入相應的外科手術組RC1放療、RE1化療、RG1免疫/靶向治療,只能改主診斷編碼。在廣西1.0版,主診斷:惡性腫瘤介入治療或肝惡性腫瘤 主手術:肝局部灌注,可以進入外科手術組RD1介入治療,這可能是廣西參考國家1.0版主診斷:惡性腫瘤介入治療 主手術:動脈注射化療藥物可入RD1組而進行的調整。肝動脈化療灌注術(HAIC)是經(jīng)肝動脈插管輸注化療藥物,是介入治療的一種方法,編碼為:肝局部灌注 化療藥物灌注,進入RD1組比較合理。而在廣西1.1版中,主診斷:惡性腫瘤介入治療 主手術:肝局部灌注無法入組,判定為0000組,國家1.1版RD1包含的主要手術或操作也刪掉了動脈注射化療藥物,只有做了栓塞才能進入RD1組。但肝動脈化療灌注術(HAIC)和肝動脈化療栓塞術(TACE)都屬于介入手術,期待以后續(xù)修訂能將肝局部灌注 化療藥物灌注也列入RD1組。而主診斷:肝惡性腫瘤 主手術:肝局部灌注在國家1.0版和1.1版均為進入肝膽胰系統(tǒng)的治療性操作組,現(xiàn)在廣西1.1版與國家1.1版保持一致。(3)部分手術/操作在廣西1.1版視為無效的手術/操作,進入內科組:如“34.9101胸腔穿刺抽液術”、“34.9102胸腔穿刺抽氣術”配合相關的惡性腫瘤診斷在國家CHS-DRG1.1版可進入外科手術組,而在廣西1.1版是進入內科組。表5 國家1.1版與廣西1.1版部分手術/操作入組變化權重和總點數(shù)反映了DRG組的醫(yī)療資源消耗水平。廣西采用點數(shù)法,病組總點數(shù)=基準點數(shù)×差異系數(shù),基準點數(shù)=權重×100,2021年對每個DRG組均設置了DRG病組差異系數(shù),2022年全部病組都執(zhí)行醫(yī)療機構等級差異系數(shù)(除外基礎病組)。比較腫瘤科相關DRG組的權重和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病組總點數(shù)變化,總體而言大部分DRG組2022年的權重和總點數(shù)比2021年低。(三)DRG組變化(基于廣西1.0版與1.1版的比較)除了跟隨ADRG組變化產(chǎn)生相應變化的DRG組外,該系統(tǒng)有5個ADRG組根據(jù)新的并發(fā)癥數(shù)據(jù)測算結果,調整了相關的DRG組。(1)2個ADRG組在1.0版中區(qū)分伴MCC、伴CC、不伴CC的病組(尾數(shù)為1/3/5),在1.1版中合并為不區(qū)分MCC/CC的病組(尾數(shù)為9):RA4骨髓增生性疾患或低分化腫瘤等伴其他手術和RT2非特指良性腫瘤。注:病組的總點數(shù)采用三級甲等醫(yī)療機構差異系數(shù)進行計算。(2)1個ADRG組在1.0版中不區(qū)分MCC/CC的病組(尾數(shù)為9),在1.1版中進一步細分出伴MCC、伴CC、不伴CC的病組(尾數(shù)為1/3/5):RW1惡性增生性疾患治療后的隨診檢查。(3)2個ADRG組在1.1版刪除了尾數(shù)是3的伴一般并發(fā)癥與合并癥組:RC1惡性增生性疾患放射治療和RV1與放射治療有關的惡性增生性疾患。在1.0版如果有細化為伴或不伴并發(fā)癥或合并癥的DRG組時,1、3、5三個DRG組大部分是同時存在的(除了ZB11、ZB13、ZD11、ZD13),會出現(xiàn)1、3組或3、5組甚至1、3、5組權重一致的情況;而在1.1版本,可出現(xiàn)只有1、5兩組或3、5兩組的情況,且沒有出現(xiàn)權重一致的情況,更接近診療實際。(1)主診斷:惡性腫瘤 主手術:化療/放療/靶向治療/免疫治療等無法入組。案例1:患者本次住院首次確診鼻咽惡性腫瘤,同時行靜脈注射化療藥物。《住院病案首頁數(shù)據(jù)填寫質量規(guī)范(暫行)》中提到:本次住院針對腫瘤進行手術治療或進行確診的,選擇腫瘤為主要診斷。《醫(yī)療保障基金結算清單填寫規(guī)范》更是進一步說明:即使患者做了放療或化療,但是住院的目的是為了明確腫瘤診斷(如惡性程度、腫瘤范圍),或是為了確診腫瘤進行某些操作(如:穿刺活檢等),主要診斷仍選擇原發(fā)(或繼發(fā))部位的惡性腫瘤。兩個規(guī)范均明確:本次住院是為了確診腫瘤的,應選擇腫瘤為主診斷。然而,目前按規(guī)范填寫主診斷:鼻咽惡性腫瘤,主手術:靜脈注射化療藥物,無法入組,這種歧義病例的產(chǎn)生是因為分組方案還不夠完善導致的。按廣西政策,QY組的病例會按照該病例的實際費用折算成當月點數(shù)后按點數(shù)的60%撥付,為了讓病例能入組,可以在反饋階段修改主診斷為化療進入RE1組,或刪除操作化療以主診斷進入相應的惡性腫瘤組,這類病例一般費用都是超支的,如果是高倍率病例,后續(xù)還可以進行特病單議。(2)主診斷“Z51.800x092惡性腫瘤介入治療” 主手術“50.9300肝局部灌注”無法入組。案例2:患者本次入院主要針對肝細胞癌進行肝動脈化療灌注術(HAIC)治療,診斷:1.惡性腫瘤介入治療 2.肝細胞癌,手術:1.肝局部灌注 2.化療藥物灌注”。HAIC是目前經(jīng)肝動脈灌注介入化療主流的治療方法,但CHS-DRG分組方案無法進入RD1介入治療組,判定為0000組。如果想入組,可以在反饋階段調整主診斷為肝細胞癌進入HL1肝膽胰系統(tǒng)的治療性操作組;或修改主診斷為惡性腫瘤維持性化學治療,主手術為化療藥物灌注,進入RE1化療組。(3)主診斷“z08.700惡性腫瘤聯(lián)合治療后的隨診檢查” 主手術“43.4105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無法入組。案例3:胃惡性腫瘤隨診患者,本次住院期間行胃鏡檢查,發(fā)現(xiàn)息肉并予以切除,診斷:1.惡性腫瘤聯(lián)合治療后的隨診檢查 2.胃惡性腫瘤 3.胃息肉,手術/操作: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因“惡性腫瘤聯(lián)合治療后的隨診檢查”在MDCR骨髓增生疾病和功能障礙,低分化腫瘤,而“內鏡下胃息肉切除術”在MDCG消化系統(tǒng)疾病及功能障礙,主診斷與主手術不匹配。這類歧義病例是因為同時治療兩種或以上的疾病導致的,如果想入組,可以在反饋階段刪除操作,以主診斷入組RW1惡性增生性疾患治療后的隨診檢查;或者調整主要診斷為胃息肉,入組GK2胃鏡治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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