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產素(oxytocin),又稱為縮宮素,是腦垂體后葉激素的一種多肽激素,由丘腦下部的視上核及室旁核的神經元細胞合成。
它具有收縮子宮、加快分娩過程的作用,還在大腦中發(fā)揮作用,影響我們的情感情緒、社會行為。
1906年,英國藥理學家亨利·哈利特·戴爾爵士發(fā)現一種垂體提取物可以促進子宮收縮,這便是后來我們所熟知的催產素。
目前臨床所用制劑是從豬、牛、羊的腦垂體后葉中提取或化學合成而得。
臨床上,催產素的主要作用是選擇性興奮子宮平滑肌,增強子宮收縮力及收縮頻率,廣泛應用于引產和催產。本文將對催產素臨床使用及注意事項進行總結。
適應證及禁忌證
引產的適應證
① 胎膜早破,>37孕周,破膜超過6小時尚未臨產者;
② 過期妊娠;
③ 某些妊娠并發(fā)癥或合并癥經治療效果不滿意,繼續(xù)妊娠將威脅母體和胎兒生命,需終止妊娠者,如妊高征、妊娠合并糖尿病、母兒血型不合等;
④ 死胎。
催產的適應證
催產素的使用目的是加速產程進展和預防滯產,對原發(fā)或繼發(fā)性宮縮乏力,排除梗阻性因素后即可采用催產素催產。
引產的禁忌證
① 骨盆狹窄或頭盆不稱;
② 胎位異常如臀位及橫位;
③ 子宮過度膨脹,如羊水過多,胎兒過大及多胎妊娠;
④ 妊娠合并嚴重心血管異常,如高血壓、心臟病等;
⑤ 畸形子宮或疤痕子宮妊娠,如雙角子宮妊娠,子宮肌瘤剔除術或剖宮產后妊娠雖非絕對禁忌,但因易發(fā)生子宮破裂,也應慎重選用。
催產的禁忌證
① 子宮不協調收縮所致產程延長;
② 繼發(fā)性宮縮乏力來源于明顯頭盆不稱或重度胎頭位置異常,如胎頭高直位、前不均傾位、頦先露;
③ 胎兒窘迫。
使用方法
1
催產素的給藥途徑
● 持續(xù)性靜脈滴注給藥
目前公認小劑量滴注催產素為安全常用的給藥途徑,可隨時調整用藥劑量,保持生理水平有效宮縮,一旦發(fā)生異常即可隨時停藥。
● 脈沖式給藥
近年來,國外學者模擬內源性催產素的釋放,采用脈沖式給藥,這樣可周期性提高血漿中催產素的濃度,從而引起子宮周期性節(jié)律性收縮,符合子宮的生理狀態(tài)。
與持續(xù)靜脈滴注相比更為安全有效,具有可調性、可監(jiān)測性及可控性三大特點。
但此種方法需用輸液泵給藥,目前尚不能推廣普及。
● 其他給藥途徑
應特別強調廢除以往那些難以控制催產素濃度的不安全用藥途徑,如肌肉注射、穴位封閉及鼻黏膜給藥等。
2
靜脈滴注藥的配制方法
應先用5%葡萄糖500mL,采用7號針頭行靜脈滴注,按每分鐘8滴調好滴速,然后再向輸液瓶中加入2.0~2.5U催產素,將其搖勻后繼續(xù)滴入。
切忌先將催產素溶于葡萄糖中直接穿刺行靜脈滴注,因此法初調時不易掌握滴速,可能在短時間內進入體內過多的催產素,不夠安全。
3
掌握合適的濃度與滴速
因催產素個體敏感度差異極大,靜脈滴注催產素應從小劑量開始循序增量。
用于催產者,將2.0~2.5U催產素加入已調好滴速的5%葡萄糖500ml中由8滴/min開始,根據宮縮頻率及強度每15min調整一次,逐漸增加滴速直至出現有效宮縮。
有效宮縮的判定標準是:10分鐘內有3次宮縮,每次宮縮持續(xù)30~60秒,子宮收縮壓力達6.67~8.00kPa(50~60mmHg),伴有宮口擴張。
但最大不超過30滴/min(10mU/min)。若滴速已達30滴/min仍未引出正規(guī)宮縮者,可適當增加催產素的量,但絕對不能超過17mU/min。
用于引產者,催產素連續(xù)滴注不應超過3天,每日滴液總量1000ml為限,無效者應停用。
若引產成功,應持續(xù)至活躍期后再酌情逐漸減量或停滴。
注意事項
催產素引產和催產雖比較安全,但個體對催產素的敏感性及清除率差異較大,較難掌握,因此,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在滴注催產素過程中應強調專人監(jiān)護。
每15分鐘測一次宮縮頻率、強度、持續(xù)時間,隨時注意羊水顏色及質量、血壓、脈搏與呼吸。有條件者最好用胎心監(jiān)護儀監(jiān)測。
2
使用催產素進行催、引產時,必需先做人工破膜,而后滴催產素,人工破膜后觀察20~30分鐘。若宮縮無改進,再進行催產素引產。
3
若發(fā)現不協調收縮或強直性宮縮,應及時停止滴注。
如停注后宮縮仍不能緩解,應靜脈滴注硫酸鎂或羥芐羥麻黃堿(安寶),否則可導致胎兒窘迫甚至子宮破裂。
4
警惕個別病例對催產素過敏,常表現為胸悶、氣急、寒戰(zhàn)甚至休克,需用抗過敏藥對癥治療。
5
催產素結構與加壓素相似,劑量增大時也有抗利尿作用,因此用量不宜過大,以防止發(fā)生水中毒引致抽搐或昏迷。
6
催產素可增加新生兒黃疸的發(fā)生率,其發(fā)生與低鈉血癥有關。
因此,建議當輸液量>1000mL時應加適量含鈉溶液,以防新生兒低鈉血癥的發(f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