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研究表明,長期使用雙磷酸鹽治療骨質疏松明顯增加股骨骨折(AFFs)的發(fā)病風險。因此,很多醫(yī)生推薦使用雙磷酸鹽治療骨質疏松時給予一段“停藥期”。
為此,美國艾姆赫斯特醫(yī)療中心的 Lovy 報告了 2 例雙磷酸鹽停藥≥4 年期間發(fā)生股骨骨折的病例,在線發(fā)表在最近的 Osteoporos Int 雜志上。
病例一
患者女性,64 歲,因崴腳致急性右腿疼痛入院,患者訴 3 周前無明顯原因右腿開始出現疼痛,未予重視,期間無跌倒史。曾患乳糜瀉、甲狀腺功能減退癥及骨折疏松癥,予阿倫磷酸鈉(ALN)治療 10 年,停藥 5 年。另服用過舍曲林、左甲狀腺素、加巴噴丁及巴氯芬。
實驗室檢查示:游離鈣 4.87mg/dL,維生素 D(1,25) 72pg/mL,維生素 D(25) 47ng/mL,PTH 82.3 pg/mL,TSH 0.29ulU/mL,游離 T4 1.14ng/dL,T3 79.89 ng/dL。血常規(guī)及其它基礎代謝試驗均正常。X 線示股骨干骨折,對側無斷裂征象。
病例二
患者女性,70 歲,因跌倒后急性右腿疼痛入院,患者未訴有前驅癥狀。曾患甲狀腺功能減退癥、高血壓、2 型糖尿病及骨折疏松癥,予阿倫磷酸鈉治療 14 年,停藥 4 年。另服用過左甲狀腺素、奧美拉唑、氫氯噻嗪、二甲雙胍。 患者曾在外院治療髖骨骨折。
實驗室檢查:血常規(guī)、基礎代謝試驗均正常,血糖 157mg/dL。X 線示股骨粗隆下骨折。
病例分析
該兩例均為雙磷酸鹽長期治療后停藥期間發(fā)生的股骨骨折。
雙磷酸鹽分解為氮及非氮形式,能減少破骨細胞的骨吸收。藥代學研究表明,雙磷酸鹽對骨生成、骨基質都有高親和力。數據表明,ALN 終末半衰期約 10.5 年。
為了最大程度的降低雙磷酸鹽對 AFF 風險的影響,作者建議:
1. 應從能使骨轉換指標明顯降低、骨密度明顯增加的最小劑量開始服用;
2. 治療期間逐漸調整劑量,以增加雙磷酸鹽對骨吸收的藥理學活性。
臨床啟示
這兩例病例的報道表明,需重新評估雙磷酸鹽治療最佳的持續(xù)時間、劑量、起始和治療期、藥物停藥期及預防 AFFS 的持續(xù)監(jiān)測等。因此,臨床醫(yī)生需認識到雙磷酸鹽的長期治療明顯增加 AFF 風險,但在停藥期也要持續(xù)監(jiān)測 A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