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中講述的這個真實故事,才知道了什么是乞丐的最高境界。
獻縣有一個乞丐名字叫王希圣,從小雙足殘疾,腿腳彎曲萎縮不能行走,只能用雙肘撐地挪動身體,以股代足。
有一天,他在路上拾到別人遺失的二百兩金子,他就把金子藏在身后的草叢中,自己坐在拾金子的地方等待失主。丟失金子的是一個叫張際飛的商人,一會兒,他慌慌張張的找到了這里;王希圣一問,和他撿到的金子相符,就把金子還給了張際飛。張際飛非常感激,就拿出一半金子送給王希圣,王希圣不要。于是王際飛把王希圣請到家里,商議要贍養(yǎng)他終生。王希圣說:"我生下來就形體殘廢,這是上天對我的懲罰,如果我違背天意受人奉養(yǎng),必定會有大的災(zāi)難。"說完毅然離去。
有一天,王希圣躺在裴公祠下面睡覺,忽然有一個喝醉的人用力拽他的腳,他感到十分疼痛,難以忍受。一會兒,這個喝醉的人走了,他的腳和腿竟然能伸直了,從此可以正常行走了。
短短的一個故事,透出了古代普通人的品行,張際飛知恩圖報,王希圣拾金不昧。
乞丐王希圣不僅拾金不昧,而且寧愿做乞丐也不要人供養(yǎng),這就更不同尋常,這叫現(xiàn)代人看來簡直不可思議和難以理解。究其原因竟然王希圣是怕違背了天意,從中可以看出古人對"天"的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