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學者認為:“風俗烏乎始?始于未有人類以前,蓋狉榛社會,蚩蚩動物,已自成為風俗。”②對這種認為風俗起源于未有人類之前和動物也有風俗的觀點,筆者在此不敢茍同。
習俗、風俗和習性、習慣雖有直接的聯(lián)系,但它們之間并不能簡單地不加分析地劃上等號。習性、習慣可以是本能的,即通過遺傳基因(生物遺傳)獲得,也可以通過后天的改造培養(yǎng)而形成;而風俗、習俗的形成,不能說是本能的、先天便已固有的,它們與習慣、習性雖具有根源性的聯(lián)系,但它們的真正形成尚必須通過人類社會這一關鍵媒介體。易言之,習俗、風俗是經過人類社會性、團體性固化后的習性、習慣,故其不能簡單地與未經固化的習性、習慣同日而語。例如,動物世界中的所有動物,都有著各自不同的屬于本能的、生物遺存的生存習性,這種習性,也見諸于植物界。由于動、植物界本身不存在社會化的問題,故它們的生存或生活習性只能限定在未經社會性固化的習性概念或范疇內,其與人類社會的風俗、習性顯然有著質的區(qū)別。習俗是人類社會的特定產物和必然產物,是人類群體組織相互間和與自然界各種物質條件發(fā)生關系后所形成的群體習性或習慣。社會性、團體性是習俗、風俗的最重要、最顯明的標志,即便是脫離社會生活,與世隔絕的單個人,其在特定環(huán)境下形成的生存習性和習慣,嚴格而言,也不能稱之為習俗或風俗。
習俗、風俗既然是人類社會的特殊產物,故追溯尋求習俗的起源,毫無疑問,應首先著眼于人和人類社會的起源。
據現代考古學資料表明,地球上人類(完全形成的人)發(fā)展的歷史迄今已可追溯到距今約 300 萬年前后,而我國境內的人類發(fā)展史也至少可上溯到距今約 200 萬年之久。人類學家、考古學家、史學家習慣將最早的人類(完全形成的人)稱為猿人。猿人從剛剛脫離動物界開始,便是以群體活動作為謀求生存的重要手段之一,故最早的猿人群體在適應自然環(huán)境、改造自然條件、謀求生存的活動中所產生的習性和習慣,便是最早的習俗。據此而言,地球上人類習俗的發(fā)生史迄今至少已有近 300 萬年之遙,而我國境內人類習俗的發(fā)生史至少也有近 200 萬年之久。人類學家、考古學家也認為,在猿人階段之前,尚存在“亦人亦猿”的“正在形成中的人”的階段。這種“正在形成中的人”,是人類的直接鼻祖,可稱作人也可稱作猿。代表這一階段的“人”或“猿”,是考古發(fā)掘的“臘瑪古猿”和“南方古猿”,其生存的年代據科學測定在距今 1400 萬年前至 400—500 萬年前。倘若這種“正在形成中的人”能納入人的范疇,那么人的歷史和習俗的發(fā)生史也將隨之相應提前;倘若只將這種“正在形成中的人”歸屬猿,那就應將此一階段視作是人類歷史和習俗發(fā)生史的孕育、準備期。
① 《左傳?成公十三年》。
② 張亮采:《中國風俗史?序例》,商務印書館,19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