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緣》是張愛玲創(chuàng)作生涯中的第一部長篇小說,原名《十八春》,講述了舊上海幾對年輕男女在時代洪流下的愛恨情仇。
這部小說最早于1951年在《亦報》上連載,也是張愛玲第一部沒有以真名發(fā)表的作品,因為這部與時代掛鉤的情愛小說在某種意義上違背了張愛玲“只談感情,不問政治”的創(chuàng)作初心。
時隔25年,在先后經(jīng)歷了與胡蘭成的情事挫折、時代的變局、個人創(chuàng)作低谷,以及第二任丈夫賴雅的離世后,歷經(jīng)半生浮沉的張愛玲決定重新改寫這部作品。
而彼時中年失意,獨在異國飄零的她面對這部年輕時的作品,別是一番滋味在心頭,正如小說開篇,故事主人公世鈞所回憶和感受的那樣:“日子過得真快,尤其對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像是指顧間的事?!?/strong>
從《十八春》到《半生緣》,張愛玲除了模糊了小說本身的敘事背景,還刪去了原著中庸俗大團圓式的“光明尾巴”,加深了故事本身的悲劇性。
“最涼不過人心,最賤不過感情”,張愛玲一語道破世俗桎梏下,世間情愛的蒼涼本質(zhì)。
在小說《半生緣》中,無論是青梅竹馬的豫瑾、曼璐分道揚鑣,還是一見鐘情的翠芝、叔惠愛而不得都讓人萬千感概。而最讓讀者意難平的,又莫過于主人公沈世鈞與顧曼楨的有緣無份。
初讀《半生緣》,只是覺得曼楨的人生悲愴坎坷,我也一度將她的不幸全然歸結(jié)于姐姐曼璐踐踏至親、“借腹生子”的糊涂??墒情L大后再讀這部作品,我對曼楨的遭遇,陡增了一層“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感慨。
顧曼楨雖然是張愛玲筆下自強獨立的新女性,但是面對個人感情,她也有糊涂的一面。不同情境下的“拎不清”,為她和世鈞之間的誤會推波助瀾,導(dǎo)致了她的愛情悲劇。
曼楨出身舊上海的一個貧民家庭,父親早逝,家里上有祖母,下有一個妹妹、三個弟弟需要供養(yǎng)。為了維持一家人的生計,曼楨的姐姐曼璐選擇犧牲自己的人生,做了舞女。
在這種家庭中成長起來的曼楨,自幼懂事、善良、自卑又隱忍。
相比之下,出身南京大戶人家的沈世鈞,不僅家境優(yōu)渥,還是未來的家族產(chǎn)業(yè)繼承人。兩人懸殊的人生差距,讓這段并不“登對”的戀情更顯彌足珍貴。
曼楨和世鈞,相識于工作。
世鈞喜歡曼楨的直率隨性、善良大方,而曼楨也愛上世鈞的儒雅氣質(zhì)和踏實溫柔,兩人逐漸從朋友發(fā)展成了戀人。他們的愛情雖然沒有轟轟烈烈的浪漫巧合,卻有無數(shù)溫馨動人的細(xì)節(jié)。
然而,隨著曼楨姐姐舞女的身份暴露,沈家父母開始對曼楨不滿,兩人的嫌隙和誤會越來越多。直至曼楨在姐姐的設(shè)計下,被姐夫玷污、囚禁,并生下孩子,她和沈世鈞徹底錯過。
從表面上看,曼楨和世鈞的感情阻力,源于雙方親人的不滿和迫害。但是回到這段感情談婚論嫁之初,最先將婚姻幸福的可能拒之門外的,卻是曼楨“以愛之名”的猶豫。
從小到大,曼楨因為對姐姐的犧牲耿耿于懷,一直都希望能盡早承擔(dān)起照顧全家的責(zé)任。因此,當(dāng)世鈞數(shù)次向它求婚,她都拒絕了,理由有二,一個是自己需要養(yǎng)家,另一個是世鈞的事業(yè)正處于上升期,她不想拖累世鈞。
世鈞不能理解曼楨的這種犧牲精神,一再表示“兩個人承擔(dān)要比一個人更容易”,最后甚至近乎哀求地問,若是為了他自私的緣故,她愿不愿意跟他結(jié)婚呢?
可曼楨拒絕的態(tài)度,依舊冰冷。這種看似為了家人和世鈞考慮做法,把“無私犧牲”的精神發(fā)揮到了極致,可事實上,這種把分清你我的態(tài)度,對沈世鈞何嘗不是一種殘忍?
就這樣,兩人這段戀愛一談就是兩年?;槭乱煌?,久而久之,顧母都開始對遲遲不娶的世鈞不滿。
她多次苦心孤詣地勸告曼楨,“你一個女孩子家,難道一輩子就為幾個弟弟妹妹忙著?我倒想你早點結(jié)婚?!?/strong>曼楨卻說,“我結(jié)婚還早呢。至少要等大弟弟大了?!?/strong>顧母驚道,“那要等到什么時候?人家怎么等得及?”曼楨卻不以為然,“等不及活該?!?/strong>
情人之間最忌諱的就是等,沒有人會一直等下去,有些人一旦錯過了,便是一生。
善良和責(zé)任感,于曼楨而言是優(yōu)點,但是一個隱藏的缺點。在某種程度上,曼楨沒有意識到,她這種自以為是的“無私”和“好”,不僅不被世鈞需要,還會在無形中消磨二人之間的熱誠和信任,也為之后的悲劇埋下了伏筆。
除了多次拒絕世鈞求婚的這一點迷糊之外,隨著姐姐昔日的未婚夫張豫瑾出現(xiàn),曼楨越發(fā)在這段感情中“拎不清”。
按理說,曼楨如今和世鈞正處熱戀,而豫瑾更是姐姐一直念念不忘的初戀,自己于情于理,都應(yīng)該對這位上門拜訪的哥哥避嫌才是,但是曼楨卻反其道而行之。
比如說豫瑾不愛吃辣,她便特意交代顧母做飯少放辣;她擔(dān)心豫瑾在顧家無聊,便主動借書給他;甚至體貼到怕對方坐著看不舒服,又把自己房里的臺燈借給豫瑾;世鈞在的時候,她也旁若無人地同豫瑾聊得熱烈。
原著中,張愛玲一語點破了曼楨對待感情的這點小心思:
“老是兩個人膩在一起,熱度一天天往上漲,總有一天他們會不顧一切,提前結(jié)婚了,而她不愿意這樣,所以很歡迎有第三者和他們在一起?!?/p>
在曼楨看來,她這么做只不過是想澆一澆世鈞對自己的熱度,以便兩人不那么早進入婚姻。
但是在其他人看來,一切都變了味道。豫瑾誤以為曼楨對自己有意,愛她愛到了想表白的地步;顧母和祖母更是滿心歡喜地一位曼楨喜歡上了豫瑾,頻頻為二人制造相處的機會,間接導(dǎo)致了曼璐對妹妹的恨意。這也為曼璐后期對親妹妹下狠手做了合理解釋。
而在整個事件中,受傷最深的莫過于一心想和曼楨結(jié)婚的世鈞。豫瑾的出現(xiàn),讓世鈞的內(nèi)心有了疙瘩,甚至松動了他對曼楨的信任。
“自從有過張豫瑾那回事,他始終心里總不能釋然。人家說夜長夢多,他現(xiàn)在覺得也許倒是有點道理?!?/p>
自此,世鈞開始懷疑曼楨移情別戀。但是曼楨卻意識不到自己給世鈞造成的困擾,反而覺得這樣的狀態(tài)正合心意,在單位時還主動減少了和世鈞一同吃飯的次數(shù)。一來二去,隔閡就這樣產(chǎn)生。
對于曼楨的這一點“拎不清”,張愛玲的評價一針見血:“她不知道感情這樣?xùn)|西是很難處理的,不能往冰箱里一擱,就以為它可以保存若干時日,不會變質(zhì)了?!?/strong>
在小說的后半段,曼楨被姐姐囚禁后失蹤,期間,世鈞其實多次去找過曼楨,只不過她的家人告訴他,曼楨和豫瑾結(jié)婚了。心灰意冷的世鈞想到此前種種,那些曼楨刻意制造的誤會反而讓他輕信了一切,轉(zhuǎn)而娶了翠芝。
在這段陰差陽錯背后,世鈞到底還是不夠信任曼楨的感情。但是追根溯源,這種不信任何嘗不是因為曼楨的一次次試探,剝奪了世鈞的安全感,從而給了破壞感情的外力可乘之機呢?
在張愛玲筆下,曼楨最為突出的性格特質(zhì)就是剛烈、自強,這般優(yōu)秀的特質(zhì)讓她贏得了世均、豫瑾等異性的賞識和愛慕。然而,在曼楨的實際感情中,這樣的優(yōu)點反而成了羈絆她的人性弱點。
一直以來,自強、獨立是曼楨引以為傲的品格。因此,在她和世均這段家世懸殊的戀情中,曼楨為了掩飾自卑,總是習(xí)慣性地高高掛起自己的自尊心。
在曼楨第一次去南京拜訪世均的父母時,沈父無意間認(rèn)出了曼楨和曼璐的神似之處,疑心二人是姐妹。
在當(dāng)時的舊社會,舞女在社會上是公認(rèn)的低賤職位。世均雖然理解曼楨家的情況,卻擔(dān)心封建的父母無法接受這一事實,于是否定了曼楨姐姐做過舞女的事實。
在世均看來,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對二人接下來的婚事有利。但是在素日要強的曼楨看來,世均這么說,完全就是瞧不起姐姐的意思,她實在不能忍受,自己的愛人帶著有色的眼鏡看待自己的至親。
曼楨為了維護姐姐,第一次和世均發(fā)生了激烈的爭執(zhí),“我覺得我姊姊沒有什么見不得人的地方,她沒有錯,是這個不合理的社會逼得她這樣的。要說不道德,我不知道P客跟妓女是誰更不道德!”
在這件牽涉到姐姐的事情上,曼楨因為自尊心太盛,太過固執(zhí)。她明知道,對姐姐心存偏見的人不是世均,也知道世均此舉的用意是為了兩個人的將來,但卻忍不住意氣用事。
激動之余,曼楨非但沒有嘗試和世均做任何溝通,反而甩手就摘下了世均送給自己的定情戒指,言辭決絕地說:“也不值得為它這樣發(fā)愁?!?/strong>
一句話,幾乎抹殺了她和世均過往的深情種種。
曼楨用這種賭氣、消極的宣泄方式,逃避了解決問題的可能。加上世均性子軟糯,在這段感情中又一直處于卑微、討好的姿態(tài),很自然地,將曼楨的決絕歸結(jié)為是張豫瑾的介入,索性負(fù)氣出走。
也正是這一走,正因為這個來不及解開的誤會,曼璐和祝鴻才趁虛而入。隨著曼楨被祝鴻才玷污后懷孕生子,她和世均一別經(jīng)年,已是十四年之后,兩人再也回不到過去。
“曾經(jīng)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云”的驚艷愛情,在歲月流逝中,終成“惟將終夜常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的遺恨。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見溫暖與生機,我卻無能為力。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無能為力,而是當(dāng)一切都觸手可及,我卻不能伸出手去。”在這段“錯愛”中,除了造化的捉弄,曼楨何嘗又不是自身命運悲劇的推手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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