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把人僅僅視為肉身,余者不過其功能種種,當然就會看人生是一場偶然的戲劇,“死去原知萬事空”,及時行樂最是明智之舉??刹皇菃?,既然人曾經(jīng)是、終歸仍不過是一堆平等的物質(zhì),又何必去問什么意義。尤其這戲劇不單偶然,而且注定是苦難重重,又何苦對之抱以太多熱情,莫如把希望寄于死后或來生——一處清靜無憂的所在。這差不多是一類信仰的根源。問題是它把生命看得太過直觀,多有思問者怕不會滿足;比如說吧,誰知道死后會是啥樣?憑什么我要相信你的描述?
若把人生看作精神之旅,肉身不過一具臨時載體,好比一駕車馬,“乘物以游心”,你還會貶低意義,輕視熱情,寧愿生命僅僅是一次按部就班的生理消費嗎?這是另一類信仰的起點。但這類信仰,至少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
一是要證明精神的永恒,即精神并不隨著肉身的死亡而告消滅,否則熱情和意義便失根基。此題其實并不難解,因為證據(jù)一向都不隱蔽:人類生生死死已歷多少世代,但毀滅的全是肉身,精神何曾有過須臾止息!
二是要證明,困苦之于人生,是死也難逃的宿命,否則就會助長以死來赴極樂的期冀。此題的解法也不復雜:除非死等于無,否則你逃到哪兒去也還是一種生的狀態(tài);而死若等于無呢,無的意思是不存在,你又怎能逃到一處并不存在的地方去呢?
三、于是有人要強調(diào)“我”了——我的精神,我的精神難道不會隨著我的死亡而消散嗎?可事實上,“我的精神”若不融入“類的精神”,就不能算是精神,而僅僅還是肉身,或某一肉身順便攜帶的一點點自行封閉和斷絕的消息。有誰會認為一己私欲也算得一種精神嗎?比如一塊瓷片,所以被珍重,是因為它與一具完整的瓷器相關(guān),故可傳達某種審美精神;倘其太過破碎,除了是塊碎片跟誰也挨不上,確實它就不必熱情,也無須意義,它已然是回歸了清靜無憂的所在。
來源:史鐵生《身與心》圖片來自網(wǎng)絡 本文由復旦人文課fudan_renwen(咨詢電話:李老師13917693629也是微信號 )整理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