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試婚、非婚同居、婚內出軌行為的增多,非婚生子這一現(xiàn)象也呈上升趨勢。
但是真的未婚先孕怎么辦?
面對女人的似乎只有兩個選擇,要么打掉孩子,要么結婚。
但是不管是哪個選擇,是否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一傷害生命,二傷害婚姻。
未婚生育的選擇,讓她們受到太多政策上的懲罰、道德上的羞辱和經(jīng)濟上的困苦。
只是孩子成為了那個最可憐也最無辜的人。
在南京務工的張某與山東女孩王某,通過網(wǎng)絡相識,因兩人比較投緣,就很快確定了戀愛關系。
也許是情到濃時難以控制,在一起半年后,王某就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無奈兩個人就奉子成婚,先舉辦了婚禮,但一直沒有領取結婚證。好景不長,在孩子出生沒多久之后,兩個人就因為各種瑣事爭吵,于是決定分道揚鑣。可是此時對于孩子的問題,王某作為母親是堅決不要孩子的。至于原因,說起來確實有點可笑,是怕孩子耽誤自己的大好青春,或許這個孩子的到來并沒有讓她體會到身為母親的幸福和快樂。但是在兒子一歲的時候,作為母親的王某,想要爭奪孩子的撫養(yǎng)權,并由父親張某支付每月2000元的撫養(yǎng)費。其實原則上講孩子2歲以前是要跟隨母親的,只是作為母親王某放棄了本該屬于她的孩子。你嫌棄孩子耽誤你美好青春的時候,就注定了你不愛孩子,也注定了今天這樣的結局。其實婚姻沒有一帆風順的,需要兩個人共同的經(jīng)營和維護,只是不該讓孩子成為兩個人感情的犧牲品。父母之愛也是因人而異的,有的父母拼盡全力為了求子,把孩子當作人生唯一的使命。最近看完的小說《圣母》中,患有多囊卵巢綜合癥的女人,一次次地治療、手術、做試管,幾乎到了希望渺茫的最后邊緣,但僅僅只想擁有自己的孩子。可是有的人卻恰恰相反,他們把孩子當“附屬品”,甚至可以當“出氣筒”,他們將孩子視為“眼中釘”,動輒就對其打罵,甚至是虐待致死。還記得年前廣東夫婦面對死去的孩子大言不慚地說:“她一出生就跟著爺爺奶奶,直到近半年前才接回來,所以在感情上就不怎么好?!?/span>不怎么好,就可以用水果刀割腳背、用鐵衣架打、反綁雙手不讓睡覺 ……這些令人憤慨的行徑,發(fā)生在5歲女孩小琳的身上,而施暴者,正是她的親生父母。孔某穎說:“有時打她的時候我也是不知道怎么那么狠心打得下去,直到現(xiàn)在我都不相信女兒被我們打死了?!?/span>到現(xiàn)在也不相信女兒被打死了,可孩子還是死了。2020年2月4日晚,廣東肇慶,母親孔某穎發(fā)現(xiàn)5歲女兒陳某琳尿濕了褲子,便將女兒一腳踢倒在地上,并用衣架朝女兒后腰處打了兩下,又要求陳某琳自己洗澡。由于女兒穿衣服慢,父親陳某土又踢了女兒幾腳,將其踢暈倒地,經(jīng)送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你們可曾想過,他僅僅只是一個五歲的孩子而已,還是處于在父母懷里撒嬌的年紀。東窗事發(fā),將孩子送進急診室,醫(yī)生問其原因甚至還謊稱是孩子在洗手間摔倒所致。
孩子身體瘦弱,嚴重營養(yǎng)不良,下巴、左腳背等有淤青、擦傷等被捆綁的傷痕。正是因為孩子的傷痕累累才讓醫(yī)院發(fā)覺是家長存在虐待行為,做了報警處理。只可惜這一切都已經(jīng)晚了,孩子再也回不來了。一個5歲的孩子,當時的她將父母當成最大依靠,他們卻將孩子變成了“沙包”,對其肆意虐待。伊坂大神曾說過:一想到為人父母不用經(jīng)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孩子本以為,給了她生命的父母,一定很愛她,但有時候是錯的。其實,當你抽絲剝繭地分析這些事情的時就會發(fā)現(xiàn),無論已婚還是未婚,甚至開放式的關系。
愛情都比看上去要難得多,婚姻也是如此,有了孩子更是需要耗費更多的時間和經(jīng)歷。
此時的愛情就顯得沒有那么的重要和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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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婚姻法》無論怎么改革,都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因為愛情本身就是一襲華美的長袍,上面爬滿了虱子。
而我們總是被這華麗的外表所迷惑,認為婚姻也可以如愛情一樣保持不變。
作為現(xiàn)代的年輕人,不管是結婚還是生孩子,都要深思熟慮,這才是作為一個成年人對自己和孩子的負責的態(tài)度。
因為不被父母期待出生的孩子,多半是可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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