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早在19世紀末期就開始研究情緒,最早詹姆士認為是身體變化引發(fā)情緒變化,比如悲傷是因為哭泣,恐懼是因為顫抖;后來心理學家坎農在此基礎上認為情緒是外界刺激通過人腦中的丘腦一邊傳遞給大腦產(chǎn)生情緒,一邊傳遞個身體產(chǎn)生軀體反應。
上述都是情緒的早起理論,而隨著心理學的發(fā)展,我們對情緒的認識逐漸清晰,目前被心理學界普遍接受的理論是認知理論。也就是說情緒并不是有外來刺激直接引起的。而是由人們的大腦進行認知評估,然后再產(chǎn)生情緒。
例如:兩人同時看到一條狗,一個人評估為危險,他就會感到害怕,并逃跑;另一個人評估為沒有危險,他就會感到平靜或開心,甚至會上前撫摸
那么情緒為什么會影響我們的判斷,是因為無論是高興或者不高興,在情緒比較激動的情況下,大腦中理性皮層的部分是不工作的,也就是說無法做出理性客觀的分析和判斷僅靠下意識的沖動和思維習慣做判斷。這就是為什么我們總說“沖動是魔鬼”,也是同樣的道理。例如:
路怒造成口角,甚至停車大打出手
樂極生悲,極度快樂也會讓我們失去理智做些出格的事。
所以處理事情的原則是——一定要先處理情緒,再處理事情。遇到自己情緒激動時,一定不要做任何重大的決定或行動。一定是先想辦法控制自己的情緒,等平靜下來以后,再仔細考慮認真分析后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