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文體思考
語言文學中的文體,與是否分行或分段排列,幾乎沒有任何特別的關系。無論是分行排列的所謂的“自由詩”、“散文詩”、“詩散文”也好,還是不分行排列的所謂的“自由詩”、“散文詩”、“詩散文”也好,其本質(zhì)是一樣的。只要是無韻律無節(jié)奏的就是散文體,只要是有韻律有節(jié)奏的,就是詩體,部分有韻律有節(jié)奏、部分又沒有韻律沒有節(jié)奏的文體,我們還是把它歸入散文體,因為詩體要求作品全篇都要有強烈顯明的韻律和節(jié)奏。不能看著“自由詩”、“散文詩”、“詩散文”,其中有某一個“詩”,就以為那真是什么詩了。要看其本質(zhì),看具體的作品里面除了它語言藝術(shù)上的表意成分之外,究竟有沒有從語音上可明確界定其文體的特殊的韻律美和節(jié)奏美效果。正如我們不能把“音樂詩”、“建筑詩”視為詩體一樣(那只是比喻),詩壇上每天數(shù)以萬計的無韻無律無節(jié)奏的被無緣無故地叫作“詩”的東西,“自由詩”、“散文詩”、“詩散文”,不是還在源源不斷地涌向網(wǎng)絡和雜志?!霸娚⑽摹?,這個說法還有情可原,從這個名字中就可看出,命名者已把它作為一種特殊的散文文體了。“散文詩”,如果其作品中真有韻律有節(jié)奏,哪怕只有不夠強烈的甚至較微弱的韻律和節(jié)奏,我們都可認可它的詩性,但如果沒有任何韻律和節(jié)奏的成分,只有所謂的詩意、精練、意象、跳躍,都是不能稱為詩的,那些不是詩歌的專利,而是其它文體都可能會用到的修辭手法而已。
有人說:“贊成自由體詩歌押韻和韻律美,但我更欣賞詩歌走出它的原有格式,向新的形體發(fā)展?!?/font>
我如此對他說:
一種詩體剛剛誕生的時候,都有它誕生的原因,這時,它是極富有生命力的,但也正如萬事萬物一樣,一件事物卻都有它產(chǎn)生、發(fā)展、消亡的過程。在一種詩體走向沒落的時候,就會有另一種起而代之。但每一種詩體,都在詩歌史上留下的詩的痕跡。這指的是真正的詩,不是竊名盜譽的“詩”。而時下,卻有多少自以為是詩的“詩”肆無忌憚地在詩壇上橫沖直撞,卻“身在山中不知山”。詩,應該是詩歌定義中的“有韻律有節(jié)奏的文體、語言藝術(shù)”。詩歌,無論怎么變化,卻萬變不離其宗,這個宗就是詩歌定義中所包括的韻律、節(jié)奏、詩化語言、語言藝術(shù)。遠離這個定義的“詩”不是詩,不管怎么稱呼。詩歌,向新的形體發(fā)展,說得不錯,但如果意在放棄、擺脫、反對押韻、反對韻律美,反求散文美、非韻律美,反對押韻,以為它限制了表達的自由,那就大錯特錯了,因為,如此,它就走到了和詩相反的文體——散文。當詩歌反對它本性中的韻律的時候,它還能是詩歌么?它的魂就丟了,它不再是詩,它走進了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