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jīng)常會有員工在兩個企業(yè)拿工資,那么該在哪個企業(yè)交社保呢?
按照社保法的規(guī)定,非全日制員工可以自己繳納社保,換句話說,對于非全日制員工,不是必須要企業(yè)交社保。而對于全日制的員工,則企業(yè)必須要給其繳納社保。
所以,員工要想避免兩地都被繳社保的情況,最佳選擇就是一地作為正常工作,另一地作為非全日制職工。
那么怎樣才算是非全日制職工呢?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同時,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結(jié)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符合上述條件,則屬于非全日制,也就是如果兩地工資,選擇一方為主,另一方作為非全日制,即可避免兩地社保的問題,同時也可以通過選擇,來確定最佳繳社保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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