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周易預測史
本篇提要:以卦爻為基礎、以干支為主導的復合型信號系統(tǒng)與三級解讀工具(卦爻辭、八卦物象、六親)的形成和有機統(tǒng)一,使周易預測由經驗型預測走向科學型預測。
第五章 卦爻信號初級解讀(卦爻辭)
第四節(jié) 卦爻辭的解讀取向
本節(jié)和上一節(jié)實際上說的是同一個問題,即卦爻辭在周易預測中是如何發(fā)揮解讀作用的。由于在學術上有一些現(xiàn)實的問題,所以本節(jié)再從另一個角度作一些討論。
關于卦爻辭的解讀,大體上涉及兩個問題:一是古人,尤其是《易經》的編纂者、修訂者,他們是怎樣把握卦爻辭對卦爻信息內涵的解讀問題的,選擇了一種什么樣的解讀取向;二是我們現(xiàn)代的人怎樣去解讀卦爻辭文本,怎樣去把握它的文辭內涵。
現(xiàn)代人對卦爻辭的解讀方法大體有三種:一是“原讀法”,即按照筮辭的原意去解讀;二是“類讀法”,即把卦爻辭所反映的具體事件理解為一類事件,適度抽象;三是“玄讀法”,即盡可能地去挖掘、闡發(fā)卦爻辭的哲理義蘊,常常有點過度抽象的意味。
我們看到,這三種解讀方法反映到《易經》的“白話”上,往往對同一條卦爻辭就有三種解釋,而且對于有些辭條來說,這三種解釋還相差非常懸殊,把讀《易經》的人搞得眼花繚亂。這里試舉一例。
以復卦六四爻辭“中行獨復”為例。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的“今譯”是:“由道路正中獨自返回。”陳襄民、張文學《易經問答》的“翻譯”是:“居中行正,獨自返回。”鄧球柏《白話易經》的“白話”是:“只有完全符合道德行為規(guī)范的人才能復歸于人的本性。”
應該說,既然是對古文的一種理解或解讀,這三種解釋當然都能站得住腳,都有其合理性。那么就卦爻辭對卦爻信息內涵的解讀來說,這三種解釋究竟哪一種比例合理、合適呢?雖然說古文筮辭內涵豐富,給我們今人留下了廣闊、巨大的解讀空間,但他們肯定有一個解讀的尺度。尤其是今本《易經》的解讀尺度,應該是我們追溯筮辭原意和闡發(fā)義理玄義的基礎和坐標原點,也是我們“白話”或翻譯卦爻辭的一個合理尺度或標準。
要了解和把握古人對卦爻辭的解讀取向,有必要了解一下《易經》不同版本之間的異同,這里主要就今本《易經》與帛書《易經》作一個粗略的比較。兩者代表著《易經》文本發(fā)展的不同階段,代表著人們在不同歷史時期的思維水平,也代表著對卦爻信息的解讀水平。
一、今本《易經》與帛書《易經》文字的異同
今本《易經》與帛書《易經》比較,除卦序不同外,最主要、最根本的區(qū)別在于部分文字改動后其整體文義存在著明顯的差異。
以韓仲民《帛易說略》所提供的帛書《易經》為依據(jù),今本《易經》的文字改動情況大體如下。
今本《易經》共有6752字,與帛書《易經》相比,文字修改總量達千余,接近六分之一。其中改字927,增字32,刪字27,句型改動7句。帛書《易經》脫簡365字,其中31字可斷定今本較之帛本作了修改。這樣,改字至少958個。在非脫簡的927個改字中,語義性改字262,規(guī)范性改字575,改錯16,近義字調整74??梢?,改動幅度是很大的。
在262個語義性改字中,最具典型意義的就是“復”改“孚”,反映了《易經》修訂者強調“誠信”教化的強烈思想傾向。
帛書《易經》有“復”字56個(不含脫簡),今本《易經》中未改的16個,改動40個,其中39個改為“孚” ,另1個改為“覆”。從整個語義性改字情況看,就相同之字改動的數(shù)量來比較,“復”改“孚”居于首位,遠遠超過所有其他改字。
帛書《易經》中沒有“孚”字(不含脫簡),今本《易經》中共有 42個,其中40個可直接確定由帛書《易經》改字而來,即39個改于“復”,1個改于“蜉”。另2個“孚”字,據(jù)韓仲民《帛易說略》,帛書《易經》均為脫簡,情況比較復雜。一個是在兌卦的九五爻辭“孚于剝”句,鄧球柏《白話易經》注釋說帛書《易經》為“復于剝”,即今本《易經》中該“孚”字也是由帛書《易經》中的“復”字改過來的。另一個是在泰卦的六四爻辭“以其鄰不戒以孚”句。這一句,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注釋說:“不戒以孚:不以誠信告戒。”鄧球柏《白話易經》注釋說:“以孚:因而復歸于家中。”從卦爻辭“白話”體例看,今本《易經》中的“孚”字,凡是由帛書《易經》中的“復”字改過來的,大體上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解釋為“誠信” ,而鄧球柏《白話易經》則解釋為“復歸”。由此推斷,今本《易經》中“不戒以孚”這一句的“孚”字,應該也是由帛書《易經》中的“復”字改過來的。
綜合以上情況,可以確定,今本《易經》的42個“孚”字中,有41個系由帛書《易經》中的“復”字所改。也就是說,帛書《易經》中的“復”字(加上2個脫簡字共58個),有70%以上在今本《易經》中被改成了“孚”字。
二、今本《易經》“白話”的一些情況
今本《易經》中的42個“孚”字,共涉及26卦,其中卦名1個(中孚),卦辭7條,爻辭31條(有3條爻辭各含2個“孚”字)。
“孚”字源之于“孵”,解字注易者一般都引用徐鍇的說法:“鳥之孚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也就是說,“孚”訓“信”,其基本涵義就是誠信。如《說文》:“孚,一曰信也。”《爾雅》:“孚,信也。”《雜卦傳》:“中孚,信也。”《禮記·聘義》:“孚尹旁達,信也。”《詩·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土之式。”
當然,“孚”字在古代是個多義字,與俘、浮、稃、孵、蜉、莩、付等字通假。從對卦爻辭意涵分析和現(xiàn)有各種解釋綜合來看,今本《易經》中的42個“孚”字,僅有一例與“浮”字通假的情況,而俘、稃、孵、蜉、莩、付等義均可排除。
關于今本《易經》中“孚”與“浮”通假一例,可具體定位于姤卦的初六爻辭“羸豕孚蹢躅”這一句。此處“孚”字之解,筆者見到以下幾例。一是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的注釋:“贏豕孚蹢躅:豬被捆綁竭力掙扎的樣子。羸豕,以繩捆縛豬。‘蹢躅(zhí zhú)’,帛《易》作‘適屬’,掙扎躍動之狀。”也就是說,這個“孚”字在劉大鈞、林忠軍這本書中基本無解,如果算有解的話,大概可以說是被解釋為“竭力”的意思。因為“蹢躅”被解釋成“掙扎躍動之狀”,那么“孚蹢躅”可能就是“竭力地掙扎躍動”了。二是鄧球柏《白話易經》,解釋為“驚恐”。三是陳襄民、張文學《易經問答》,解釋為“輕浮”。四是張瑞文《八卦探密》,解釋為“蠢動”。綜合以上這些情況,根據(jù)辭意來推斷,此處的“孚”字應當是與“浮”字通假的。因為“羸”是“瘦弱”的意思,不是“繩捆”的意思,瘦豬沒有被捆綁卻在那里躁動,肯定是有點浮躁,所以把“孚”解釋為“輕浮”要比較貼切一些,也與卦意和該爻的整體辭意較為吻合。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情況也有必要加以考察。
其一,在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中,今本《易經》的42個“孚”字,有39個解釋為“誠信”,只有3個例外。這3個例外,一個就是在姤卦的初六爻辭“羸豕孚蹢躅”句,上面已經說到;另一個是在泰卦的九三爻辭“勿恤其孚”句,該書的注釋說:“勿恤其孚:不必憂慮返回。孚:返回。”再一個是在井卦的上六爻辭“有孚元吉”句,該書的注釋說:“有孚元吉:井修復了,始而得吉。‘孚’即恢復。”對這后兩條爻辭中的“孚”字,該書還有這樣的注文:“帛《易》作‘復’。”
其二,鄧球柏《白話易經》對今本《易經》中的“孚”字都是按“復”的意思來進行“白話”,包括帛書《易經》中原來不是“復”字的那些“孚”字。比如兌卦九二爻辭的“孚兌吉”,帛書《易經》為“蜉吉”,該書注:“孚兌:當作‘復奪’。”泰卦六四爻辭的“以孚”,該書沒有注原來是什么字(帛書《易經》為脫簡),也直接注:“以孚:因而復歸于家中。”該書對“孚”字的“誠信”之義大多是在“講解”中發(fā)揮的,這種情況至少涉及30個“孚”字。
其三,鄧球柏《白話易經》在需卦卦辭“注釋”中說:“卦爻辭中‘孚’字四十二現(xiàn)。高亨以為其義有四:罰也、俘也、誠也、引也。近人與高氏爭訟不已。帛書出,此案結。”(第30—31頁)但筆者在鄧球柏《白話易經》、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和其他一些“白話”版本中,除“誠也”之外,并沒有看到有關“罰也、俘也、引也”這幾種解釋。
筆者認為,今本《易經》中的42個“孚”字,除1個與“浮”字通假外,其他41個都應解釋為“誠信”。在這方面,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孫振聲《白話易經》、陳襄民、張文學《易經問答》和張瑞文《八卦探秘》基本一致。鄧球柏《白話易經》和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3個特例中的后2個,都按帛書《易經》的原字義來解釋今本《易經》之字,作法欠妥(下面詳論)。
因為“復”改“孚”具有典型意義,所以這里只圍繞它們來討論,其他被改動的字就不再講了。
三、從文字演變看《易經》“白話”的合理尺度
今本《易經》中的41個“孚”字和1個“覆”字,相對于帛書《易經》中的“復”字,是經過修訂、改動的,它們顯然都不能再按“復”字的意思來解釋,不能再解釋成復歸、往返、反復、重復、重新等等。如果在今本《易經》中還有這些意思,它就不會改,沒必要改,也不可能改。這一結論的確證就是:今本《易經》中保留16個“復”字沒有改。如果改字與未改之原字同義,那明顯就失去了改字的意義。
有一個比較典型的情況很能說明問題,就是今本《易經》中的《泰》卦九三爻辭:“無平不陂,無往不復,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在這條爻辭中,既有一個“復”字,同時又有一個“孚”字。這個“孚”字,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注“帛《易》作‘復’”,鄧球柏《白話易經》注“帛書作復”。也就是說,帛書《易經》的這條爻辭中有兩“復”字,今本《易經》對其采取了不同的處置方法:一個保留,一個改成了“孚”。如此處置的用意應該是顯而易見的。
今本《易經》與帛書《易經》比較,有 41個“復”字被改為“孚”字,又有16個“復”字被保留,這是為什么?這只能說明,《易經》的修訂者們從新的視角對早期版本進行了重新審視,注入了新的觀念。凡改動者,其辭意與原文或原字比較就發(fā)生了變化,有了新的含義。就“孚”字來講,即便是高亨的“四義”中也沒有“往復”之義。保留的16個“復”字說明,在今本《易經》中,“孚”與“復”已經不是一回事了。
鄧球柏《白話易經》在“白話”時,“復”與“孚”都按“復”字的意思來解釋,而在闡發(fā)其哲學義理(講解)時,方法卻改變了,凡是辭文保留為“復”字的仍按“復”字的意思來發(fā)揮,凡被改為“孚”字的,基本上是按“誠信”來發(fā)揮。也就是說,在文意解釋(白話)與哲學義理闡發(fā)(講解)這兩個方面,對“復”字的處置是一致的,對“孚”字的處置卻是不一致的。這顯然是一個矛盾。這個矛盾也有力地證明了“孚”與“復”的區(qū)別,證明在“復”字被改為“孚”字之后,它在今本《易經》中的基本意蘊就是“誠信”,而不再是“往復”或“又回來了”的意思。
更為重要的是,少量文字改動的意義并不僅僅在這些文字本身,而是標志著《易經》文本的整體意蘊發(fā)生了質的升華。至少,個別關鍵字的改動,帶動其他字的字義發(fā)生了相應的變化。比如,“有復”中的“有”多表示又、再之意,但改為“有孚”之后,這個“有”字就相應地表示存在、具備、堅持、獲得等意思。而且,今本《易經》中的語義性改字多達262個(不含脫簡),其整體文義與帛書《易經》的差異是十分明顯的。
事實上,所謂《易經》“白話”,只是個近似的說法。因為《易經》的主體是卦爻,而卦爻是不存在“白話”問題的。所“白話”者,不過是卦爻之“系附之辭”而已。所以目前的《易經》“白話”大致有兩種體例,一種是孫振聲《白話易經》和張瑞文《八卦探秘》等,以卦爻辭為線索,用“白話”的形式對卦爻之義進行解讀或解說;一種是劉大鈞、林忠軍《周易古經白話解》和鄧球柏《白話易經》等,僅對卦爻辭進行“白話”。
就卦爻辭來講,它們原本大多是對具體事件的描述,但當它們按照64卦的體系被組織為一個整體的時候,事件意義已經淡化,象征意義(卦象、爻象的基本意義或一般意義)則凸顯出來。而今本《易經》基于對卦爻象認識的深化作重大修訂之后,其事件意義又進一步淡化,象征意義則更加凸顯。也就是說,今本《易經》的卦爻辭,其本義已經不是那些具體事件,而是事件的象征意義。這是“白話”所應當把握的基本尺度。
當然,今本《易經》相對于帛書《易經》所作的文字改動是在保持陳述句基本結構的情況下進行的,對事件的陳述未變,其中的某些字甚至關鍵字及其字義卻變了。這樣一來,就給準確、合理地把握今本《易經》的文義增加了難度,給相應的“白話”翻譯增加了難度。
但是,就今本《易經》來講,對卦爻辭的文意,無論是用帛書《易經》的文義或筮辭的原意來解釋,還是超越辭意過度發(fā)揮,都違背了它的本義,都不是對其基本意蘊的合理理解。
今本《易經》卦爻辭的三重意蘊既相互聯(lián)系,又有顯著差別?;诖耍P者認為,《易經》的“白話”應當界定為:把今本《易經》卦爻辭之古文在卦象爻象意義上翻譯成現(xiàn)代漢語。這個界定確立了三個基本原則:其一,《易經》卦爻辭的“白話”是對今本《易經》的“白話”,而不是對其早期版本或原始筮辭的解釋;其二,《易經》卦爻辭的“白話”是對64卦“系附之辭”的解釋,辭義反映的是卦象爻象而不是具體事件;其三,《易經》卦爻辭的“白話”只是對今本《易經》的一種古文翻譯,而不是對其哲學義理的解說或發(fā)揮。
當然,圍繞《易經》卦爻辭的“白話”,對筮辭原意的解釋和對哲學義理的闡發(fā)這兩方面的工作也都是十分必要而且非常重要的,但又必須把這兩個方面與“白話”本身區(qū)別開來,這樣才有利于人們對《易經》的把握和理解,有利于易學研究的深入。
上引張其成《“象數(shù)”與“義理”新論》一文還說:
實際上卦爻象數(shù)符號在其制作過程中已隱藏著作者的理性思維。從六十四卦系統(tǒng)看,陰陽爻奇偶對立二畫經過六次排列組合成為六十四個不重合的卦象(26 = 64),六 十四卦為三十二個對立面,六十四卦的卦序“二二相偶,非覆即變”,以乾坤為首、既未濟為尾,蘊含深刻哲理?!断缔o下》在說明卦象產生時說:八卦是仰觀俯察,宏觀考察了天文、地理、人事后產生的,“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卦爻辭只是開始初步涉及這種哲理,還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
基于此,該文認為:
卦爻象數(shù)的內涵——義理,是由卦爻辭、《易傳》逐漸揭示的。我認為卦爻辭和卦名是對卦爻象的第一次解釋。
張文認為卦爻辭“是對卦爻象的第一次解釋”,“只是開始初步涉及這種哲理”,這個評論是合乎實際的。由于64卦是一個開放的系統(tǒng),是對客觀規(guī)律的模擬,其內涵具有不斷向廣度和深度發(fā)展的向度,而卦爻辭在文義上則是一個有特定內涵的封閉系統(tǒng),并不具有這種向度,在抽象意義上其發(fā)展向度也是有限的,因而在內涵上根本無法與64卦符號系統(tǒng)相比。到了后來,隨著八卦物象、西漢象數(shù)理論以及其他易學理論的出現(xiàn),使64卦的卦象內涵進一步拓展,也使原本是卦與辭和諧統(tǒng)一的《易經》,卦象與卦爻辭日益偏離,二者之間的距離越來越大。在這種情況下,卦爻辭的信息解讀功能相形失色,其哲理、人文內涵則相對強化和凸顯,卦與辭逐步發(fā)展成為兩個相對獨立的文化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