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臣關(guān)系中的信息單向性
——1821年陳官俊被劾降職案
文 | 無益君
陳官?。?781-1849),山東濰縣人,清朝嘉、道年間著名官員,金石家陳介祺之父。金榜題名后,陳官俊以學(xué)問貫通供職于翰林院、右春坊、上書房等清要部門,成為御前近臣,深得嘉慶、道光兩任帝王的眷顧,道光帝贊其“心地坦白,誠樸可嘉”。可惜正是這種性格,使陳官俊屢屢違背君臣之間信息的單向度原則,令他惹火上身仕途顛躓。
學(xué)政被劾
嘉慶二十四年(1819)九月,長期供職內(nèi)廷的陳官俊外放為山西學(xué)政。“學(xué)政”全稱“提督學(xué)政”,為清代省級文教主管官員,“掌全省學(xué)校政令和歲、科兩試。按期巡歷所屬各府、廳、州,察師儒優(yōu)劣、生員勤惰。凡有興革,會總督、巡撫行之?!倍嘤沙⒃谶M士出身的侍郎、京堂、翰林、科道、部屬等官中簡派,嚴格來說,屬中央派出官員而非地方官。在明眼人看來,官俊之得外放,是翰苑詞臣行將被重用的前奏。果然,任學(xué)政將近兩年后,他升為翰林院侍講學(xué)士,離晉回京。
孰料離晉不久,官俊的老上司山西巡撫成格(1769-1838年)對他發(fā)動彈劾,指控他于嘉慶二十四年在太原縣毆打辦差家人,又于次年買某通判婢女作妾,并稱其“干預(yù)地方公事,擅作威福。雖未能實指其苞苴之據(jù),而已大開奔競之風。”道光帝授意軍機大臣傳訊陳官俊,官俊承認毆差、買妾二事屬實,其他事項堅予否認。
道光帝下旨將陳官俊降為中允、贊善,又指派陜甘總督長齡赴山西查辦該案,命陳官俊往山西當面對質(zhì)。長齡回奏皇帝稱,成格所參各款多系得自傳聞,不能指實。最后,雙方被各打五十大板,成格不勝巡撫之任,以六部主事降補,陳官俊再降為編修,并退出上書房。
成格為何彈劾即將被重用的陳官???又為何選擇他離晉赴京這個時機呢?理清這條線索,才能弄明白整個案件的脈絡(luò)。
劾案原委
原來,嘉慶二十五年下半年,陳官俊接到剛剛即位的道光帝的密旨,要他“留心察訪官吏賢否,政治得失,隨時密奏?!备屑び谛禄实鄣男湃?,陳官俊決心要做出一番成績來。官俊以御前清貴而典外任,在同僚眼中不免傲氣凌人。《清史稿·陳官俊傳》載:“官俊恃曾直內(nèi)廷,為宣宗所眷,意氣甚張?!?/strong>加之他自覺有皇帝御賜的“尚方寶劍”在手,對山西的官員展開各種明察暗訪,行動間不免著了痕跡,整個山西官場頓時攪動不安起來。
巡撫成格忌憚陳官俊的密奏特權(quán),生恐自己的把柄落在陳官俊手中,一旦直達天聽,后果不堪設(shè)想,于是搜集陳官俊的黑材料,攢成彈章,要化被動為主動。他又有意選擇在陳官俊調(diào)離山西后才啟動彈劾程序,指望著朝廷不會派員察實,可以蒙混過關(guān)。
成格彈劾陳官俊,固然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陳官俊也受創(chuàng)不輕。總結(jié)起來,陳官俊的問題主要有三點:
一是毆差。按照清朝的制度,“學(xué)政按臨各處,州縣丁役如有過犯,原應(yīng)發(fā)交地方官懲處。”官俊自恃背景深厚,作風強硬,可在皇帝眼中,卻犯了輕躁的毛病。
二是買妾。中國帝制時代的權(quán)力運作以分割和牽制為基本原則,官員之間公務(wù)之外的來往和聯(lián)系雖為勢所難免,卻又屬于官場的禁忌。官俊作為學(xué)政,代表著中央對地方的權(quán)力控制,卻與地方官員之間存在利益糾葛,此種“不檢束”在官俊實在是咎無可辭。
三是不知慎密。案件調(diào)查顯示,陳官俊“干預(yù)公事、擅作威?!币还?jié)并不成立,可是行事不夠慎密的問題卻暴露無遺。對此,道光帝嚴厲地譴責道:
“詎意陳官俊卞急粗率,將晉省官員大加訪問,以致聲勢侈張,物議滋起,殊與朕委任之意大相徑庭。言不密則失身,致干罪戾”,
“陳官俊躁妄粗鄙,不知慎密,實屬負恩?!?/strong>
可見,輕躁和不檢束顯然不是問題的重點,壓垮陳官俊的根本在于其“失密”,本應(yīng)自下而上的呈報,卻作了過多的自上而下的釋放,違背了信息的單向度原則。
朝廷之體,貴在慎密
孔光(前65-5年
西漢
李沆(947-1004年)
北宋
宋濂(1310-1381年)
明代
性格決定命運。道光十九年,已為工部尚書的陳官俊再次因口無遮攔而被褫職。東陵郎中慶玉因貪污而遭籍沒,得人預(yù)告,將財產(chǎn)大半轉(zhuǎn)移。后來查明,籍沒的消息是陳官俊閑談間無意泄漏的。官俊之胸無城府使得他和歷史上那些謹言慎行的名臣終究差出一個段位。
西漢的孔光為人周密謹慎,任職中樞機構(gòu)尚書臺十余年,未嘗有過,“時有所言,輒削草稿,以為章主之過,以奸忠直,人臣大罪也。有所薦舉,唯恐其人之聞知。”即便是休假與家人宴飲之際,仍然無一句提及朝政之事。有家人出于好奇問孔光:“長樂宮溫室中所種何樹?”孔光顧左右而言他。史家評道:“若孔光者,可謂至慎矣,故能終身無過,享其榮祿。”
北宋時,有“圣相”之譽的李沆“內(nèi)行修謹,言無枝葉,識大體,居位慎密,不求聲譽。”在家中接待賓客時,常沉默寡言,時稱之為“無口匏”。
明朝初年的儒臣宋濂也是踐行慎密之道的典范。《玉堂叢語》卷五載:“禁中問對語,絕不以告人。應(yīng)制之作,亦削其稿。署‘溫室’二字于居室之壁,有問及內(nèi)事者,指以示之。”可見他以孔光為榜樣,嚴守慎密之體。
《周易》云:“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慎密被視為君子的一項品格,而且多關(guān)乎政治運作。武則天撰《臣軌》一書,是封建帝王對臣子的告誡,也是歷代為臣之道的總結(jié)。其中“慎密”章有點睛之語曰:
“人臣不慎密者,多有終身之悔?!?/strong>
慎密不僅僅是保守政務(wù)機密那么簡單,亦是帝制時代推尊皇權(quán)的自然邏輯,所以才有“朝廷之體,貴在慎密”之說。析言之,臣子是君主的工具,臣子行事不密,容易陷君主于被動不利的局面,嚴重的情況可能會危害到君主的安全。是以,為臣當守恭敬靜密之旨,具體要求分為三個層次:大慎者閉心,次慎者閉口,下慎者閉門。
從制度層面來理解,“臣不密則失身”意味著對不密之臣的否定性法律評價。秦始皇因“中人泄吾語”而大肆誅戮,進入漢代后,“漏泄省中語”成為常見的給大小臣工定罪的由頭。魏晉以降,對人臣不密的制裁愈來愈制度化。《唐律·職制》規(guī)定:“諸漏泄大事應(yīng)密者,絞;非大事應(yīng)密者,徒一年半。”《大清律例·兵律·軍政》:“若近侍官員漏泄機密重事于人者,斬(監(jiān)候);常事,杖一百,罷職不敘?!标惞倏〉脑怆H令人同情,然而置于這樣的制度背景下,其實并不冤枉。
陳官俊遭劾降職案是中國古代官員因行事不密而獲咎的典型例子。皇權(quán)對臣子慎密的看重,折射出君為臣綱體制中信息單向性的本質(zh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