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勃:01土地流轉邏輯
3月12日,發(fā)布《關于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的決定》(下稱《決定》)指出,在嚴格保護耕地、節(jié)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賦予省級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權。
本次的政策主要有兩大要點:
1.《決定》主要為兩方面:一是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二是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2.根據(jù)《決定》,首批試點省份為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等八個省市,試點期限1年,具體實施方案由試點省份人民政府制訂并報自然資源部備案。
消息一出,近期土地流轉概念表現(xiàn)強勢。
今天,繼續(xù)就給大家聊聊土地流轉的邏輯及后續(xù)思路。
土地,按用途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用途變更實行審批制。
在這個新政之前,農用地轉為農村建設用地必須要得到國務院的審批,以前的做法目的是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但是現(xiàn)在國務院把審批權下方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這樣做的好處在于: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對于自己管轄區(qū)域內的情況更加了解,可以更好的靈活安排土地規(guī)劃建設等活動。
舉個例子,以前比方說修高鐵涉及到基本農田,其剛好經(jīng)過一點點基本農田,但施工前必須層層上報國務院后得到批準才能動工,這樣就會使得工期延后,浪費資源;而審批權下方到省級后,審批的速度就更快了,工程進度及建設就更有效率了。
此舉的目的總結一下就是:提升效率,對抗經(jīng)濟下行壓力。
再結合此前推出的新基建政策,這無疑是在實施的細節(jié)上更好的保障新基建加快進展,想要其盡快發(fā)揮作用,提振經(jīng)濟。
當前,消費和出口兩架馬車壓力較大,目前都出現(xiàn)了一些下滑,那么,新老基建作為逆周期調控的手段,勢在必行。
關于第二點,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這條試點政策也有著較深遠的意義。
在中國土地的規(guī)劃上,有一條是這樣的:堅守18億畝耕地保有紅線,2020年耕地保有量在18.65億畝,同時確保15.46億畝基本農田數(shù)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
而這一次,將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等八個省市試點將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和國務院批準土地征收審批事項委托部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這兩個政策矛盾嗎?其實并不矛盾。
首先,這8大試點地區(qū)基本農田數(shù)量相對較少一些,而且僅僅是在試點階段,試點期限為1年,并不會造成基本農田的過多流失。
其次,這些城市基本位于京津冀三角、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而這些地方主要的特點是建設用地相對貧乏,土地資源相對緊缺,并且也是新基建重點的規(guī)劃區(qū)域,該些區(qū)域基本農田的轉換試點可以讓這些經(jīng)濟體實現(xiàn)更好的城市群發(fā)展,以中心城市輻射到旁邊的城市,發(fā)揮經(jīng)濟一體化作用,更好的實現(xiàn)經(jīng)濟發(fā)展。
因此,第二條新政內容說白了也是在為新基建和重點城市群的一體化發(fā)展,努力增強經(jīng)濟活力。
02土地流轉龍頭標
回歸到相關個股上,最近兩個交易日,土地流轉概念龍頭標的漲幅均不錯,但板塊中部分個股也出現(xiàn)了一些分化,主要標的如下:
在上述個股中,進一步篩選的邏輯圍繞兩點:
1.企業(yè)擁有土地使用權分布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重慶八大省市中;
2.所收儲的土地或者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面積盡量大。
綜上,龍頭標的可以關注上海地塊的中華企業(yè)、亞通股份以及北京地塊的京投發(fā)展及中國武夷。
在土地流轉背后更深層次的邏輯上,對新基建會更強的支撐,新基建優(yōu)質個股在調整之后應該還會有一定的機會。
今天給大家簡單聊了一下土地流轉的一些內容,如果大家看完覺得有一點點收獲,麻煩大家在文章右下角點點“贊”,謝謝大家!
本文由北京中和應泰財務顧問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投資顧問 關勃(執(zhí)業(yè)編號:A0150614050001)編輯整理。內容僅供教學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