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林( 531-59 1年), 字公輔, 博陵安平( 今河北安平縣)人。祖壽, 魏湖州( 今浙江吳興)戶曹從事。 父敬族, 歷太學博士、 鎮(zhèn)遠將、 內校書, 號為當世通人。 家族環(huán)境的潛移默化, 使李德林“幼有操尚, 學富才優(yōu)” 。 年數(shù)歲, 讀左思《三都賦》 , 十余日能誦。 十五歲時, 誦“五經(jīng)” 及古今文集,每日數(shù)千言。 此后, “墳典” 、 “陰陽” 等書籍無不通涉。 李德林“善屬文詞, 覆而理暢” ,北齊天保年間即以文章著稱,因而深得士人贊賞。 當時飽學文史的魏收就曾向李敬族稱贊說, “賢子文筆當繼溫子舁” 。 北齊望臣高隆之甚賞其才, 曾遍告朝中士人, “若假其年, 必為天下偉器” ,一時“鄴京( 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南鄴鎮(zhèn))人士多就宅觀之, 月余車馬不絕” 。 任城王高諧任定州( 治今河北定縣)刺史, 看重李德林之才,將其召入州館, “朝夕同游, 殆均師友, 不為君民禮數(shù)” 。 557 年( 北齊天保八年), 又將李德林推薦入鄴,“今所貢秀才李德林, 文章學識固不待言, 觀其風神器宇, 終為棟梁之用。 至如經(jīng)國大體, 是賈生、 晁錯之儔, 雕蟲小技,殆相如、 子云之輩” 。 在任城王舉薦下, 李德林舉秀才上第, 不久授殿中將軍。 北齊一朝, 李德林累任丞相府行參軍、 中書舍人等職, 別典機密, 后官至中書侍郎。 573年( 北齊武平四年), 李德林入文林館修國史, 與時為黃門侍郎的顏之推同判文林館事。 李德林本就才氣過人, 學識深厚, 現(xiàn)在又得以詔修國史, 更有充裕的條件去熟悉歷朝律令制度,這也正奠定了其后為周、 隋二朝所擢拔任用的基礎。
公元576年( 北齊武平七年), 北周武帝率大軍向北齊的軍事中心晉陽( 今山西臨汾)進軍。 攻破晉陽后直指鄴城。 577年, 周軍到鄴城下, 北齊朝官紛紛出降。 周滅齊,得州五十, 郡一百六十二, 縣三百八十, 戶三百零三萬二千五百, 人口二千余萬。 為了有效地管理和控制如此眾多的諸州郡縣及其人戶, 維護自己的統(tǒng)治, 周武帝采取措施, 整頓吏治, 釋放奴婢, 禁滅佛教, 又令山東諸州舉賢才。 史載:“及武帝平齊, 廣收遺逸, 乃詔山東諸州, 舉明經(jīng)斡理者。 ” 上縣六人, 中縣五人, 下縣四人, 到朝延共論政治得失。 由于魏晉南北朝時期家學之風很盛, 因此造成文化上的地域差異, 而山東人物就當時而論在政治素質上往往表現(xiàn)出鮮明的銳氣, 敏敢善斷, 多有作為。 周在文化上又比齊落后,所以周武帝入鄴平齊, 不能不起用山東士人, 為此他特派人到齊中書侍郎李德林宅第宣旨慰諭: “平齊之利, 唯在于爾。 ” 李德林應召人宮, 周武帝留之內省( 門下省)三宿,使內史宇文昂問以齊朝風俗政教與人物善惡, 周武帝大為驚喜, 任李德林為內史上士。 自此以后, “凡詔告格式及用山東人物, 一以委之” 。 周武帝曾對群臣說, 我從前看李德林為齊朝所做公文, 以為是天上人, 想不到今天為我所用。 這樣, 以李德林為首的中原名士不斷受到周武帝的提拔和重用, 宇文政權中山東士族的成分增加了, 北周國勢因此也丑漸強盛。 北周宣政末年, 李德林被授為御正下大夫,倍受寵任, 聲望日高。 及至楊堅謀政, 李德林相繼被任命為相府屬、 內史令等職, 逐漸成為楊堅集團的核心人物, 隨之成為隋朝政治舞臺上一位舉足輕重的人物。
從某種意義上說, 在隋朝的歷史上, 李德林斷不能與楊廣、 楊素、 楊俊、 高顛、 韓擒虎、 賀若弼等馳騁沙場的前線軍事將領相比。 但是, 從具體的歷史事實的細微考察中, 我們可以發(fā)現(xiàn), 在隋朝整個的統(tǒng)一進程中, 從楊堅入總朝政、 平定三總管之亂以至平陳戰(zhàn)爭等的各個環(huán)節(jié), 李德林始終在幕后起著一種左右時局的重大作用, 是隋朝統(tǒng)一的積極推動者之一。
公元580年( 北周大象二年)五月 , 周宣帝病重, 召小御正劉萌臥內, 欲囑后事, 但患痞病不能言。 劉肪見靜帝年幼, 便同領內史鄭譯合謀, 勸當時位望隆重的楊堅趁機入朝輔政。 于是楊堅就在劉肪、 鄭譯的支持下, 詐稱受詔居中侍疾, “以堅為大冢宰, 譯自攝大司馬, 肪又求小冢宰” , 這種制衡式的分權行為使早有野心的楊堅多少認識到形勢的嚴峻性。 他似乎感到, 要有效地鞏固自己的權勢和順利取代北周建立自己的政權, 單靠關隴士族是無力與守舊派勢力相抗衡的, 所以他必須竭力利用李德林等中原名士的政治威望來籠絡山東士族, 以取得山東士族的強力支持。 李德林是善于分析情況, 善于了解別人心態(tài)并加以誘導的謀劃之士, 他看清形勢, 適時地向楊堅獻計: “宜作大丞相、 假黃鉞、 都督中外諸軍事, 不爾, 無以壓眾心。 ” 這一建議為楊堅欣然接受。 宣帝一死, 楊堅便矯詔“人總朝政, 都督內外諸軍事” ,引以大丞相身分總攬朝政, 集軍政大權于一身。
楊堅即將代周的形勢漸趨明顯, 一部分北周舊臣怕危及自己的既得利益, 因而密謀叛亂。 580年六月 開始, 相州( 治今河北鄴城, 后遷河南安陽)總管尉遲迥、 鄖州( 治今朝北安陸)總管司馬消難、 益州( 治今四川成都)總管王謙等北周舊臣將領相繼起兵反抗, 企圖挽救北周的滅亡。 楊堅以大丞相、 都督中外諸軍事之權, 調派以北周上柱國韋孝寬為元帥, 以戊 公梁士彥、 東安公元諧、 化政公宇文忻、 濮陽公字文述、 武鄉(xiāng)公崔弘度等北周重臣為將領的大軍討伐尉遲迥,又以柱國王誼討司馬消難, 起巴蜀之兵討王謙。 韋孝寬率軍至沁水n 鰣, “會沁水漲, 孝寬與迥隔水, 相持不迸” 。這時, 孝寬長史李詢密告丞相楊堅: “梁士彥、 宇文忻、 崔弘度并受尉遲迥馕金, 軍中恬慢, 民情大異” 。 楊堅深以為憂。平亂正值艱難之際, 能否統(tǒng)領好大將, 穩(wěn)定軍心, 保持軍隊戰(zhàn)斗力, 應為平叛勝利與否的關鍵。 在這危機時刻, 楊堅決意“與鄭譯謀代此三人” 。 但是, 其時梁士彥等數(shù)將皆為北周重臣, 與楊堅相像, 都是頗有政治影響的人物, 一旦楊堅謀敗, 他們可能輕則畏罪逃匿, 重則擁兵對抗。 是時三方之亂正盛, 平亂本已吃力, 若內部再發(fā)生分裂, 楊堅絕無勝利之望。 正當生死攸關的關鍵時刻, 李德林審時度勢, 獨自向楊堅獻計, 他說: “公與諸將, 并是國家貴臣, 未相伏馭, 今以挾令之威使得之耳” 。 他進~步剖肌入里, 細陳利害:“前所遣者, 疑其乖異; 后所遣者, 又安知能盡其腹心邪?又取金之事, 虛實難明。 今一旦代之, 或懼罪逃逸; 若加縻縶,則自鄖公( 孝寬封鄖國公)以下, 莫不驚疑” , 啪1且臨敵代將, 自古所難, “樂毅所以辭燕, 趙括以之敗趙” ,教訓在前, 不能臨陣代將。 他建議“但遣公一腹心, 明于智略, 素為諸將所信服者, 速至軍所, 使觀其情偽, 縱有異意, 必不敢動, 動亦能制之矣” 。 楊堅當即大悟, 深為感嘆地對李德林說: “公不發(fā)此言, 幾敗大事” 。 從此以后, “堅措置軍事,皆與李德林謀之” 。當時, “軍書日以百數(shù), 德林口授數(shù)人。 文意百端, 不加治點” ,楊堅的一切軍事行動方略都聽從李德林的謀劃, 并立即派高穎前去監(jiān)軍, 最終督促眾將打敗了尉遲迥, 鎮(zhèn)壓了三方之亂。 從六月 尉遲迥起兵, 至十月 王謙被斬, 劍南平定, 總共費時不過四個月 。接著, 楊堅又將宇文氏諸王一個個地殺掉, 鏟除了忠于北周的勢力。581年( 隋文帝開皇元年)二月 , 楊堅迫使周靜帝讓位, 自立為皇帝, 奪取了北周政權, 建立了隋朝, 李德林被任為內史令。
楊堅初即位時就有意滅陳, 為此他作了充分的準備, 分別命賀若弼鎮(zhèn)廣陵( 今江蘇楊州市)、 韓擒虎鎮(zhèn)廬江( 今安徽合肥市)兩個軍事重鎮(zhèn)。 單是散發(fā)到江南宣布陳后主罪惡的詔書說多至三十萬紙。 588年( 隋開皇八年)十月 , 正式出動大軍, 命晉王楊廣、 秦王楊俊及大臣楊素為行軍元帥。各路軍共有總管九十員, 兵五十一萬八千人, 統(tǒng)受楊廣節(jié)度。 589年( 開皇九年)正月 , 賀若弼、 韓擒虎率兵渡江, 分南北兩路進攻陳都城建康( 今江蘇南京), 陳后主投降, 將近三百年的南方政權, 到這時候一戰(zhàn)便歸消滅。 隋文帝用兵著重在準備, 時機到來, 大舉出擊, 是取全勝的一個原因。這一事實已勿庸置疑。 但是, 究竟是誰來具體策劃整個行動并及時捕捉戰(zhàn)機, 卻值得我們進一步考察。 史載, “德林自隋有天下, 每贊平陳之計八年” 。 就是說這時的李德林以促進國家的統(tǒng)一為己任, 為平陳戰(zhàn)爭苦心運籌了八年。只是“平陳之計” 的具體內容, 不見史書明確記載。 但從現(xiàn)有材料推斷, 李德林的平陳之計為隋文帝所采納并且是行之有效的。
587年( 開皇七年), 隋文帝駕幸同州( 治今陜西大荔), 李德林因患病未從。 文帝敕書追之, 書后御筆注:“伐陳事意, 宜自隨也。時高顛受命入京, 文帝囑咐高顛說: “德林若患病未堪行, 宜自至宅取其方略” 。急切之情溢于言表。 待高潁得到李德林的籌劃方略之后, 隨即轉交平陳戰(zhàn)爭的最高指揮晉王楊廣, 以付之實施。 另有史料記載, 隋文帝曾作出承諾, 滅陳以后定重賞李德林。 公元589年( 開皇九年), 陳朝滅亡后, 隋文帝遂宣敕授李德林以柱國、 郡公稱號, 實封八百戶, 賞物三千段。依此而言,德林的平陳之策應該是卓有成效的。 當然, 就總體而言, 隋文帝從入總朝政, 削平三總管之亂到順利滅陳。 建立起統(tǒng)一政權, 這整個過程主要還是依靠關隴士族, 特別是一些前線作戰(zhàn)將領諸如楊廣、 楊紊琴的勇敢善戰(zhàn)。 歷史發(fā)展的大趨勢和廣大民眾當時渴求統(tǒng)一的意愿, 也是隨文帝能夠完成統(tǒng)一的客觀歷史條件。 不容忽視的是, 作為隋文帝楊堅的主要謀士和比較重要的助手, 李德林也盡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隋的統(tǒng)一是由多種因素促成的結果。
李德林身經(jīng)北齊、 北周、 隋三朝, 熟悉禮制, 精于律令,在多年生活經(jīng)歷了積累了豐富的政治經(jīng)驗, 特別是在隋代周的統(tǒng)一戰(zhàn)爭中“運屬興工, 功參佐命” ,對隋的統(tǒng)一進程影響很大。 前文已述, 李德林學問深厚, 早為士人所頌揚, 這是他走向仕途, 成功地輔佐隋文帝建立霸業(yè), 同時為自己樹立起聲望的政治資本。 另一方面, 李德林為人至孝,十六歲亡父, “自駕靈輿反葬故里” , 時值嚴冬, 李德林“單繚跣足” , 頗為州里人所敬慕。 其后家境衰貧, 母親又多病,李德林居家盡心侍奉, 無敢懈怠。 母親去世后, 李德林哀泣不絕, 身發(fā)熱病亦不肯進湯藥, 致使“遍體洪腫” ,這種至孝的操尚, 更贏得了社會上下的稱譽和朝廷的重用。 從宦以后, 他長期典掌機密, 為穩(wěn)定新生政權可謂盡心盡力。 但李德林在其政治生命的旅程中, 往往“恃其才望, 論議好勝” 。 以致“爭競之徒, 更相譖毀” ,常常引起高顳等朝中大臣的疑忌與排擠。 早在隋文帝楊堅即位之時, 負責內史監(jiān)的虞慶就向隋文帝建議盡滅宇文勢力, 得到高穎等人的附合, 李德林力排眾議, 認為盡誅北周王室無異于一場大屠殺, 與國家不利, “固爭以為不可” 。 然而, 他失敗了。 隋文帝惱怒斥之, “君書生氣, 不足與議此” 。 李德林“由是品位不進” 。 589 年( 開皇九年)二月 , 蘇威奏請五百家置鄉(xiāng)正, 以鄉(xiāng)正專理辭訟。 李德林以為鄉(xiāng)正專理辭訟, 使地方勢力易于相結, 必然造成辭訟不公危害百姓的現(xiàn)象, 因此又反對蘇威奏議。 到59 0 年( 開皇十年)四月 , 虞慶則等奉命出使關東地方巡查, 確曾發(fā)現(xiàn)“鄉(xiāng)正專理辭訟, 黨與愛憎, 公行貨賄, 不便于民” 的情況, 遂奏請再廢除鄉(xiāng)正。 李德林以“致令不一, 朝成暮毀, 深非帝王設法之義” ,據(jù)理力爭, 建議隋文帝以軍法處置那些隨意更張律令的大臣。 無奈蘇威、 高顛等人勢高權重, 李德林不斷受到攻擊。 在權貴們的傾軋之下, 李德林處境每況愈下, 漸漸失去皇帝的信任, 遂被逐出朝廷, “出為湖州刺史” 。 在湖州, 又恰遇天旱不雨。 州里百姓掘井溉田, 怨聲載道, 李德林為考司所貶。 591年( 開皇十一年), 李德林死于懷州( 治今河南沁陽)刺史任上, 時年61歲。
李德林主要生活于封建社會由分裂走向統(tǒng)一的歷史轉斬關頭, 他憑著自己博古通今、 經(jīng)天緯地的才干和注重實際的安邦定國之策, 在社會大動蕩的歲月 里, 干出了幾番驚人的業(yè)績。 他一生入仕三朝, 特別在策劃具有深遠影響的平陳戰(zhàn)爭中功勛卓著, 為隋的建立和統(tǒng)一做出了較大貢獻。但李德林生性剛直, “恃其才望” , 銳氣太盛。 在當時權貴中多少顯得自負傲慢, 出言不遜。 他本助隋有功, 終以“論議好勝” 而被貶。
李德林初仕北齊, 此后一直擔任詔令和其他文件的起草。 北齊時奉詔參預史館修國史, 寫成紀傳體書稿《齊史》27 卷, 到隋開皇年間, 又奉詔續(xù)撰其書稿至38 卷。 但全書未成而卒, 所以劉知己說: “皇家貞觀初, 敕其子中書舍人百藥仍其舊錄, 雜采他書, 演為五十卷。 ” 《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中也記道, 李百藥“承其父德林之業(yè), 纂輯成書” 。 是為《齊書》 。 作為二十四史之一部, 《齊書》 在保存史料上的價值很大, 因此, 作為一位頗有才干的政治家, 李德林的事跡和貢獻非止一端, 尚有待史學界進一步深入研究。李德林詩曰:
夏景多煩蒸,山水暫追涼。桐枝覆玉檻,荷葉滿銀塘。
輕扇搖明月,珍簟拂流黃。壺盛仙客酒,瓶貯帝臺漿。
才人下銅雀,侍妓出明光。歌聲越齊市,舞曲冠平陽。
微風動羅帶,薄汗染紅妝。共欣陪宴賞,千秋樂未央。
賀若弼撰其所畫策上之,謂為御授平陳七策。帝弗省,曰:“公欲發(fā)揚我名,我不求名;公宜自載家傳。”弼位望隆重,兄弟并封郡公,為刺史、列將,家之珍玩,不可勝計,婢妾曳羅綺者數(shù)百,時人榮之。其后突厥來朝,上謂之曰:“汝聞江南有陳國天子乎?”對曰:“聞之?!鄙厦笥乙回试勴n擒虎前曰:“此是執(zhí)得陳國天子者?!鼻芑柹欀?,突厥惶恐,不敢仰視。(嚇唬異族)
左衛(wèi)將軍龐晃等短高颎于上,上怒,皆黜之,親禮逾密。因謂颎曰:“獨孤公,猶鏡也,每被磨瑩,皎然益明。”初,颎父賓為獨孤信僚佐,賜姓獨孤氏,故上常呼為獨孤而不名。(非常信任)
樂安公元諧,性豪俠,有氣調。少與上同學,甚相愛,及卽位,累歷顯仕。諧好排詆,不能取媚左右。與上柱國王誼善,誼誅,上稍疏忌之。或告諧與從父弟上開府儀同三司滂、臨澤侯田鸞、上儀同三司祁緒等謀反,下有司按驗,奏“諧謀令祁緒勒黨項兵斷巴、蜀。又,諧嘗與滂同謁上,諧私謂滂曰:"我是主人,殿上者賊也。"因令滂望氣,滂曰:"彼云似蹲狗走鹿,不如我輩有福德云。"”上大怒,諧、滂、鸞、緒并伏誅。(周朝遺老遺少不滿)
閏月,己卯,以吏部尚書蘇威為右仆射。六月,乙丑,以荊州總管楊素為納言。
朝野皆稱封禪,秋,七月,丙午,詔曰:“豈可命一將軍除一小國,遐邇注意,便謂太平。以薄德而封名山,用虛言而干上帝,非朕攸聞。而今而后,言及封禪,宜卽禁絕?!?/div>
左衛(wèi)大將軍廣平王雄,貴寵特盛,與高颎、虞慶則、蘇威稱為四貴。雄寬容下士,朝野傾屬,上惡其得眾,陰忌之,不欲其典兵馬;八月,壬戌,以雄為司空,實奪之權。雄旣無職務,乃杜門不通賓客。(外患除,內亂生)
帝踐祚之初,柱國沛公鄭譯請修正雅樂,詔太常卿牛弘、國子祭酒辛彥之、博士何妥等議之,積年不決。譯言:“古樂十二律,旋相為宮,各用七聲,世莫能通?!弊g因龜茲人蘇祗婆善琵琶,始得其法,推演為十二均、八十四調,以校太樂所奏,例皆乖越。譯又于七音之外更立一聲,謂之應聲,作書宣示朝廷。與邳公世子蘇夔議累黍定律。
時人以音律久無通者,非譯、夔一朝可定。帝素不悅學,而牛弘不精音律,何妥自恥宿儒反不逮譯等,常欲沮壞其事,乃立議,非十二律旋相為宮及七調,競為異議,各立朋黨;或欲令各造樂,待成,擇其善者而從之。妥恐樂成善惡易見,乃請帝張樂試之,先白帝云:“黃鐘象人君之德?!奔白帱S鐘之調,帝曰:“滔滔和雅,甚與我心會?!蓖滓蜃嘀褂命S鐘一宮,不假余律。帝悅,從之。
時又有樂工萬寶常,妙達鐘律。譯等為黃鐘調成,奏之,帝召問寶常,寶常曰:“此亡國之音也?!钡鄄粣?。寶常請以水尺為律,以調樂器,上從之。寶常造諸樂器,其聲率下鄭譯調二律,損益樂器,不可勝紀。其聲雅淡,不為時人所好,太常善聲者多排毀之。蘇夔尤忌寶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樂者皆附之而短寶常,寶常樂竟為威所抑,寢不行。
及平陳,獲宋、齊舊樂器,并江左樂工,帝令廷奏之,嘆曰:“此華夏正聲也。”乃調五音為五夏、二舞、登歌、房內等十四調,賓祭用之。仍詔太常置清商署以掌之。
時天下旣壹,異代器物,皆集樂府。牛弘奏:“中國舊音多在江左,前克荊州得梁樂,今平蔣州又得陳樂。史傳相承以為合古,請加修緝以備雅樂。其后魏之樂及后周所用,雜有邊裔之聲,皆不可用,請悉停之。”冬,十二月,詔弘與許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世基參定雅樂。世基,荔之子也。(隋朝文帝重音樂)
己巳,以黃州總管周法尚為永州總管,安集嶺南,給黃州兵三千五百人為帳內,陳桂州刺史錢季卿等皆詣法尚降。定州刺史呂子廓,據(jù)山洞,不受命,法尚擊斬之。
以駕部侍郎狄道辛公義為岷州刺史。岷州(甘肅岷縣)俗畏疫,一人病疫,合家避之,病者多死。公義命皆輿置己之聽事,暑月,病人或至數(shù)百,聽廓皆滿,公義設榻,晝夜處其間,以秩祿具醫(yī)藥,身自省問。病者旣愈,乃召其親戚諭之曰:“死生有命,豈能相染!若相染者,吾死久矣?!苯詰M謝而去。其后人有病者,爭就使君,其家親戚固留養(yǎng)之,始相慈愛,風俗遂變。后遷牟州(今山東萊州市)刺史,下車,先至獄中露坐,親自驗問。十余日間,決遣咸盡,方還聽事受領新訟。事皆立決;若有未盡,必須禁者,公義卽宿聽事,終不還合?;蛑G曰:“公事有程,使君何自苦!”公義曰:“刺史無德,不能使民無訟,豈可禁人在獄而安寢于家乎!”罪人聞之,咸自款服。后有訟者,鄉(xiāng)閭父老遽曉之曰:“此小事,何忍勤勞使君!”訟者多兩讓而止。(公義平獄治病皆愛民,百姓親近敬重崇公義)
文帝開皇十年(庚戌,公元五九〇年)
春,正月,乙未,以皇孫昭為河南王,楷為華陽王。昭,廣之子也。
二月,上幸晉陽,命高颎居守。夏,四月,辛酉,至自晉陽。
成安文子李德林,恃其才望,論議好勝,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元功,十年不徙級。德林數(shù)與蘇威異議,高颎常助威,奏德林狠戾,上多從威議。上賜德林莊店,使自擇之,德林請逆人高阿那肱衛(wèi)國縣市店,上許之。及幸晉陽,店人訴稱高氏強奪民田,于內造店賃之。蘇威因奏德林誣罔,妄奏自入,司農(nóng)卿李圓通等復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戶,請計日追贓?!鄙献允且鎼褐?。虞慶則等奉使關東巡省,還,皆奏稱“鄉(xiāng)正專理辭訟,黨與愛憎,公行貨賄,不便于民?!鄙狭顝U之。德林曰:“茲事臣本以為不可,然置來始爾,復卽停廢,政令不一,朝成暮毀,深非帝王設法之義。臣望陛下自今羣臣于律令輒欲改張,卽以軍法從事;不然者,紛紜未已?!鄙纤彀l(fā)怒,大詬云:“爾欲以我為王莽邪!”先是,德林稱父為太尉咨議以取贈官,給事黃門侍郎猗氏陳茂等密奏:“德林父終于校書,妄稱咨議。”上甚銜之。至是,上因子之曰:“公為內史,典朕機密,比不可豫計議者,以公不弘耳,寧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實忿之,而未能發(fā),今當以一州相遣耳?!币虺鰹楹荽淌贰5铝职葜x曰:“臣不敢復望內史令,請但預散參?!鄙喜辉S,遷懷州刺史而卒。(李德林,字公輔,博林安平人,于北魏永安二年(公元529年)出生于一個官宦世家。其祖父李壽,曾任湖州(今浙江湖州)戶曹從事。父親李敬族,歷任太學博士、鎮(zhèn)遠將軍,并于北魏孝靜帝時出任內校書,參予朝廷機密。富貴安逸的家庭環(huán)境使李德林從小就有機會飽讀史書,并在達官貴人中顯示自己的才華,為日后的飛黃騰達鋪平了道路。李德林奉命撰寫宰相文言集,完成《霸朝雜集》五卷呈上。楊堅讀后,第二天早朝時就對李德林說:“自古以來帝王建立大業(yè),必定有奇人異士相輔佐。朕昨天讀了你的《霸朝雜集》,才知道天地感應的道理。朕巴不得與你早些面談,只恨昨天晚上時光太漫長。朕一定讓你的富貴與我大隋朝相始終?!庇谑亲焚浝畹铝值母赣H為恒州刺史。不久,楊堅又對李德林說:“朕要給你父親更高的榮譽。”于是又追贈他父親為定州刺史、安平縣公,謚號為“孝”,統(tǒng)由李德林繼受。李德林到懷州就任刺史時,正好趕上當?shù)匕l(fā)生大旱,李德林想干出點成績來,就督促州里百姓四處挖井,想借此解決灌溉問題。誰知此舉根本就于事無補,反而勞民傷財,使百姓怨聲載道。因此,李德林受到了考司官員的嚴厲責備。擔任刺史一年多后,李德林在憂憤傷感中死去,享年61歲。)
李圓通,本上微時家奴,有器干;及為隋公,以圓通及陳茂為參佐,由是信任之。梁國之廢也,上以梁太府卿柳莊為給事黃門侍郎。莊有識度,博學,善辭令,明習典故,雅達政事,上及高颎皆重之。與陳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譖之于上,上稍疏之,出為饒州刺史。
上性猜忌,不悅學,旣任智以獲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臨下,恒令左右覘視內外,有過失則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贓污,私使人以錢帛遺之,得犯立斬。每于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數(shù)四;嘗怒問事?lián)]楚不甚(行刑之人杖打時下手不重),卽命斬之。尚書左仆射高颎、治書侍御史柳彧等諫,以為“朝堂非殺人之所,殿廷非決罰之地?!鄙喜患{。颎等乃盡詣朝堂請罪,上顧謂領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問其狀,元舉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數(shù)百,故多死。”上不懌,乃令殿內去杖,欲有決罰,各付所由。后楚州行參軍李君才上言:“上寵高颎過甚?!鄙洗笈戎?,而殿內無杖,遂以馬鞭捶殺之,自是殿內復置杖。未幾,怒甚,又于殿廷殺人;兵部侍郎馮基固諫,上不從,竟于殿廷殺之。上亦尋悔,宣慰馮基,而怒羣臣之不諫者。(隋文帝濫刑猜忌失德)
五月,乙未,詔曰:“魏末喪亂,軍人權置坊府,南征北伐,居處無定,家無完堵,地罕包桑,朕甚愍之。凡是軍人,可悉屬州縣,墾田、籍帳,一與民同。軍府統(tǒng)領,宜依舊式。罷山東、河南及北方緣邊之地新置軍府。”
六月,辛酉,制民年五十免役收庸。
秋,七月,癸卯,以納言楊素為內史令。
冬,十一月,辛丑,上祀南郊。
江表(長江以南地區(qū),從中原看,地處長江之外,故稱江表,南方六朝都泛稱江表。晉虞溥有《江表傳》,以記錄三國東吳之事,后加入《三國志》,成為《三國志》的添注。)自東晉已來,刑法疏緩,世族陵駕寒門;平陳之后,牧民者盡更變之。蘇威復作五敎,使民無長幼悉誦之,士民嗟怨。民間復訛言隋欲徙之入關,遠近驚駭。于是婺州(婺(wù)州,治金華)汪文進、越州高智慧、蘇州沈玄懀wèi皆舉兵反,自稱天子,署置百官。樂安蔡道人、蔣山李棱{忄夌}、饒州吳世華、溫州沈孝徹、泉州王國慶、杭州楊寶英、交州李春等皆自稱大都督,攻陷州縣。陳之故境,大抵皆反,大者有眾數(shù)萬,小者數(shù)千,共相影響,執(zhí)縣令,或抽其腸,或臠其肉食之,曰:“更能使儂誦五敎邪!”詔以楊素為行軍總管以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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