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英雄岳飛因為一心抗金,而被南宋皇帝趙構(gòu)和宰相秦檜構(gòu)陷罪名入獄處死,同為將軍的韓世忠不服,就去找秦檜問:岳飛何罪之有?秦檜回答:其事體莫須有!
語出《宋史·岳飛傳》:“獄之將上也,韓世忠不平,詣檜詰其實。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曰:‘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然后岳飛就因此被殺害,這就是著名的“莫須有”!相信每個中國人讀到這段故事的時候,都恨不得除掉秦檜替岳飛報仇,但是其實歷史上堪媲美秦檜的“莫須有”這一罪名的事跡也不在少處,本期我們就挑選歷史上很著名的三個罪名,和莫須有作一比較。
“腹誹罪”這個罪名一聽就是一個強詞奪理的罪名,“腹誹”是在心里吐槽,不說出來不明確態(tài)度怎么能定罪?但是古代帝王說啥是啥,因此他非要說你腹誹有罪要殺,其他人也沒有任何辦法。罪名也不過是為了師出有名而已。
這個倒霉的吐槽怪叫竇嬰,降罪的皇帝則是漢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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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是千古一帝,不過這樣的帝王對于權(quán)勢和地位自然是更加看中,不容挑釁,竇嬰之所以攤上這個“腹誹罪”,也是被蓋了腹誹皇帝,大不敬的大帽子。
竇嬰是漢文帝竇皇后堂兄的兒子,早年因為不支持梁王繼位,被竇太后嫌棄,甚至不讓他入宮,可以說非常慘了。不過后來漢武帝繼位后,竇嬰憑借自己的政治能力得到了漢武帝的認可,武帝重金請竇嬰出山。
但是竇嬰為人耿直,后來遇到了政敵田蚡,二人頗有嫌隙,田蚡和竇嬰不同,小心思很多,能言善辯,可以說是一名有能力的小人,逐漸取代了竇嬰在朝堂上的位置。
竇嬰有一位朋友叫灌夫,耿直人的朋友自然也是耿直人,在一次酒宴中喝多了,得罪了田蚡,田蚡順勢治了灌夫的罪,要殺死灌夫全家人。竇嬰看不下去,盡全力為灌夫開脫,田蚡更是不喜,于是決定順便讓竇嬰一起翻車。
本來武帝已經(jīng)決定不治竇嬰的死罪,但是田蚡暗地里添了一把火,《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中記載:“乃有蜚語,為惡言聞上,故以十二月晦論棄市渭城。”,意思就是武帝聽到各種流言蜚語,認為竇嬰大不敬,在心中腹誹君主的不是,治了他死罪。
竇嬰有政治才能而心形剛直,但也正因為此得罪了小人,無法自保,也難怪司馬遷感嘆:“武安負貴而好權(quán),杯酒責望,陷彼兩賢。嗚呼哀哉!遷怒及人,命亦不延。眾庶不載,竟被惡言。嗚呼哀哉!禍所從來矣?!?/strong>
這個罪名翻譯一下就是人才不來上班也是罪,發(fā)明這個罪名的皇帝是朱元璋。
這又是一位大佬皇帝,可見荒唐的罪名不一定出自荒唐的皇帝,有的時候權(quán)勢越大,做出的事情越匪夷所思。
朱元璋設置這個罪名,可以說是被逼得,明初當官這個職業(yè)高危,而且老板還是終極工作狂,時不時殺人的那種,所以導致很多文人不愿意出仕,有了《明史》中記載的“古之為士者,以登仕為榮,以罷職為辱。今之為士者,以混跡無聞為福,以受玷不錄為幸”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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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開國需要能人志士輔佐的心態(tài)可以理解,但是他畢竟也不是什么禮賢下士的好人,不受待見也可以理解。然而因此被判罪名的文人隱士們確實是何其無辜,僅僅是朱元璋稱帝建功路上的墊腳石罷了。墊腳石不好用了,不愿意讓自己用那也不能讓別人得到,不如消滅。這個罪名看似荒唐,實際上藏著一位帝王的野心和殘忍。
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頒布《大誥》,基本上就是他的語錄,里面的各項要求和條例甚至高于律法。其中規(guī)定:“寰中士夫,不為君用,罪皆至抄割。”意思就是,國內(nèi)所有的士大夫,只要不為我所用,都殺了。而且第二年又作了“續(xù)編”、“三編”,從此文人們不合作徹底成了犯天條的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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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不為君用這個罪名,朱元璋是個老實人,直接寫出來了,歷史上不寫出來而因此而死的人也并不少。
比如華佗,雖然《三國演義》中寫的是他想對曹操實行不靠譜的外科手術(shù)而惹毛了曹操,但是歷史上主要記載的是曹操想讓他當官或者做自己的私人醫(yī)生,華佗耿直拒絕,曹操因此殺人。
“意欲罪”聽名字就知道和“莫須有罪”一樣,是一口可以隨便扣在頭上的大鍋,也是發(fā)生在明朝,這位明朝大臣于謙(不是吃喝抽燙的那位捧哏)的一首《石灰吟》和《滿江紅》一樣,是膾炙人口的詩詞。于謙還寫過《岳忠武王祠》紀念岳飛,卻最終走上了和岳飛一樣被陷害而死的命運。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閑。粉骨碎身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乙?/blockquote>明代常年面臨少數(shù)民族的騷擾,有一個著名的戰(zhàn)役叫土木堡戰(zhàn)役,戰(zhàn)役中明英宗被俘,國家無君,京城一時亂成了一鍋粥,很多人紛紛要求南遷。
在這個生死存亡的時刻,于謙站了出來,當時他是兵部的一名大臣,以他為中心組織起了京城的保衛(wèi)組織,把明英宗的弟弟推上了皇位,就是明代宗。
有了皇帝,明軍也有了戰(zhàn)意,幾次重創(chuàng)對手,終于打退了進犯的瓦刺軍。這時候,英宗是回來還是不回來,就成了一個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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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莫名降罪的人總是老實人,于謙也是一名心中只有國家大義的老實人,他堅定地要救出明英宗,代宗心里顯然會因此不喜,英宗一回來就將其軟禁。
不過后來明英宗又奪回了自己的皇位,于謙對于國家是功臣,但是卻在英宗被俘時推了新帝上位,也見證了明英宗最狼狽的時刻,對于帝王來說,這樣的人一定不能留下。因此盡管于謙居功至偉,在權(quán)力面前,明英宗毫不猶豫地選擇了讓他死,于是給他扣上了“意欲謀反”的罪名,殺死了于謙?!?strong>意欲罪”由此而來。
于謙和岳飛可以說是難兄難弟,都是對國家無條件的忠誠,卻因此而遭到懷疑,終于死于莫須有的罪名。于謙之死,不愧于他的詩句:“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和現(xiàn)代法律體系不符合的罪名,比如古代“不孝”是大罪,甚至能致死,現(xiàn)代只能是一個民事糾紛,這個和法律的進步以及人們的觀念變化也有關(guān)系,所謂“不孝”的定義,古代和現(xiàn)代顯然也完全不同。如果我們現(xiàn)代人這樣工作一年不怎么給家里打電話,放到古代有心人眼里就是對父母不管不問,是大罪,顯然不適用于現(xiàn)代的價值觀,不過在不被利用的前提下與上述一些迷之大鍋還是有本質(zhì)的區(qū)別。
神奇的罪名都是來源于帝王,這些罪名產(chǎn)生的根本原因都是犯罪的人威脅到了皇權(quán)或者是挑釁了皇帝的絕對權(quán)威。所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殺人降罪,不過是找一個殺人的理由罷了,至于罪名是什么,則是完全看帝王的心情了。
文/特約作者 元氣爆破少女乖醬
圖/網(wǎng)絡
參考資料/《宋史·岳飛傳》、《史記·魏其武安侯列傳》、《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