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中的法律問題
全網(wǎng)發(fā)布:2010-12-22 09:39 發(fā)表者:羅小年 1205人已訪問
司法心理學
司法心理學屬于應用心理學。司法心理學研究的是人們參與司法過程時的心理活動,主
要研究他們的注意、動機、思想和情感。公平、公正是司法工作的基石,認識的客觀性是司法公平、公正的基本前提。然而,主觀的心理活動很可能妨礙認識的客觀性,盡量發(fā)現(xiàn)那些可能損害司法程序客觀性的心理因素并消除這些因素,是司法心理學研究的實際目的。
在司法程序中詢問證人是經(jīng)常的,證人的注意能力往往會影響他們的觀察和陳述。有位
心理學家進行了這樣一個實驗,讓18位受試者觀察他的活動,事后記錄他們的觀察結果。實驗一開始,心理學家就用右手舉起一個可以改變顏色的轉(zhuǎn)動的小輪,并一直目不轉(zhuǎn)睛地盯著小輪。與此同時,心理學家用左手從衣服里拿出一枝鉛筆,接著他又取出一塊懷表,最后又取出一個煙盒。實驗結束后,受試者寫出觀察結果,有80%的人完全沒有注意心理學家左手的活動,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鉛筆、懷表和煙盒的存在。這個研究表明,人們的知覺習慣很容易影響注意,心理學家目不轉(zhuǎn)睛地盯著小輪的行為,吸引了受試者,使他們忽略了其他事情。
這個心理學研究結論可以說明,許多沒有經(jīng)過專門)}I練的目擊證人,很可能因為知覺習慣而忽略他目擊事件的一些細節(jié),使其法庭證言與客觀事實出現(xiàn)偏差。這個心理學知識也告訴了人們這樣一個道理,在受到突然的傷害時,受害人應該仔細觀察罪犯的行為方法和身體特征,這些觀察結果會為警方的破案提供幫助。受到突然的傷害,受害人大多會感到緊張或恐懼,讓處于恐懼狀態(tài)中的受害人仔細觀察罪犯,這的確是一個很高的要求。但是,只有這樣,受害人才可能為以后懲罰罪犯提供可靠的證據(jù)。
對許多人來說,法律訴訟是自己沒有經(jīng)歷過的事情。特別是民事訴訟,許多當事人感到
自己十分委屈,在法庭上只是一味表達自己不滿、委屈和憤怒等負性情緒,并希望法院為自己主持公正。法律應該維護公正,這種維護是以客觀事實為依據(jù)的。在法庭上,法官需要了解案件的事實,需要掌握說明事實的證據(jù),只有這樣,法官才可能依法主持公正。在法庭上過多地表達自己的情緒,而不能拿出有力的證據(jù)證明自己主張的事實,這種做法對當事人是不利的。道理很簡單,法官是根據(jù)事實而不是根據(jù)當事人的情緒做出判決的。
那些在法庭上一味表達自己負性情緒的當事人,很可能得不到他們希望的判決,盡管他們可能是案件的實際受害者。因為他們沒有有效地利用法庭辯論的機會,充分出具自己受到傷害的證據(jù),沒有讓法官充分了解案件的事實。這里面就存在心理學問題,受到傷害會給當事人帶來痛苦,產(chǎn)生負性情緒,這完全可以被理解。但是這種情緒的表達應注意場合,在法庭上,人們需要了解的是有證據(jù)說明的事實。不了解事實,怎么能讓人同情你的遭遇?無論受到多大委屈,在法庭上只是一味表達自己負性情緒的人實際是心理脆弱的人。
發(fā)表于:2010-12-22 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