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的正能量,并非是要求作者只會歌頌,而對生活中的黑暗面不理不睬;我們說的情懷,也不只是一味地唱高調(diào),而從不曾低下頭來審視自己腳下的土地。一棵大樹,固然要扎根大地,可是只要那些向著陽光不斷生長的,才能真正成為大森林中傲然挺立的參天巨木。當我們說,文學創(chuàng)作不能一味迎合低級趣味,不能為了好玩兒而文學,實際上也是文學本身的一種要求,或者說是一種底線。在此之下的,只能是某種文字流水線上的工業(yè)產(chǎn)品,根本談不上文學二字。
曾幾何時,中國作家是有“情懷”的,可是在商業(yè)化大潮之下,在娛樂風暴的裹挾里,我們連“為文學而文學”的人都找不到了,最時髦,當然也是最賺錢的,是為了下流而文學、為了惡搞而文學、為了低級趣味而文學。這樣的東西當然適合流水化生產(chǎn),以前的作家,寫下百萬字作品需要嘔心瀝血、剖心食髓,而現(xiàn)在的寫手,一個作品就動輒百萬字,而且還不是“代表作”。一個作家,如果連對文字最起碼的尊敬都不在了,奈文學何?
情懷二字看起來空泛的很,但并非空無一物。對于作家來說,首先應該是一種責任感,或者干脆說,作家要像一個作家,不能領著讀者們一起傻笑、一起墮落、一起逃避。如果文學只是某種工具,那么文學本身的就不會成立,所有對于中國當代文學的期待,也可以用貨幣量來衡量。但是,文學從來都不是一種工業(yè),而是關于心靈、關于思想和關于情懷的載體。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文學的情懷不是需要和不需要的問題,而是文學本身是否能夠存在的問題。文學創(chuàng)作必然要與之相聯(lián)系,而成為每一個作家的本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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