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是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盧梭寫,《愛彌兒》寫于1757年,這部書是他構思20年,撰寫3年的巨作于1762年第一次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出版,一出版就轟動了整個法國和西歐,在教育上掀起一場哥白尼式的革命。全書共五卷,在前四章借愛彌兒為主人公,揭露當時封建男子教育的腐朽落后,提出自然主義的改革方案;最后一章以蘇菲為范例,提出女子教育改革的樣板。全書向封建教育挑戰(zhàn),批判封建教育使人們失去了自然之善,主張教育要以兒童為本位,應順應自然的要求,回歸自然。盧梭告訴了我們什么是“自然教育”?所謂自然教育,就是以兒童的“天性”為中心的教育,即尊重兒童身心發(fā)展規(guī)律,根據兒童年齡特征而實施的教育。他以“歸于自然”的性善論為依據,認為“天性的最初的沖動永遠是正當的”,所以“要以天性為師,而不以人為師”,要成為“天性所造成的人,而非人所造成的人”。
而現(xiàn)在年輕的家長們切身感受到社會日趨激烈的競爭,唯恐自己的孩子會輸在起跑線上,以至于將來被社會淘汰。于是他們望子成龍、望女成風,陪伴著孩子穿梭在各種名目繁多的親子俱樂部之間,學習不同類型的器樂、美術、舞蹈、英語等特長來提高孩子的素質分,從小就扼殺了孩子喜愛玩鬧的天性。那枯燥的所謂特長教育,絲毫沒有考慮孩子的想法,肆意侵占了孩子們的玩耍的時間,大多數孩子都不自愿,都是在家長的逼迫、老師的推崇、各種培訓機構的引誘下強加在孩子身上的。回顧自己幼兒園的孩子,周末也都忙碌于五花八門的特色班,好象這已是很自然的事情。這種現(xiàn)象與盧梭在《愛彌爾》中主張兒童的教育應該順其自然,以兒童為本位相違背。
盧梭說:“大自然希望兒童在成人以前,就要像兒童的樣子。如果我們打亂了這個次序,就會造成一些果實早熟,它們長得既不豐滿與不甜美,而且很快就會腐爛。就是說,我們將造成一些年紀輕輕的博士和老態(tài)龍鐘的兒童。”我想:我們的家長都不會希望自己的孩子是老態(tài)龍鐘的兒童,因此在教育孩子的時候,應盡可能地尊重孩子的意愿,讓他們自由地奔跑在原野上,盡情地玩耍打鬧,在游戲中培養(yǎng)創(chuàng)造力,快樂地成長。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們不妨將盧梭的“自然教育”拿來使用,讓孩子順從“自然”的發(fā)展,已達到我們在教育目標上要求培養(yǎng)自然人,身心調和發(fā)達的自然人。
我們一直以幼兒的發(fā)展為本,把幼兒放在活動的主體地位,注重“做”的“實踐”、“體驗”的感知,重視幼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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