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發(fā)表在NEJM上的五項大動脈閉塞急性缺血性卒中血管內治療的隨機試驗證實第二代血管內再通治療裝置(主要是支架取栓裝置)優(yōu)于單獨內科治療。但是目前尚不清楚癥狀超過6h患者血管內治療的風險和獲益,同樣也不清楚發(fā)病6h內獲益的程度和時間之間的關系。美國、歐洲和加拿大國家指南推薦血管內治療的時間窗為6h,但是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部門推薦時間窗為8h,加拿大指南附加推薦時間窗可達12h。
為了確定血管內治療的有效時間窗,這五項研究的研究者一致同意匯總患者的數據進一步分析。該pooled分析的結果于2016年9月發(fā)表在JAMA上。
該Pooled 分析共納入5項隨機研究的1287例患者(血管內取栓聯(lián)合內科治療組634例,單獨內科治療組653例),從發(fā)病到隨機的時間平均為196 min。在血管內治療組,癥狀發(fā)作到動脈穿刺的平均時間為238 min,癥狀發(fā)作到再灌注的平均時間為286 min。在90天時,血管內治療組和內科治療組平均mRS評分分別為2.9分和3.6分。
在血管內治療組,隨著癥狀發(fā)作到動脈穿刺時間的延長,90天預后良好( better disability outcomes )的幾率逐漸下降:3h時 Common OR( cOR ), 2.79 (95%CI, 1.96 to 3.98), 較低殘疾評分的絕對風險差異[ absolute risk difference (ARD) for lower disability scores ], 39.2%; 6h時cOR, 1.98 (95%CI, 1.30 to 3.00), ARD, 30.2%; 8h時cOR,1.57 (95%CI, 0.86 to 2.88), ARD, 15.7%; 在7小時18分鐘( 發(fā)病到動脈穿刺的時間為7.3小時 )之內都保持著統(tǒng)計學顯著性差異。在血管內治療組達到顯著再灌注的390例患者中,每1h再灌注延遲都會導致殘疾程度較輕和功能獨立比例的下降,但是死亡率沒有變化。
最終作者認為,大動脈閉塞缺血性卒中的個體化數據的mate分析結果提示與單獨內科治療相比,早期血管內取栓聯(lián)合內科治療能夠降低3個月時殘疾程度。超過7.3h(發(fā)病到動脈穿刺的時間)后獲益將無顯著性差異,提示應該在7h內進行血管內治療。
文獻出處:
JAMA. 2016 Sep 27;316(12):1279-88. doi: 10.1001/jama.2016.13647.
Time to Treatment With Endovascular Thrombectomy and Outcomes From Ischemic Stroke: A Meta-analys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