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深夜手機被搶,搶匪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女子機智設下陷阱,讓貪婪的搶匪自己入套被擒。朝陽檢察院近日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涉嫌搶劫罪提起公訴。
小霞(化名)今年24歲,8月底的一天,她參加朋友聚會,結(jié)束時已是晚上11點多,她獨自步行回家。小霞戴著耳機用手機聽音樂,邊走邊哼著小曲,在行至朝陽區(qū)咸寧侯村一鐵路橋洞附近時,突然有人從身后襲擊自己,忙用手遮擋頭部。但是此人繼續(xù)進行毆打,小霞跌倒在地上,對方迅速搶走了小霞新買的三星手機,后逃離現(xiàn)場。此時小霞才從其逃走的背影看出對方是一名年輕男子。
坐在地上的小霞驚魂未定,本想趕緊到附近的派出所報警,但是轉(zhuǎn)念一想,自己連對方的容貌都沒有看清,且案發(fā)地也沒有監(jiān)控錄像,就算到了派出所,民警也抓不到搶匪,所以自己還要再作打算。回家后她臥床休息了一天,在休養(yǎng)身體的同時也在不斷思考擒賊妙計。就在此時,同事小美(化名)來到了小霞家,一進門就詢問小霞手機是否丟失。
原來,小美的手機收到了來自小霞手機的短信,讓小美幫忙給小霞的手機號充值200元。小美感覺事有蹊蹺,所以找小霞核實情況。聽著小美的敘述,小霞靈機一動,想到了一個擒賊的妙計。
小霞使用小美的手機以小美的名義繼續(xù)和對方用短信聯(lián)系?!靶∶馈痹诙绦艃?nèi)表示正想要聯(lián)系“小霞”,因為自己剛剛發(fā)了工資取出了2000元,想要償還上個月從小霞處借的錢,順便和小霞一起吃頓飯。對方開始沒有回應,小霞耐心等待了一段時間,對方終于發(fā)來短信表示同意,并約定了雙方見面的時間和地點。
小霞立即到屬地派出所報案,將事情的前因后果詳細地告訴了民警。經(jīng)過警方嚴密的安排,搶匪在與“小美”見面時被民警當場抓獲。警方在搶匪身上沒有起獲小霞的手機,而是根據(jù)其供述在一個手機店找到了該手機。
據(jù)搶匪張某供述,他今年28歲,因為嫌賺錢辛苦,想要走捷徑發(fā)財致富,于是搶劫了小霞的手機。得手后張某看到手機不錯,就想留著自己用,但卻解不開手機密碼,故將手機送到手機店解鎖。他將小霞手機的SIM卡拔出后放進自己的手機里,想通過發(fā)短信騙取小霞親友的信任再賺一筆,沒想到鉆入小霞將計就計設下的圈套。
檢察官提示廣大市民,在遭到搶劫后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第一時間報警,并積極提供有關線索幫助公安機關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