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具體的僭越行為有擁有大量兵馬刀甲(不符合身份或
詔命者)、私造
皇宮和皇帝用品(車乘、冠服、稱號)等。
中國歷史中把商人置放“
士農(nóng)工商”之末也是防止僭越行為的產(chǎn)生。商人的錢和權(quán)再大,也不能超越皇家,為皇家服務(wù)的
士大夫地位最高,而把“投機(jī)者”的商人置于農(nóng)民及
工匠之下。所以貴族通常不會與商人家庭通婚。
明太祖朱元璋甚至頒令,商人只許穿布衣,不得穿綾羅綢緞。
[3] ●清代學(xué)者
淩廷堪說過:“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賢之所以教民者,一禮字而已”意思是說,上古圣王治理民眾的方針,以及后世圣賢教育民眾的方法,都可以最終歸納為“禮”這一個字。
圣王治世的目標(biāo),是建立大同世界,這是見諸于禮記的。圣賢教民,是要讓百姓懂得禮、遵守禮。淩氏的見解,非常的精到.太古時代,人與
禽獸為伍, 《禮記"曲禮》說,為了讓人們懂得“自別于禽獸”,有圣人起來,“為禮以教人,使人以有禮”,就是制定了禮來教人,禮使人自覺地區(qū)別于禽獸,走向了文明。
1919年11月1日,
吳虞在《新青年》第6卷第6號上發(fā)表了《吃人與禮教》一文,他說:“我們?nèi)缃駪?yīng)該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講禮教的!講禮教的就是吃人的呀!”。把吃人和禮教這兩者直接畫了等號。在此后的近百年當(dāng)中,“禮”不斷被人潑臟水,“
積毀銷骨,
眾口鑠金”,于是,禮教變成了上自黨政干部、知識分子,下至販夫走卒,
引車賣漿者,無人不曉的貶義詞。中國是舉世聞名的禮儀之邦,中國傳統(tǒng)文化的核心是
禮樂文化――每每簡稱為禮。如果吳虞的說法得以成立,則中華歷史就是一部吃人的歷史,如此野蠻的國家,豈能加以 “
文明古國”的桂冠?因此,對于禮的認(rèn)識,事關(guān)對于中華文明的基本評價,不可
等閑視之,我們不可不明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