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張獻忠“屠川”之說,清朝時的書籍中,其可信度有些值得懷疑,有一些歷史學(xué)家持懷疑態(tài)度。他們認(rèn)為,這些史料多半出自清朝的官方正史和御用文人,有嚴(yán)重的污蔑、栽贓的傾向。
從張獻忠的主觀意圖來看,張獻忠入川的本意是要奪取四川作為根據(jù)地,既可出漢中定西北,又可下長江定江南,重演隆中對的策劃,退則可割據(jù)一方,天下有事則坐山觀虎斗,天下無事則舉蜀而降,也可以封王封侯。1644年張獻忠好不容易攻進成都,建立了自己的國家。建國之后就拼命招徠四川人才,并發(fā)布“三年不征錢糧”的政治號召。很難想象他一邊建國,一邊又大肆屠殺民眾而自毀長城。
· 其二,安撫當(dāng)?shù)匕傩铡?/div>
以張獻忠經(jīng)營四川的第一年情況來看,“屠蜀”是不符合事實的。1644年,張獻忠進 軍成都時,明朝守土官員曾問張獻忠入川的意圖何在。使者回答說:“暫取巴蜀為根,然后興師平定天下。歸誠則草木不動,抗拒即老幼不留?!薄K运谌氪ǔ跗谑欠浅W⒅貓F結(jié)所有有可能團結(jié)的力量的,打擊的對象僅限于與大西政權(quán)為敵的官紳,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濫殺無辜。
他在攻打瀘州的檄文中說:“凡我軍士,如有借故滋擾,株連良民,及其他淫掠不法情事者務(wù)須從嚴(yán)查辦,賠償損失。”
保存至今的大順二年(1645)《大西駁騎營都督府劉(進忠)禁約碑》鄭重聲明:“本府秉公奉法,號令森嚴(yán),務(wù)期兵民守分相安,斷不虛假不許擅自招兵,擾害地方;不許往來差舍擅動鋪遞馬匹兵夫;不許地方武職擅受民詞;不許假借天兵名色擾害地方;不許無賴棍徒具詞詐告,妄害良民;不許文武官員擅娶本土婦女為妻妾?!边`者按碑律斬殺。這是張獻忠起義軍注意紀(jì)律的鐵證。
與張獻忠接觸頻繁的西方傳教士曾統(tǒng)計過,張獻忠在成都建立政權(quán)之初,“在朝之官統(tǒng)計千人”,而其中大部分是在四川吸收的。至于那些未及入仕的知識分子,在張獻忠攻克成都后,或“入學(xué)”,或“習(xí)舉業(yè)”,以至于當(dāng)大順二年“開科取士”時,“應(yīng)詔者不下數(shù)千”。
如果張獻忠入川后發(fā)動大規(guī)模屠蜀或鎮(zhèn)壓官僚士子事件是真的話,上述原明官吏轉(zhuǎn)到大西政權(quán)尋求保護,或是知識分子在新朝積極考取功名的現(xiàn)象是不可能出現(xiàn)的。而當(dāng)時的真實情況就是大西軍占領(lǐng)四川的初期,各地社會秩序比較穩(wěn)定,地主豪紳既有攀龍附鳳之心,又懾于大西政權(quán)的兵威,階級沖突并不十分尖銳。因此,大西政權(quán)采用暴力鎮(zhèn)壓的措施相當(dāng)有限,殺人并不多。
· 其三,“七殺碑”的傳說。
例如滿清的“七殺碑”傳說。清政府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
“天生萬物以養(yǎng)人,人無一善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 |
但是,1934年一位英國傳教士在四川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里,找到了一塊張獻忠立下的“圣諭碑”。碑文上卻是:
“天生萬物與人,人無一物與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
說的是慈悲的上天賜萬物于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是勸人畏天行善的,根本就沒有一點殺氣。而某些御用文人,把前兩句留下,后面加上七個“殺”字,來凸顯張獻忠的殘暴,其污蔑、潑糞之意,不言自明。
· 其四,當(dāng)?shù)厝俗园l(fā)祭拜張獻忠。
在梓潼七曲山大廟,是中國第一座文昌帝君廟。奉祀主神自然是文昌帝君張亞子,但在大廟的風(fēng)洞樓上還塑了一尊張獻忠的綠袍像,附近還有有一座張獻忠家廟。每年二、八月時,梓潼居民都要到塑像前參拜一番。當(dāng)?shù)貍髡f是明朝崇禎年間,官逼民反,張獻忠領(lǐng)兵對抗朝廷,到了梓潼后,殺貪官、開米倉,解決百姓長期的缺糧之苦,因此雖然朝廷大舉圍殺張獻忠,四川百姓對于張獻忠卻有擁戴之心。
張獻忠死后,當(dāng)?shù)厝藶榧耐袘涯钪椋谄咔斤L(fēng)洞樓上,為他塑像,綠袍金臉,甚為威武,香火不絕三百余年。乾隆初年,此廟曾經(jīng)遭地方官砸毀,其后,又有人重塑,但又被官方搗毀,幾經(jīng)反復(fù)。張獻忠如果屠蜀,當(dāng)?shù)匕傩諡楹螌λ绱顺绨荨?/div>
· 其五,清朝“文字獄”的下被毀的真實史書,
自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的《南山集》案起,歷時一百多年,士大夫和老百姓懾于法令的殘酷,都不敢私自藏匿張獻忠的真實史料,因而那些能證實張獻忠生平的翔實材料均被統(tǒng)治者收繳殆盡。《明史·張獻忠傳》,是根據(jù)《綏寇紀(jì)略》、《蜀碧》等野史炮制而成?!督椏芗o(jì)略》的作者吳偉業(yè),是投誠張獻忠后又因罪被張所殺的吳繼善的本家;《蜀碧》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7)進士,官居御林院編修。他們的書有多大可信度值得懷疑。
而官方編纂的《明史》這部正史都漏洞百出,先是記載蜀地有三百余萬口,后又記載張獻忠殺了“六萬萬”蜀人。
· 其六,張獻忠死了十三年后,清廷才平定四川。
1646年,即清人入關(guān)后第三年,張獻忠在西充縣鳳凰山多寶寺前中箭身亡后,滿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事實并非如此。
直到張獻忠死后十三年的1659年,清軍才攻陷重慶。也就是說,在這十三年中,張獻忠余部以及四川人民和清軍展開了殊死戰(zhàn)斗。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必然采用了殘酷的屠殺來征服?!皳P州十日”、“嘉定三屠”就是再確鑿不過的證據(jù)。據(jù)《四川通史》,1647年清將張德勝攻入成都被殺后,相繼進攻四川的清軍有高民瞻、吳三桂、李化龍等部。直到1660年,巡撫佟鳳彩始在成都建立官署;直到1663年,清軍才真正拿下重慶;直到1665年,川境戰(zhàn)事結(jié)束,全蜀才完全歸于清廷統(tǒng)治。如果張獻忠在1646年11月前,就已將四川人幾乎殺光,何需清軍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千里已無人煙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軍十多年。
· 其七,被殺人數(shù)的肆意夸大。
《續(xù)編綏寇紀(jì)略》和《明史》說張獻忠在四川殺了六萬萬(六億)人,這數(shù)字明顯夸大,當(dāng)時的中國總?cè)丝谶€不到一億,這些事實說明清政府的宣傳存在明顯夸大的成分。然而也有人指出“六萬萬”的意思,其實就是六十萬。
盡管歷史上農(nóng)民起義有亂殺的現(xiàn)象,但張獻忠屠殺到四川只剩下6萬人是不可想象的。
對此,《中國斷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論述:
“《續(xù)編綏寇紀(jì)略》所記的張獻忠起義軍在川殺人數(shù),絕不可靠。由此推想,舊史書上述幾起張獻忠起義軍殺戮事件的記載,夸大渲染之處肯定存在。但是,關(guān)于上述殺戮事件,有多種 史書加以記載,而且除了細(xì)節(jié)的差異外,基本情況大體相同,這說明這些事件應(yīng)是確有其事。狹隘的地域觀念,使他對四川人產(chǎn)生偏見,從而不僅殺了明朝殘余勢力,也殺了許多一般紳士,更殺了不少勞苦群眾,這便使這類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帶有了反人民 性。由于張獻忠之在四川大殺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這便使之嚴(yán)重脫離群眾。脫離群眾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張獻忠之大殺四川人,成為其后來遭到喪命慘敗的一個 重要原因。” |
在各種各樣記載張獻忠屠蜀的史料中,最離奇的莫過于毛奇齡《后鑒錄》中所謂的“四路屠蜀”:
“自成都起由城北威鳳山至南北桐子園綿亙七十余里,尸積若丘山。其婦不勝殺,則引絙而批于水。歲丙戍元日,命四將軍分路草殺。五月,回成都,上功疏:平東一路,殺男五千九百八十八萬,女九千五百萬;撫南一路,殺男九千九百六十余萬,女八千八百余萬;安西一路,殺男九千九百余萬,殺女八千八百余萬;定北七千六百余萬,女九千四百余萬。獻忠自領(lǐng)者為御府老營,其數(shù)自計之,人不得而不知也。” |
把毛奇齡所記錄的四路屠蜀的數(shù)字相加被屠殺的人口竟接近7億。
此外,將屠川責(zé)任全推給張獻忠一人也是不合理的,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銳減的推手,清初張烺的《燼余錄》說了一大半實話。《燼馀錄》記載:
“今統(tǒng)以十分而論之,其死于獻賊(張獻忠)之屠戮者三,其死于搖黃之擄掠者二,因亂而相殘殺者又二,饑而死者及二,其一則死于病也?!?/div> |
“獻賊”即張獻忠,“姚黃”是另一支農(nóng)民武裝勢力姚天動、黃龍的部隊,“因亂而自相殘殺者”,則是指四川地方土豪之間的攻伐。當(dāng)然,由于這本書是獻給康熙皇帝看的,作者不敢指認(rèn)清軍殘害川民的狀況。
《圣教入川記》卻率直地寫道:
“張獻忠滅后,旗(清)兵在川,一時未能設(shè)官治理。彼時川人不甘服旗人權(quán)下者,逃往他處,聚集人馬,抵抗旗兵。如此約有十年。迨至1660年(順治十七年),川省稍定,始行設(shè)官。所有官長,皆無一定地點居住,亦無衙署,東來西往,如委員然。此時四川已有復(fù)生之景象,不幸又值云南吳三桂之亂,連年刀兵不息。自1667年(康熙六年),至1681年(康熙二十年),一連十五載,川民各處被摟,不遭兵人之劫,即遇寇盜之害。哀哉川民,無處不被劫掠,殊云慘矣!幸至1681年,匪黨盜寇,悉為殄滅。然四川際此兵燹之后,地廣人稀,除少數(shù)人避跡山寨者,余皆無人跡。所有地土,無人耕種,不啻荒郊曠野,一望無際?!?/div> |
由上述可見,造成清初四川人口銳減之“人禍”,實是張獻忠、姚黃農(nóng)民武裝、殘明軍隊、清軍、地方土豪、吳三桂叛軍等戰(zhàn)亂共同肆虐之結(jié)果。此外,還有大旱、大饑、大疫、虎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