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0-2-19 18:38:58 點擊:1307
問:某些同修只在臺灣善果林接受為期一周的《弟子規(guī)》師資培訓后,就在道場開講《弟子規(guī)》。但本身禮儀、品格上卻無法落實圣賢教誨,為眾人所詬病。請問這樣如法嗎?
答:學了《弟子規(guī)》之后到處去講《弟子規(guī)》,不能用老師的身分,要用學生的身分就好。為什么?講的遍數(shù)多了,講總是勸別人,勸別人同時也勸自己,講的遍數(shù)多了,真正講上個千遍、兩千遍、三千遍,自己全做到了,自自然然不知不覺的都做到,所以決定是學生身分。我們出來講經(jīng),李老師就教我,在講臺上是學生,下面聽經(jīng)的人是老師、是監(jiān)學,這就對了。我在上面提出學習的報告,請大家來指教,請大家來幫助我,來幫助我改正,這樣的心態(tài)永遠在學習,你會有成就。所以我早年講經(jīng)的時候說過多次,人家說我喜歡講經(jīng),我說我是練習,我是在學習做報告,我不會講,所以我天天要講。我曾經(jīng)說過,我會講了我就不講了,不會講才要講,會講講它干什么?如果是以老師、法師態(tài)度去講的,那個問題就嚴重。你自己沒有學得好,你教別人怎么能教得好?所以我自己沒有學得好,天天講,我是學生,我在這里學習。不好,請大家來指教,來幫助我,我慢慢來改,這就對了,這是自他統(tǒng)統(tǒng)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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