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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十二時辰》,是一部改編自馬伯庸的同名小說。整部劇一共25集,講的是長安上元節(jié)24小時發(fā)生的故事。
電視開篇就是靖安司李必(易烊千璽飾演)收到密信得知突厥的狼衛(wèi)已然入城,要在上元節(jié)有所行動,毀滅長安。
手無足措之際,李必從大牢里啟動了死囚張小敬。
張小敬,十年西域兵,九年不良帥,入獄前殺34人,包括自己的上司。而能否在驚險24小時中,找到線索,成功反恐,保住長安,就靠這個身陷囹圄的敬哥哥了!
今天我們用劇里的一個問題來延伸展開:在唐朝法律中真的可以將一位死囚救出來嗎?古代刑律到底是怎樣的?
是主角光環(huán)還是唐律太松?
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與之前歷代相比,已經(jīng)發(fā)展到比較完備的程度。唐代的刑罰制度基本上繼承隋制,以“五刑”為其法定刑種。唐代的五刑是:笞、杖、徒、流、死。
死囚真的可以臨危受命嗎?
其實,中國傳統(tǒng)就有慎行和慎殺的觀點。唐代開放包容,在立法、用法方面也享有“得古今之平”的盛譽,對死刑的限制力度也是空前的。
隋朝末年,由于沖突頻發(fā),隋煬帝加大了刑罰的力度。殘酷的刑法使人不堪忍受,死亡人數(shù)就多了起來。李淵稱帝后,對刑法放寬處理,后約法十二條,除:殺人,劫盜,逃兵,叛逆這幾條是死刑外,其他的消除了死刑。到了李世民,同州人(渭南市大荔縣)房強,弟弟以謀反罪定論,房強按照律令也應當處死。李世民看到后憐憫起來,后與群臣商議后免房強死罪,發(fā)配流放他鄉(xiāng)。
唐玄宗李隆基于天寶六年(747),頒布了明確的詔令,“承大道之訓,務好生之德”,廢除了絞、斬的死刑條款,減死而決重杖流放嶺南?!顿Y治通鑒》稱:“(玄宗)慕好生之名,故令應絞、斬者皆重杖流嶺南?!?/p>
在唐玄宗登基之后,“思宏王道之化,實務好生之德”,對待死刑的態(tài)度更加審慎。僅在開元三年(公元715年),就曾有五次恩赦之舉。
所以,我們在《長安》中所看到張小敬被撈出來的劇情,在歷史上是可能發(fā)生的。事實上,歷史上真的會發(fā)生刀下留人的情況。
“刀下留人!哥哥息怒;想燕青……也多有功來;怎先看俺眾兄弟之面;饒過他這一次吧!”
——元·李文蔚《燕青捕魚》
“刀斧手將 白瓦爾罕 推出帳外,將要行刑,忽聽火光中一位佳人從外進來,連叫刀下留人?!?/p>
——《蕩寇志》第一一七回
在中國傳統(tǒng)戲劇中,“刀下留人”一詞就已出現(xiàn)。
比起唐代,宋代更是對死囚的態(tài)度較為審慎。
宋朝對司法審查制度非常嚴格,“獄司推鞫,法司檢斷,各有司存,所以防奸也”。宋朝的審判制度分工很細,如果出現(xiàn)冤假錯案是要追究責任的,而且因為分開審理,各負其責,出現(xiàn)錯誤追責容易。
宋朝還有一條規(guī)定,“凡死囚臨刑叫冤者,再勘問陳奏”。
如果聽到這十三個字,劊子手沒有放下手中的刀,他將直接被押入大牢,視為殺人犯,劊子手怎敢不刀下留人。
所以,宋代可謂是“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jīng)”最為徹底的朝代。在宋代司法審判中,寧可放走壞人,也不可以冤枉一個好人。
午門斬首也是假的?
除了“刀下留人”,另一個超級耳熟能詳?shù)木褪恰巴瞥鑫玳T斬首”。
推斷這個的真假,你得先知道什么是午門。
中國儒學講求中庸之道,這在中國古代建筑上也有一定的體現(xiàn),中國建筑講求中軸對稱,比如故宮,午門就在這條中軸線上。
午門還是紫禁城的南大門。坐北朝南除了與中國的地理環(huán)境的因素的影響之外,也與我們的文化思想有一定的關系。
“圣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概取諸此也”
——《易經(jīng)》
與“南面”尊位相反?!氨泵妗痹诠糯鸀楸拔?。東漢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解釋說:“北,乖也。二人向背?!惫艜r兩軍作戰(zhàn),打敗仗落荒而逃的一方總是背對敵人的,所以“北”這個詞后來就逐漸增加了“失敗”這一義項。
《孫子兵法》中就有這樣一句話:“倦北勿從?!痹谶@里,“北”即是“敗”或“敗逃”,這句話的意思為“敵人假裝敗逃,不要盲目追趕”。再后來,“敗北”不僅指軍事失敗,而且引申為辦各種事情的失利。
所以古代把南視為至尊,把北看作失敗、臣服?;实圩邶堃紊?,面朝正南,顯示著自己至高無上的權利。午門就位于故宮中軸線上且尊享之位的南大門。
在明清兩代歷史上,午門是皇帝頒發(fā)詔書的地方,每年臘月初一,要在午門舉行頒布次年歷書的“頒朔”典禮。
午門也是皇帝接見外國使臣的地方,戰(zhàn)后迎接凱旋的軍隊也是在這里舉行隆重的受俘儀式,據(jù)史料記載,康熙以及雍正都曾經(jīng)在這兒舉行過受俘儀式。
這樣一個地方,殺人砍頭的可能性似乎不大。
那為什么會有“午門斬首”的說法呢,雖然“斬首”不太可能,但明代皇帝的確在午門舉行過處罰大臣的“廷杖”。
明代時,如果大臣觸犯了不可侵犯的皇家尊嚴,便會被致以“逆鱗”之罪,被綁出午門前御道東側打屁股,也就是“廷杖”。
畢竟能被拖出來廷杖的也不是一般人,所以起初只象征性的責打,后來發(fā)展到打死人。
如正德十四年皇帝朱厚照要到江南選美女,群臣上諫勸阻,皇帝發(fā)怒。大臣舒芬、黃鞏等受廷杖者130人,有11人被當場打死。
此外明嘉靖皇帝朱厚熜,繼承皇位后,欲追封他的生父興獻王為帝。大臣們極力抵制,100多人哭諫于左順門,皇帝下令施行廷杖懲罰,當場斃命17人,民間有“午門斬首”之言流傳與這些廷杖致死脫不了關系。
在明清兩代,確實處斬過許多朝臣,但地址不是午門,犯人斬首是必須押往柴市(今西四)或菜市等刑場處決的。
尤其是明代,有過多起誅殺朝臣的大案。但歷史典籍的記載,都證明他們不是被斬于午門之外。像明初洪武年間宰相胡惟庸、大將軍藍玉等大臣,據(jù)《明史》所載,都是“棄市”,棄市就是“刑人于市,與眾棄之”之意,也就是被斬于市曹,即街市所在。
這說明他們不僅不是被斬于午門之外,甚至也不是都城之內。
因為當時普通人民集居的街市大多是在都城之外,城內大都是王公貴族府第和官府衙署所在。
封建統(tǒng)治者的殺人,要藉此恐嚇人民,所以其刑人之地大都選擇在街市。比如戊戌六君子就是死于宣武門外的菜市口。
而且,殺人畢竟不吉利,皇帝是不會讓殺人之地靠近自己的宮室。
所以“推出午門斬首”并不是真的午門斬首。
“五馬分尸”可能是五頭牛?
除了廷杖,斬首,古代還有很多殘酷的刑法,車裂就是古代一種殘酷的死刑,民間稱為“五馬分尸”。
是將受刑人的頭與四肢分別系于五車之上,然后以五馬駕車,同時分馳,將肢體撕裂。
“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是不容受到殘害的,對于連頭發(fā)都不愿剪去的古人,這“五馬分尸”,竟然讓人“身首異處”,真可謂是極刑了。
不過“五馬分尸”的真實性是有待考究的。自漢景帝改革刑法后,景帝以前一些死刑的真相慢慢使人淡忘,最終失傳。
如《南燕錄》中有“車裂嵩于東門之外”一句,在《太平御覽》中已被改為“五車裂之”,中華書局的影印本中又成了“以五車裂之”。可見,傳播中的誤差。
更大的誤差則是“?!焙汀榜R”傻傻分不清楚。
“車裂者,將罪人頭與四肢,縛于五輛車轅之上,各自分向,各駕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車行,其人肢體裂而為五。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極重之刑。襄公欲以義舉聞于諸侯,故意用此極刑,張大其事也?!?/p>
——馮夢龍《東周列國志》
所以到底是“五馬分尸”還是“五牛分尸”呢?
中國古代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勝利者慶祝的方式很多,死刑的種類也有很多。除了車裂、處斬外,還有炮烙、剮刑——凌遲、絞刑、活埋、活潑人皮等等。商紂王為博妲己一笑,發(fā)明了炮烙之刑,就是把一根粗大的銅柱橫放著,上面涂油,下面架起炭火燒烤,然后命“有罪者行其上”,這些人走不了幾步就燙到難以立足,掉進火堆里,活活被燒死。為博美人一笑,真是既荒唐又殘忍。
參考文獻:
1、呂麗:中國傳統(tǒng)的慎殺理念與死刑控制
2、古代帝王為什么要坐北朝南?坐北朝南在風水上有什么玄機?
3、失敗為何稱“敗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