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土地資產(chǎn)管理,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fā)展,根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要求,我市組織開展了德州市中心城區(qū)土地級別調(diào)整與基準地價更新工作。現(xiàn)將調(diào)整、更新成果公布如下。
一、土地級別
本次土地級別確定的范圍為:北起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北邊界,向東延伸至河北省省界、沿河北省省界向東至高速公路北連接線,沿北連接線向東至陵城區(qū)界,沿陵城區(qū)界向南至 104 國道,沿 104 國道向西至減河,沿減河向南至高速公路南連接線,沿南連接線向西至河北省省界,沿河北省省界向北至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北邊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劃分為五個級別,工礦倉儲用地劃分為四個級別。各類土地用途、各級別土地界線具體為:
(一)商服用地級別
一級地西起向陽大街、津浦鐵路、解放中大道,北至天衢中路、青年路,東至岔河,南至新華路。二級地西起商貿(mào)大道、東風西路(包含佰利金湖城)、紡織大街、天衢西路、津浦鐵路、陵西路、解放中大道,北至大學西路、蘋果園路、岔河西路、天衢東路,東至晶華大道、京臺高速,南至新河東路、東海路、新河西路。三級地西起津浦鐵路、豐源路、運河大道、聚源大街、西外環(huán),北至萱蕙路、高速公路北連接線、岔河西路、蘋果園東路,東至京臺高速,南至太陽湖路、新河東路南側道路、新河東路、岔河。四級地包括 2 個區(qū)片:一區(qū)片西起高速公路南連接線、河北省省界、東風西路、江五路、江二路,北至河北省省界、西外環(huán)、高速公路北連接線、紅都路,東至京臺高速、崇德二大道、減河、崇德三大道,南至蘆家河、聯(lián)興路、創(chuàng)業(yè)南路至津浦鐵路;二區(qū)片在高鐵片區(qū),西至崇德六大道,北至東方紅東路,東至京滬高鐵,南至尚德十二路。五級地是除一至四級地以外的外圍區(qū)域,主要分布在高速公路北連接線以北、減河以東和蘆家河、創(chuàng)業(yè)南路以南。
(二)住宅用地級別
一級地西起解放南大道、向陽大街、迎賓大街、天衢中路、解放中大道,北至大學西路、教育路、天衢東路,東至晶華大道,南至新河東路、東海路、新河西路。二級地西起解放南大道、津浦鐵路、運糧路、東風西路(包含佰利金湖城)、紡織大街、天衢西路、迎賓大街,北至大學西路、蘋果園西路、大學東路、天衢東路,東至崇德三大道,南至馬減橫河、太陽湖路南側道路、溝盤河、岔河。三級地西起津浦鐵路、商貿(mào)大道、運河、運河大道、青年路、津浦鐵路,北至萱蕙路、德賢大道、高速公路北連接線、岔河、廣達東路、紅都路,東至減河、尚德三路、崇德五大道、東方紅東路、京滬高鐵,南至馬減橫河、減河、橫河、雙一路。四級地西起高速公路南連接線、河北省省界、瑞豐大道、東風西路、江五路、江二路、河北省省界,北至高速公路北連接線、大學東路,東至京滬高鐵。五級地為除一至四級地以外的外圍區(qū)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qū)西部和北部。
(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級別
一級地西起解放中大道,北至青年路、教育路、天衢東路,東至晶華大道,南至新河東路、東海路、新嶺路。二級地西起津浦鐵路、運糧路、東風西路(包含佰利金湖城)、紡織大街、天衢西路、西外環(huán),北至蘋果園路,東至京臺高速路,南至太陽湖路南側道路、蘆家河、新河西路。三級地西起津浦鐵路、豐源路、運河大道、青年路、津浦鐵路,北至萱蕙路、紅都路,東至崇德一大道、崇德二大道、天衢東路、崇德三大道、東方紅東路、京滬高鐵,南至馬減橫河、減河、橫河。四級地西起高速公路南連接線、南運河、江五路、江二路、河北省省界、津浦鐵路,北至高速公路北連接線、減河、北外環(huán)、三八東路,東至京滬高鐵、陵城區(qū)界。五級地為除一至四級地以外的外圍區(qū)域,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區(qū)西部和北部。
(四)工礦倉儲用地級別
一級地西起向陽大街、津浦鐵路、天衢中路、解放中大道,北至大學西路、大學東路、天衢東路,東至晶華大道,南至新河東路、東海路、新華路。二級地西起運河大道、天衢西路、中聯(lián)大道、津浦鐵路,北至萱蕙路、紅都路,東至京臺高速,南至太陽湖路、溝盤河、新河西路。三級地有 2個區(qū)片:一區(qū)片西起瑞豐大道、天衢西路、河北省省界,北至石德鐵路、天衢西路,東至中聯(lián)大道、運河大道,南至東風南側規(guī)劃路;二區(qū)片西起高速公路南連接線、岔河、津浦鐵路、豐源路、運河大道、津浦鐵路,北至高速公路北連接線,東至崇德二大道、減河、北外環(huán),東至京滬高鐵,南至尚德十一路、減河、橫河。四級地為除一至三級以外的外圍區(qū)域,主要分布在高速北連接線、北外環(huán)以北,京滬高鐵以東,尚德十一路以南。
二、基準地價
(一)內(nèi)涵
本次公布實施的基準地價是分用途、分級別評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期、相應開發(fā)程度、設定容積率下的凈地地價,即指已完成宗地外基礎設施配套開發(fā)和宗地內(nèi)拆遷平整的正常市場條件下法定最高出讓年期的土地使用權價格,基準期日為 2019 年 1 月 1 日。各類土地用途基準地價的具體內(nèi)涵如下:
1.商服用地 40 年,土地開發(fā)程度為“六通一平”,標準容積率一、二級地為 2.0,三、四、五級地為 1.8。
2.住宅用地 70 年,土地開發(fā)程度為“六通一平”,標準容積率一、二級地為 2.0,三、四、五級地為 1.8。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50 年,土地開發(fā)程度為“六通一平 ”,標準容積率 1.5。
4.工礦倉儲用地 50 年,土地開發(fā)程度為“六通一平”,標準容積率為 1.0。
土地還原率標準如下:商服用地為 7%,住宅用地為 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工礦倉儲用地為 5%。
(二)價格
各類用地基準地價為:
1.商服用地:一級地 3320 元/平方米,二級地 2340 元/平方米,三級地 1550 元/平方米,四級地 1180 元/平方米,五級地 900元 /平方米。
2.住宅用地:一級地 4550 元/平方米,二級地 3450 元/平方米,三級地 2650 元/平方米,四級地 1850 元/平方米,五級地 1050元 /平方米。
3.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一級地 1345 元/平方米,二級地 1130 元/平方米,三級地 895 元/平方米,四級地 778 元/平方米,五級地 685 元/平方米。
4.工礦倉儲用地:一級地 485 元/平方米,二級地 425 元/平方米,三級地 390 元/平方米,四級地 315 元/平方米。
三、使用管理
土地級別和基準地價是中心城區(qū)土地資產(chǎn)管理的依據(jù),也是指導土地市場健康運行的重要參考,各類土地交易活動均應以此作為參照。協(xié)議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最低價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起始價不得低于基準地價的 70%。
本基準地價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由市自然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德州市中心城區(qū)商服用地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圖
2.德州市中心城區(qū)住宅用地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圖
3.德州市中心城區(qū)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圖
4.德州市中心城區(qū)工礦倉儲用地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圖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