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崇禎二年公元1629年,與大明將卒鏖戰(zhàn)關(guān)外的后金皇太極,突然劍走偏鋒,率10萬大軍繞開錦州要塞,奔襲遵化。遵化已屬大明京畿重地,崇禎聞訊驚懼不已,立即詔令諸軍馳援京都。對于皇太極的籌謀,督師薊遼的袁崇煥早有察覺,他曾兩次上奏“薊門單弱,萬一奴越關(guān)來犯,禍有不可知也”。
可惜如此至關(guān)重要的情況,卻不被崇禎認(rèn)同,石沉大海,不期果如所說。袁崇煥對崇禎還是非常忠心的,接到詔令,他立即帶著帳下3位主力大將疾馳南下奮截后金。對陣期間,袁崇煥沖拼在前,以致于箭附甲胄如同刺猬一般。聽聞袁崇煥歸來,崇禎拍案大喜,連連嘉獎,然而風(fēng)云變幻就在一瞬之間。
周旋月余,后金遇挫開始撤退,時值寒冬臘月,袁崇煥見將卒疲乏不堪,奏請率部入城內(nèi)修整,豈料,卻被崇禎斷然拒絕。更加令袁崇煥沒有料到的是,隨著后金撤離,他不僅沒有受到獎賞,竟然還成為眾矢之的,被指“馳援是假,勾結(jié)后金是真”,容不得辯駁,袁崇煥就此被投入大獄,最終被凌遲處死,滿門皆淪為罪徒流放。
值得注意的,袁崇煥下獄后,并沒有被頃刻處死,從崇禎二年十二月問罪到崇禎三年八月受死,中間停留長達(dá)8個月的時間,這意味著崇禎處死他,絕非是因后金子虛烏有的反間計那么簡單。那么后金鐵蹄尚在眼前,崇禎究竟為何非要處死袁崇煥,自斷臂膀?其實(shí)袁崇煥之禍的癥結(jié),還得是擅殺毛文龍,這是崇禎不能過不能忍的一道坎。
崇禎雖年歲小處事卻深沉多疑,當(dāng)然這是古之君王的共同點(diǎn)。重新啟用袁崇煥時,崇禎雖賞識,卻不會絕對信任,故而并沒有給尚方寶劍,是袁崇煥自己上書訴苦做邊將難,外有敵人離間內(nèi)有小人構(gòu)陷,如此種種掣肘只恐復(fù)遼大計難以落到實(shí)處,崇禎考慮之后,這才賜出尚方寶劍,準(zhǔn)其便宜行事先斬后奏。
如何使用這把尚方寶劍,無疑成為崇禎檢驗袁崇煥忠心的標(biāo)尺。豈料,袁崇煥竟以此擅誅毛文龍立威,將毛文龍誅之掩埋之后,才上書崇禎稟明始末,崇禎見書“殊駭”,一個“駭”字道出了崇禎的驚詫,驚有多深罪就有多大。為了穩(wěn)住袁崇煥,崇禎并沒有發(fā)作,而是假意褒獎,殊不知袁崇煥見狀更加有恃無恐,再次于上書中斥“毛文龍一介匹夫”。
至此,一個不知深淺高低的袁崇煥,令崇禎感到深深的厭惡,殺心漸起。彼時距離袁崇煥率部南下馳援京都還有5個月。憑崇禎的脾氣,這5個月他已經(jīng)在琢磨如何除掉袁崇煥,但還要暫時倚靠他,故而拖延到袁崇煥回京阻截后金,這期間崇禎的耐心已全部耗盡,這才毫不猶豫扔進(jìn)牢籠,并采用了凌遲極刑威懾文武群臣。正如學(xué)者所說,明知而故悖,崇煥之禍,自取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