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二那年,暑假回家,老媽神秘兮兮地湊過來問:“有男朋友了沒?”我說:“暫時還沒有。”老媽瞪了我一眼:“什么‘暫時’,大學期間不準交男朋友,條件再好也不行!”我對著一臉嚴肅的老媽吐了吐舌頭。
大學畢業(yè),我二十三歲,拿著第一個月的工資,買了幾件好看的衣服,不經意間就出落得楚楚動人了。當丑小鴨變成一只天鵝,自然會有很多小伙子走馬燈似地圍著轉悠,可都被老媽趕走了,原因各異,這個沒房子,那個個頭太矮,或者學歷不夠……當時我有些迷惑,老媽的“擇婿”標準究竟是什么?
兩年后,老媽把七大姑八大姨召集在一起,正式宣布了“擇婿”標準:本科以上學歷,身高不低于一米七五,住房不小于100平方米,有固定工作和本地戶口。就在老媽緊鑼密鼓地為我張羅著找“夫婿”時,我正日夜苦讀,準備考研。攤在桌子上的一大堆帥哥照片,都被我以各種理由回絕了。老媽驚嘆道:“沒想到你的‘擇婿’標準還挺高。”我暗自偷樂:還不都是你教的?
讀完研究生,我二十九歲,閨中密友都各自有了自己的小窩,在家相夫教子,只剩下我還是形單影只,老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主動打電話通知親朋好友,降低了“擇婿”標準:只要收入穩(wěn)定,學歷低點不要緊,??粕残?,個頭矮點也行,一米七就成??粗蠇尨螂娫?,我就躲在一邊生氣,憑什么我的學歷高了,對方的學歷要求卻降低了,這“擇婿”標準明擺著是“不平等條約”嘛!
就這樣找著找著,一不小心,我就三十二歲了。周末,有女友領著她八歲的兒子來我們家玩,老媽驚詫地張大了嘴巴:“你的孩子?”女友點頭稱是,老媽的臉在那個瞬間變得很痛苦。女友走后,老媽語氣沉重地對我說:“梅子啊,你看人家的孩子都上學了,你就不著急?其實學歷、身高、收入,低一點兒都可以考慮。如果結婚沒房子,我就騰出兩間房給你們用。”我一聽就不樂意了,我又不是沒人要,干嘛標準一降再降??!竟然還要“倒貼”兩間房?
時間過得飛快,四年之后,我三十六歲了,我搬到單位分的房子里,享受著一個人的簡單生活,日子過得倒也十分愜意,更重要的是,不用整日在家面對老媽憂心忡忡的眼神和無休止的嘮叨了。可今天下午剛下班,就被守候在單位門口的老媽堵個正著:“閨女啊,媽對你找對象也沒啥要求了,你快點找個男人嫁了好不好?。课铱刹蝗绦目粗阋粋€人過日子。”暈,怎么到了最后,連“擇婿”的標準都弄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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