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湖獨白專欄
“杭州男子買房后悔舍棄5萬定金,這個決定明智嗎?”
這是發(fā)生在浙江杭州的一次購房經歷,從外地回杭州居住的張先生打算在杭州定居,考慮到某小區(qū)之中,父母、哥哥和妹妹都在此買房,于是聯系房產中介聯系是否有待出售的房產?
根據相關報道,張先生在外地工作一段時間,決定回杭州工作定居,對于家人居住的小區(qū)挺滿意,委托房產中介找到二手的房產后,雙方簽訂購房意向書,張先生繳納4萬元的定金。
張先生與二手房產賣家商議的價格為405萬,看過這套房產為90平方,折合每平方4.5萬元,張先生挺滿意房產內部的裝修,于是很快簽訂了合同。
在簽訂合同之后,張先生察覺到不對勁,因為朋友告知小區(qū)的均價在3.7萬元左右,言外之意是他買貴了。
得知這一情況,張先生只能去進行了解,證實了朋友的說法,了解到目前新房的價格也只有4.2萬元,與他的成交價格還要便宜三千元。
據中介的解釋,房東在這套房產上花費了40萬元的裝修,在小區(qū)之中同類型的戶型是很少見的,因此并不缺少看房的人。
張先生只能找到賣家,協(xié)商解決此事,提出讓賣家把每平方單價降到4.2萬元,以新房的市場價成交,可是賣家拒絕了這個建議。
賣家認為,他的裝修價格并不便宜,看房的人不少,不需要降價出售,只能讓張先生自行考慮。
房子是不錯的,可是單價讓張先生無法接受,如果不打算繼續(xù)合同,就要放棄先繳納的5萬元定金。
要知道,在二手房交易程序中,定金是買房人付出的第 一筆錢,同時也是賣房人收到的第一筆錢,而定金協(xié)議就是將下定金所決定的買賣事實和基本內容進行確定的書面協(xié)議。
張先生支付了5萬元定金,雙方之間的購房協(xié)議才成立,賣家要保證將房產出售給張先生,張先生在定期內將剩余的房款支付,這些條款在簽訂時都是需要雙方協(xié)商決定的。
張先生考慮之后,決定放棄這5萬元的定金,因為從小區(qū)的均價來看,每平方已經超過了8000元,即便是有40萬的裝修,還是虧了幾十萬的差價。
在張先生決定放棄定金后,經過媒體報道,迅速沖上熱搜,大家對于張先生這樣的決定很是佩服,屬于“壯士斷臂”的做法。
事實上,在房產交易過程中,雙方簽訂的定金協(xié)議就是保障這樣的后果出現,張先生承諾購房之后,賣家也是停止看房,5萬元算是他的一個補償。
“定金合同的保障條款”
有理智的網友指出,“張先生損失了5萬元定金,可是他避免在后續(xù)房產下降的前景下,損失以90平方為單位的價格,是一次明智的做法?!?/p>
也有網友對此進行反駁,“該小區(qū)的價格不是固定,對于居住環(huán)境不錯的房產在后續(xù)可能會回暖,加上賣家精心的裝修,很有可能會賺回一筆錢,這就不用損失5萬元定金?!?/p>
確實,短期內無法確認是張先生的損失,還是賣家的損失,因為張先生可能會找到更合適的房產,而賣家面臨的也可能是更想要的買家。
個人認為,將此事沖上熱搜的背后,是大眾對于房價上升空間的討論,進而關注到比較有爭議的話題之中,房產對于中國家庭來說,它是剛需,也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有人經常將定金和訂金兩個概念混淆,“訂金”不是法律上的“定金”,在簽合同時,卻經常使用。一字之差,兩者意思大相徑庭。合同中,如果寫的是“訂金”,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只能得到原額。
而在此次關注的定金,如果是賣家毀約不想出售房價,可認定為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適用定金罰則。
筆者認可張先生的做法,在此次案例之中,張先生找賣家協(xié)商無法解決,只能按照定金罰則的規(guī)定,承擔5萬元定金的損失,提醒我們,有心配置房產時,一定要對周邊的均價進行了解,不能聽信購房中介的一面之詞。
在與賣家溝通的過程中,一定要爭取自身最大的利益,畢竟一套房可能是一個家庭的所有積蓄,理性慎重決定。
另外,還有人好奇為何張先生選擇二手的房產進行購買?
這個說法對于二手市場并不了解,在強調現房的情況下,配置二手房能夠盡快入住,只要與賣家成交,就能解決住處的問題,解決張先生的燃眉之急。
最后你認為張先生的做法是否明智?
點個在看你最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