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常者,仁、義、禮、智、信也。行之終久,恒不可闕,故名為常。亦云五德。以此常行,能成其德,故云五德。而此五德,配于五行。
鄭玄注《禮記●中庸篇》云:“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水神則信,土神則智。”《詩緯》等說亦同。毛公傳說及京房等說,皆以土為信,水為智?!稘h書●天文志》云:“歲星于人,五常,仁也;五事,貌也。仁虧貌失,逆春令,傷木氣,罰見歲星。熒惑于人,五常,禮也;五事,視也。禮虧視失,逆夏令,傷火氣,罰見熒惑。太白于人,五常,義也;五事,言也。義虧言失,逆秋令,傷金氣,罰見太白。辰星于人,五常,智也;五事,聽也。智虧聽失,逆冬令,傷水氣,罰見辰星。鎮(zhèn)星于人,五常,信也;五事,思也。仁義禮智,以信為主,貌言視聽,以思為正。四事皆失,鎮(zhèn)星乃為之動?!卑该熬┓俊h史皆以土為信,可謂其當。所以然者,夫五常之義,仁者以惻隱為體,博施以為用;禮者以分別為體,踐法以為用;智者以了智為體,明睿以為用;義者以合義為體,裁斷以為用;信者以不欺為體,附實以為用。其于五行,則木有覆冒滋繁,是其惻隱博施也;火有滅暗昭明,是其分別踐法也;水有含潤流通,是其了智明睿也;金有強剛利刃,是其合宜裁斷也;土有持載含容,以時生萬物,是其附實不欺也。鄭玄及《詩緯》以土為智者,以能了萬事,莫過于智,能生萬物,莫過于土,故以為智。水為信者,水之有潮,依期而至,故以水為信。此理寡證狹,于義乖也。
其于五經(jīng),則仁以配《易》,其位東方;《禮》以配火,其位南方;義以配《傳》,其位西方;智以配《詩》,其位北方;信以配《尚書》,其位中央。《易》配東方仁者,《易》是創(chuàng)制之書,包括萬有,有變易之義,東方,四時之始,仁化能生,易故就新,又帝出震,始作八卦,故以配仁?!抖Y》配南方者,《禮》能齊上下之法,別貴賤之差,君臣父子,莫不以禮節(jié)之,如火能成就五味,明照萬物,故以南方配《禮》?!秱鳌放湮鞣搅x者,《春秋》是魯史,褒貶得失,是時王道既衰,諸侯力爭,戰(zhàn)伐之事,靡不書之,合義者褒,失德者貶,如金以義斷,裁制萬物,故以配義?!对姟放浔狈街钦?,《詩》言其志,以為風刺,有陰微之辭,和潤人情,動鬼神,感天地,以善惡之事,吟詠于聲樂,使聞者有益于行,作者無咎于身,如水潛流,無所不潤,故以智配?!渡袝放渲醒胄耪?,此是上古之書,傳述帝王之言,信誓之事,靡不存焉,可宗尚故,如土有信,以時生物,四時所宗,故以信配。經(jīng),即常也,亦云由也,亦云法也。述經(jīng)由事,故云由也;理可法則,故云法也;常為訓典,故即常也。然經(jīng)體既為常法,其當體各備五常,事有所專,但以一方為主,未論文義,故不備說。五常之行,由經(jīng)而明,故以配釋。
白話解讀
(一)何為五常
五常,是指仁、義、禮、智、信?!俺!钡囊馑际?,要永遠實行,恒久不可或缺,所以稱為“?!?。五常又稱為五德。按照這五種行為準則經(jīng)常實行,就能成就其自身的品德,所以,稱為五德。
(二)五常與五行配合
五常與五行配合有兩種說法:一種是鄭玄、《詩緯》的說法,即木為仁,金為義,火為禮,水為信,土為智。另一種是毛公傳說、京房、《漢書●天文志》等說,都是以土為信,水為智。案毛公傳說、京房、《漢書●天文志》都以土為信,可謂非常恰當。五常的本義,仁是以惻隱同情為本體,以普施遍施為作用;禮是以辨別等級為本體,以踐行效法為作用;智是以明了智慧為本體,以明智通達為作用;義是以合于正義為本體,以裁決判斷為作用;信是以不欺不騙為本體,以踏踏實實為作用。五行則木有籠罩覆蓋、滋生繁多的特性,符合了惻隱與博施;火有消除黑暗、照亮光明的特性,符合了分別與踐法;水有包含潤澤、流動通達的特性,符合了睿智與明慧;金有強硬堅剛、鋒利刀刃的特性,符合了合宜與裁斷;土有保持承載、包含容納的特性,通過四時變化生成萬物,符合了附實與不欺。
至于鄭玄以及《詩緯》以土為智,是認為能了解萬事的莫過于智,能生成萬物的莫過于土,所以以土為智;以水為信,是因為水有潮汐變化,按照周期到來,所以以水為信。這種說法缺乏道理,證據(jù)不足,與五行、五常的本義相背離。
(三)五常與五經(jīng)配合
《周易》之所以配東方仁,是因為《周易》是創(chuàng)始性的書籍,涉及天地萬物,包含了變易的法則,東方與春天對應,是四時的開始,有仁德能化育生成,改易舊事物,趨向新生事物,又太一(帝星)從東方震位升起,這是八卦創(chuàng)制的開端,由此形成后天卦位,故以《周易》配合仁。
《禮記》之所以配南方禮,是因為《禮記》能統(tǒng)一上下的法則,分別貴賤等差,大到君臣,小到父子,沒有不用禮進行節(jié)制的,如同火能成就五味,照耀萬物,故以南方配《禮記》。
《傳》之所以配西方義,是因為《春秋》是魯國的史書,書中褒貶歷史人物的行為得失,當時,周王勢力已經(jīng)衰微,諸侯依靠武力進行爭奪,戰(zhàn)爭征伐之類的事,《春秋》沒有不記載的,合于正義的事《春秋》就褒獎,違背德行的事《春秋》就貶抑,如同金以正義進行判斷,裁決節(jié)制萬物,故以《春秋》配義。
《詩經(jīng)》之所以配北方智,是因為《詩經(jīng)》表達人的思想感情,用來進行諷刺,有含蓄、隱晦、微妙的言辭,調(diào)和滋潤人們的感情,激動鬼神,感染天地,把善惡的事情通過歌聲樂曲吟誦詠唱出來,使聽到的人助益于自己的德行,創(chuàng)作者自身又沒有什么過錯,如同水潛流暗行,潤澤一切,故以智配《詩經(jīng)》。
《尚書》之所以配中央信,是因為《尚書》是上古時候的書,傳播敘述古代帝王的語言,誠意立誓的事情沒有不記載在其中的,可以為后人所效法崇尚,如同土有誠信,依據(jù)四時變化生成萬物,四時都宗法于土,故以信配《尚書》。以上各種關系見五行、五常、五經(jīng)、五方配合表。
“經(jīng)”的意思有三:一是“?!?,即經(jīng)常;二是“由”,即經(jīng)過;三是“法”,即法則。講述經(jīng)典需要通過具體事件,所以稱“由”;經(jīng)典所講的道理可以成為后世的法則,所以稱為“法”;經(jīng)常作為后人訓誡的典籍,所以就是“常”。然而經(jīng)所述的道理既然成為恒常不變的法則,就應當每一經(jīng)都各自備有五常,每一經(jīng)所講的事都各有專項,但我們這里只是講解一個方面,沒有討論經(jīng)文的意義,所以沒有詳細闡說。五常的實行,通過經(jīng)書得以彰明,所以我們闡釋了五常與五經(jīng)的配合。
劉鴻玉 劉炳琳 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