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居相,字伯輔,沁水人。萬歷二十年進士。除4恩縣知縣。征授南京御史。負氣敢言。嘗疏陳時政,謂:“今內(nèi)自宰執(zhí),外至郡守縣令,無一人得盡其職。政事日廢,天變?nèi)嗽?,縱珠玉金寶亙地彌天,何救危亂?”帝不省。誠意伯劉世延屢犯重辟,廢為庶人,錮原籍。不奉詔,久居南京,益不法。居相疏發(fā)其奸,并及南京勛臣子弟暴橫狀。稅使楊榮激變云南,守太和山中官黃勛嗾道士毆辱知府,居相皆極論其罪。
時中外多缺官,居相兼攝七差,事皆辦治。大學士沈一貫數(shù)被人言, 居相力詆其奸貪植黨,一貫乃去,居相亦奪祿一年。連遭內(nèi)外艱。服闋,起官,出巡漕運, 還發(fā)湯賓尹、韓敬科場事。廷議當褫官,其黨為營護,旨下法司覆勘。居相復發(fā)敬通賄狀,敬遂不振。居相再疏劾尚書趙煥,煥引退。及鄭繼之代煥,復以私意出宋槃、潘之祥于外,居相亦據(jù)法力爭。當是時,朋黨勢成,言路不肖者率附吏部,以驅(qū)除異己,勢張甚。居相挺身與抗,氣不少沮。至四十五年, 以年例出居相江西參政,引疾不就。
天啟改元,起光祿少卿。改太仆,擢右僉都御史,巡撫陜西。四年春,召拜兵部右侍郎。其冬,魏忠賢盜柄, 復引疾歸。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尋改吏部,進左侍郎,以戶部尚書總督倉場。轉(zhuǎn)漕多雇民舟,民憊甚,以居相言獲蘇。高平知縣喬淳貪虐,為給事中楊時化所劾,坐贓二萬有奇。淳家京師,乞移法司覆訊。時化方憂居,通書居相,報書有“國事日非,邪氛益惡”語,為偵事者所得,聞于朝。帝大怒,下居相獄,謫戍邊。七年,卒于戍所。
(節(jié)選自《明史· 孫居相傳》)
參考譯文
孫居相,字伯輔,沁水人。萬歷二十年中進士。授予恩縣知縣的官職。又被征召授予南京御史。他憑借意氣,敢于發(fā)表言論。曾經(jīng)上疏發(fā)表對時政的看法,說:“當今朝廷,在內(nèi)從宰相開始, 外地到郡守縣令,沒有一個人能盡心職守。政事日漸廢棄,天怒人怨,即使送給我堆滿天地的金銀珠寶,對于拯救國家的危難又有什么用呢?”皇帝不省察。誠意伯劉世延多次犯重罪,貶為庶人,監(jiān)禁于原籍。他不奉詔, 長期待在南京,更加無法無天,不遵守法令。孫居相上疏揭發(fā)他的罪行,以及南京功勛子弟們暴虐蠻橫的情況。稅使楊榮在云南叛亂,守太和山的官員黃勛唆使道士毆打辱罵知府,孫居相都極力揭發(fā)他們的罪過。
當時朝廷內(nèi)外空缺很多官員,孫居相一人身兼七職, 事事皆辦。大學士沈一貫多次被人議論,孫居相極力揭發(fā)他貪贓枉法、結(jié)黨營私的罪行,沈一貫才離職,孫居相也被奪去了一年的俸祿。接連遭受父母親去世。守喪完畢后,再次被起用,外放擔任漕運官,回京后揭發(fā)湯賓尹、韓敬在科場考試作弊的事情。朝廷當場判定應當剝奪他們二人的官職,但是他們的同黨多方營救,圣旨最后下令交給法律部門重新審訊。孫居相又揭發(fā)韓敬收受賄賂的事,韓敬于是不再起用。孫居相兩次上疏彈劾尚書趙煥,趙煥引咎退職。等到鄭繼之代替趙煥擔任尚書,他又因為個人心意放宋槃、潘之祥到外地做官,孫居相據(jù)法力爭。當時,朋黨勢力強大,諫官不正派的大都依附于吏部,來驅(qū)除異己力量,勢力非常囂張。孫居相挺身而出與他們對抗,志氣沒有一點點沮喪。到了四十五年,也按照舊歷,孫居相出京擔任江西參政,他聲稱身體患病沒有就任。
天啟元年,他被起用為光祿少卿。改任太仆,提拔為右僉都御史,任陜西巡撫。四年春,朝廷下詔授予他兵部右侍郎。這年冬,魏忠賢奪取政權,孫居相又稱病辭職回到老家。
崇禎元年,他被起用為戶部右侍郎,不久改任吏部, 升為左侍郎,憑借戶部尚書總督倉場。漕運大多雇傭百姓的船只,百姓深感疲憊, 因?qū)O居相的建議,百姓的狀況得以緩解。高平知縣喬淳貪婪暴虐,被給事中楊時化所彈劾,因貪污贓款二萬多兩而獲罪。喬淳家住京師, 祈求將自己交給法律部門重新審訊。楊時化正居家服喪, 通信給孫居相,孫居相的回信中有“國家政治越來越差, 邪惡的氣氛更加猖狂”的言論,被監(jiān)察官得知,報告給朝廷?;实鄞笈瑢O居相下到監(jiān)獄,貶謫他去戍守邊防。崇禎七年,他死在了戍守任上。
來源 | 《語文報·高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