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比男人更兇殘》
兩大媽因讓座問題在舞廳大打出手一人九級傷殘。這是以前看到的上海新聞晨報的一條新聞。
原文:舞廳讓位未道謝,兩大媽大打出手。兩名大媽均是晨練跳舞愛好者,因一方讓位而另一方?jīng)]有說謝謝導致矛盾升級,兩人隨后在舞廳之內(nèi)動起了手,其中一位大媽摔傷成9級傷殘。
這些年來,我屢屢在公交車和地鐵上看到小年輕給有一把年紀或者上歲數(shù)的人讓座,看到受讓人有感謝表示的,哪怕點頭示意一下的,老實說并不多。我真以為他們不在意讓座或者被讓座。
結(jié)果看這里,發(fā)現(xiàn)他們也介意得很。只是因為他們自己在受讓的時候,理所當然,理直氣壯享受別人的好意而不肯表示。如果自己居然好心一下讓座而別人居然不表示,那豈有此理,咽不下這口氣。吵架升級成動手也在所不惜。
一天下午3點多,大概是3點20分前后,我上地鐵出去辦事。看見一個年輕女子讓座給一個老漢。老漢坐下,沒有任何表示,卻讓老太過來。我想,肯定又一個人要讓座了,果不其然,一個小伙子起身讓座。老漢老太一點表示都沒有。便宜占了一個又一個,而且理直氣壯。
現(xiàn)在不表示感謝都不算壞的了。公開叫罵讓坐著的年輕人,不分男女,迫使別人把座位讓給自己。若不遂,則一屁股做人家大腿上,或者動手打年輕女子(他們倒是不敢打男青年)如此的事情,經(jīng)??梢钥吹饺绱说某舐劇?/span>
其實,不愿意讓座也不是錯。因為買了票,先來后到的有一個座,那是花錢買來的民事權(quán)益,除非自己放棄,誰都無權(quán)強行剝奪。如果采用打罵手段逼迫人家讓出個人的民事權(quán)利,那么揪住此人,查清姓名住址,到法院告其民事侵權(quán),一告一個準。
公交和地鐵上的廣播,都只是鼓勵主動讓座。因為如此民事權(quán)利只能主動出讓,誰強迫別人讓座誰犯法。
古訓說,受人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得到受讓讓座不是大事,這真沒有必要涌泉。但是對好心人道個謝或看著人家的眼點個頭示意,還是需要的。
有關(guān)讓座的事,我已經(jīng)寫過好幾篇文章,這次不寫長的了。
看到上海這兩位大媽開打的事情,想起70年代末在北京看到過的一部內(nèi)部電影,英國片《女人比男人更兇殘》,原文名Deadlier Than the Male。1967年2月發(fā)行。這個場合下,似乎是,大媽比大叔更兇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