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二十世紀的哲學偉人之一,伯特蘭·羅素和德國的弗雷格、康托爾等人在邏輯萬神殿中居于統(tǒng)治地位,其聲譽可謂是婦孺皆知,而美國邏輯學家、哲學家和數學家查爾斯·皮爾士的名聲則似乎還和他的大部分手稿一樣,至今仍躺在圖書館。
1946年,詹姆斯·費鉑爾曼出版《作為一個系統(tǒng)的皮爾士哲學:引論》,74歲的羅素為該書寫了“前言”,公開說:“對于皮爾士在歐洲所遭受到的過度忽視,我——羞于啟齒地承認——就是一個例子。我是1896年在哈佛與威廉·詹姆士這個杰出人物一起時聽說過他的。但是直到1900年,我才讀到他,那時候我致力于把符號邏輯擴展到關系,學習了施羅德的《邏輯代數》,而皮爾士也處理過這個主題。除了他在這個主題上的工作之外,我直到最近只讀過他的那本被編者冠以Chance,Love and Logic之名的文集?!?/p>
羅素提到的那本皮爾士文集初版于1923年,距離皮爾士逝世已經9年了。但是在這個時候,也就是20世紀20年代中期,邏輯領域的焦點已經轉向了其他方面。由于接受維特根斯坦于1921年出版的《邏輯哲學論》,受此影響,羅素立即在邏輯領域發(fā)起了一個新運動,促使人們重新走向沒有解釋的邏輯形式語言。作為補充,我們需要提到的是,奧格登和理查茲的《意義的意義》也于1923年出版,雖然礙于面子——畢竟奧格登是《邏輯哲學論》的首位英譯者,維特根斯坦為這本書寫過一個書評,但是,維特根斯坦本人對《意義的意義》所從事的整個計劃的價值的評價卻是不屑一顧的。邏輯領域的這一新運動在重新界定符號邏輯到底是什么的時候,逐漸背棄了代數傳統(tǒng)。羅素做出如此徹底改變的不同尋常的原因之一,乃是皮爾士的一個輕率書評。
時光回到20世紀初。1902年,皮爾士給鮑德溫《詞典》撰寫的“符號邏輯”詞條把符號邏輯與圖式邏輯結合起來,因此也與代數思考方式結合起來。在那時的羅素看來,皮爾士的貢獻已經越來越不重要了。1903年,羅素出版了他的名著《數學原理》,在討論關系演算時說,
“
“皮爾士和施羅德已經認識到這一主題的重要性,但不幸的是,他們作為基礎的方法并非來自皮亞諾,而是來自于布爾那里(及其修正)的較舊的符號邏輯,這些方法如此累贅不堪以至于大多數可能的應用在實際上是行不通的。除了舊符號邏輯的這些缺陷之外,他們的方法還因為技術上(是不是哲學上我就不在這里討論了)的問題忍受以下事實帶來的麻煩:他們從根本上把關系處理成序對的類,因此為了處理單一關系的和就需要煞費苦心的公式。我認為,這個觀點可能是無意識地源自于一個哲學上的錯誤:習慣上總是假設關系命題不像類命題(或者習慣上經?;鞛橐徽劦闹髦^命題)那樣基本,于是需要把關系處理成類?!?/strong>
”
羅素的這些看法承續(xù)了兩年前、也就是1901年以法文形式發(fā)表在皮亞諾的《數學評論》上的重要論文“關系邏輯”中的觀點。“關系邏輯——以及對序列理論的一些應用”之所以是羅素的重要論文,乃是因為這篇論文寫于1900年,按照他自己在自傳《我的精神發(fā)展》一文中的說法,“我的理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年是1900年,而那一年最重要的事件是我參加了在巴黎召開的國際哲學大會。”羅素和自己的老師、當時的同事懷特海一起旅行到了巴黎,在皮亞諾及其學生們提出的數學和邏輯問題的討論中所顯示的那種技巧深深打動了他倆,羅素帶著很深刻的印象回國后鉆研了皮亞諾的著作、尤其是他的記法。此外,憑借“關系邏輯”這篇論文和1905年的經典論文“論指稱”,羅素于1908年當選為皇家學會會員。在“關系邏輯”中,羅素說,“我們在皮爾士和施羅德的著作中看到的關系‘邏輯’,其困難和復雜的程度如此之大,以致于人們很有可能懷疑其實用性?!钡蔷o接著他又說,“在目前這篇論文中,我指出:通過使用皮亞諾的記法(在下文中這種記法知識得到采用)很有可能大幅度地簡化關系邏輯。”
《數學原理》出版后,美國的《國家》雜志隨即在1903年7月9日將其列于“本周書目”;與此同時,雜志的編輯溫德爾·菲利普斯·加里森把書寄給了皮爾士,要求寫一個書評。7月30日,美國《科學》雜志的編輯麥肯·卡特爾寫信給皮爾士,要求就本書寫一篇專業(yè)性書評;8月15日,得到皮爾士的答復之后,卡特爾把書寄給了皮爾士。1903年,維爾比夫人的著作《什么是意義?》出版,1903年10月15日,《國家》雜志發(fā)表了皮爾士關于這本書的書評,捎帶第一次公開評價了羅素的《數學原理》。
皮爾士在書評中說,“這是兩部真正重要的邏輯著作;或者毋寧說,它們應該會成為重要的著作。但是,把它們放在一起稱呼絕對是可笑的,它們的品質是如此的截然不同。這里不適合談論羅素先生的書,這本書幾乎就不能稱作是著作。他能夠堅持這些最嚴苛的學術型工作如此之久, 足以顯示出他的勤奮好學,當然也說明他相當之聰明,他的很多先輩也都可以借此出名。(思廬哲學編輯)任何一個想便利地了解邏輯和數學在過去六十年間所作出的非凡成就、并對數學和邏輯有著完全嶄新闡述的人都將從本書獲益,但是他會發(fā)現這本書并不好讀。的確,第二卷的內容可能——至少是百分之九十——全由一行一行的符號組成?!?/p>
皮爾士關于“第二卷”的預言在7年后得到充分的確定:《數學原理》的“第二卷”將變成1910~1913年出版的三大卷《數學原理》,現代邏輯史上的里程碑。但是《科學》的約稿并沒有完成。1903年10月9日,不知何故,加里森又給皮爾士寄來了一冊《數學原理》。皮爾士的這三冊《數學原理》只剩下寫有皮爾士批注的一冊躺在哈佛大學圖書館,其他兩冊已不知去向。皮爾士的批注都集中在邏輯的章節(jié):始于第13頁關于命題的討論,終于第24頁的二元關系,即前面第一個羅素引言之處。1961年,墨菲在《皮爾士哲學的發(fā)展》的一個腳注中認為,這些批注寫于1903年的書評之后,因此書評是在沒有讀完這本書的情況下寫出來的。
羅素很快就讀到了《國家》上的評論。1903年11月26日,席勒寫給維爾比,信中對皮爾士的這篇書評向維爾比表示祝賀,并說“B·羅素非常惱火”。一個更大的后果不僅在于皮爾士本人的邏輯作品遭到壓制,而且從大的方面來說也導致了代數傳統(tǒng)和維爾比的符號學遭到壓制。1904年12月27日,羅素在寫給維爾比的信中說,由于皮爾士的“逗引性”行為而收回他的“極大尊敬”。此前的1904年10月12日,皮爾士在寫給維爾比的信中,干脆直截了當地認為羅素的那本書“過于膚淺,讓我感到厭惡,它對我的‘關系加’做了一些愚蠢的評論,簡直都是胡說?!?908年10月20日,在寫給菲利普·約當的信中,羅素直言不諱地說,他不再想“參與”到那些支持維爾比工作的哲學家當中,因為在他看來這些工作“非常錯誤”,1910年2月15日的信中對約當從事符號學的工作更是冷嘲熱諷:“我覺得很好笑的是,你竟然自己把自己變成了一個符號學寫手。”
皮爾士、席勒、克麗絲汀·萊德-富蘭克林、菲利普·約當和諾伯特·維納全都公開抗議羅素把符號邏輯改造為形式邏輯。皮爾士的學生萊德-富蘭克林在皮爾士逝世后仍然堅持和羅素爭論了很多年。她在1917年的《美國哲學學會備忘錄》中寫道:羅素對于哲學家型的數學家和邏輯學家來說是一個“不穩(wěn)定的向導”;他和懷特海的《數學原理》包含許多“不適當的內容”和“錯誤”;他的符號體系是“笨拙的”;它并不是最新的研究成果,而是1903年的《數學原理》的“第二卷”——正如皮爾士在評論中預言的那樣。
正如前面所說,羅素最后也緩和了,但是為時太晚:戰(zhàn)場上已經發(fā)起了另外的運動。
現代邏輯誕生之時這個充滿傲慢與偏見的故事,背后總有著深層的原因,我們找到了下面這段話:“我們可以簡短但相當精確地把過去60年中符號邏輯理論的雙線發(fā)展概括如下:符號邏輯的‘理性演算’方面由布爾、德摩根、耶芳斯、文恩、皮爾士、施羅德、拉德-富蘭克林夫人以及其他人所共同發(fā)展,而‘普遍語言系統(tǒng)’方面則由弗雷格、皮亞諾和羅素等人所共同發(fā)展。”這是1914年英文版《邏輯代數》的前言中菲利普·約當的話,它概括了現代邏輯誕生時期的兩條路線,也預示了53年后出版的《從弗雷格到哥德爾》一書的同樣一種“傲慢與偏見”。
作者:劉新文
原載:《東方早報》副刊“上海經濟評論”專欄“邏輯與生活”,2013年12月24日第C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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