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中小學生考試管理規(guī)定
二、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guī)定》(下稱《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yè)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不得宣傳升學情況。
三、所以《規(guī)定》當中已經(jīng)明確了學生、家長對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yè)成績的知情權。同時,成績又是個人的信息,學校應當采取一對一的方式,對待學生和家長,而不得采取公開的方式進行發(fā)布。”劉小惠說。
四、注意到,《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中第七條為:學校應當尊重和保護學生的人格尊嚴,尊重學生名譽,培育學生的榮譽感、責任感。學校應當建立健全表彰、獎勵學生的規(guī)則和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學校不得公開學生個人的考試成績、名次,不得對外宣傳學生升學情況;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學校采集學生個人信息,應當告知家長,并對所獲得的學生及其家庭信息負有管理、保密義務,不得隱匿、毀棄以及非法刪除、披露、傳播、買賣。
五、而正式發(fā)布的《規(guī)定》在第十條則調(diào)整為:學校采集學生個人信息,應當告知學生及其家長,并對所獲得的學生及其家庭信息負有管理、保密義務,不得毀棄以及非法刪除、泄露、公開、買賣。學校在獎勵、資助、申請貧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學生個人及其家庭隱私;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等學業(yè)信息,學校應當便利學生本人和家長知曉,但不得公開,不得宣傳升學情況;除因法定事由,不得查閱學生的信件、日記、電子郵件或者其他網(wǎng)絡通訊內(nèi)容。
六、
七、二、當前學生家長對考試成績知情權的困惑
八、受國家“雙減”何減負政策影響,小學一二年級取消了書面考試,三年級以上及中學各年級均不得排名公布。這些舉措是為了減輕孩子的學習負擔,較少家長的焦慮。
九、在這種政治背景下,小學一二年級沒有書面考試,當然也就沒有考試成績通報可能,況且孩子尚小,家長對孩子的考試成績關注度較低。其他年級學校不允許排名何公布成績,老師沒有義務和權力向家長通報孩子在校學習情況。孩子不知自己在班級位次,無法告訴家長自己考試情況。對于高年級,尤其是中學階段,部分中下等學生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告知家長學習成績。這種情況下,對于孩子學習情況來說,家長實際上竟成為局外人。對于初三和高三年級來說,孩子目前學習狀態(tài)、成績所處位置都未知,家長如何正確實施家庭教育、如何協(xié)同學校教育、如何指導孩子規(guī)劃未來學業(yè)等亟待解決問題均處于困惑狀態(tài)。
十、三、剝奪家長對孩子考試成績知情權的后果
十一、《家庭教育促進法》明確規(guī)定,父母或監(jiān)護人對孩子健康全面發(fā)展負有直接責任。作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重要指標之一的考試成績,不但直接反映孩子學習情況,同樣也能反映德育、體育等學科狀況。在沒有更為科學的評價的當下,如剝奪了家長對孩子考試成績等孩子具體在校表現(xiàn)的知情權,將錯失家庭教育機會,家校共育很難形成合力。具體表現(xiàn)在:一是在學校開展課后服務政策下,學生在校時間越來越長,親子互動時間僅剩晚間休息和早餐時段,家長和孩子互動交流機會少了,家庭教育影響力弱。二是很難及時發(fā)現(xiàn)孩子不良表現(xiàn),尤其對于高年級學生來說,日常表現(xiàn)具有一定的隱蔽性。三是對孩子學習現(xiàn)狀不能及時了解,容易錯失教育良機。四是不了解孩子具體表現(xiàn),甚至對孩子成績有很大誤解,甚至較高期望值,在中高考成績出來以后造成親子較大心理落差,導致消極問題產(chǎn)生。
十二、四、建立孩子考試成績情況溝通渠道建議
十三、作為家庭和學校都要積極落實國家“雙減”政策影響,采取有效舉措減輕孩子和家長負擔。落實“雙肩”所有措施,都要以確保孩子健康全面發(fā)展為前提。
十四、一是要改革學生學業(yè)評價辦法,開足開齊課程,對每門學科都給出科學評價,以全面評價促進學生健康全面發(fā)展。
十五、二是要加強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引導家長樹立正確人才觀和教育觀,要把孩子健康全面發(fā)展作為育兒目標追求。
十六、三是要在國家“雙減”政策背景下,探索學生學習情況家校溝通機制,消除學生在校表現(xiàn)信息家校交流壁壘,凝聚家校共育合力。
十七、
十八、據(jù)報載,杭城中小學期末考試收官后,有一位學生的媽媽在班級群中一遍遍呼叫教師,想知道女兒考了多少分。教師很是糾結:說吧,違反教育部及省市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和通知精神;不說吧,又怕家長不樂意。
豈止是杭城一所學校的教師很是糾結,應該說,是絕大多數(shù)地區(qū)的絕大多數(shù)教師,尤其是教語文、數(shù)學、英語等學科的教師,都會遇到學生家長希望知道孩子考試成績的情況。特別是期末考試后,這種情況更為突出。
必須承認,家長關心孩子的學習成績,希望知道孩子的考試分數(shù),是一件很正常、也很應該的事情,因為家長是有這個“知情權”的。所以,教師應該讓學生家長知道自己孩子考試的成績。
不錯,教育部在2018年10月發(fā)出過《關于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guī)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明確規(guī)定“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又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減負措施的通知》?!吨行W減負措施》被稱為史上最嚴“減負三十條”?!吨行W減負措施》中明確指出:“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學生考試成績及排名?!备魇∈锌h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也先后紛紛出臺了相關規(guī)定、下發(fā)了相關通知。學校、教師自然應該無條件地執(zhí)行和落實這些規(guī)定和通知精神。
但是,我們千萬不能誤讀了這些規(guī)定和相關通知精神,更不得以此為借口或理由剝奪家長應有的“知情權”。何為“公布”?“公布”就是“公開發(fā)布”,讓大家都知道。何為“排名”?“排名”就是“按一定標準排列名次”。只要教師“不公布”“不排名”,就不是去觸碰相關底線或紅線,又何懼違反教育部的明文規(guī)定、各省市縣的通知精神?
關鍵問題是,教師應該站在關心愛護學生、著眼學生發(fā)展的角度,要注意“說”的方式方法,講究“說”的藝術。
杭城這位學生家長“在班級群中一遍遍呼叫教師”,足見其期待、焦躁、急切的心情。教師如果不聞不問、置之不理,必然會引起家長的不理解、不滿意,甚至會產(chǎn)生誤解、排斥、抗拒乃至演變?yōu)槊?。教師有責任、有義務滿足其合理、緊迫的要求。但是,千萬不能在“班級群”中回復,因為這樣做一是暴露了學生的“隱私”,二是違背了相關規(guī)定、通知精神。更何況,萬一由此而導致了什么意外狀況、偶發(fā)事件,教師就只能“啞巴吃黃連,有口說不出”了,嚴重的還會“吃不了兜著走”。比較明智的辦法應該是:直接與家長單線聯(lián)系,坦誠溝通。
教師不僅要“說”出學生的成績,更要根據(jù)學生平時學習的實際情況、最后考試的得分及失分點等,給予實事求是的評價,“說”出中肯的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讓家長對孩子的情況能夠了然于胸,心中有數(shù),然后采用合適的方法,進行合宜的安排,充分利用假期,有的放矢地讓孩子查漏補缺,或“提級升檔”,或讓學生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或要求學生每天堅持體育鍛煉,或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等等。
此外,還需要與家長有效溝通、友情提醒:這次考試成績只代表過去。如果孩子成績比較理想,要淡定一些、低調(diào)一點,不曬、不秀、不炫孩子的成績或分數(shù),努力讓自己的孩子靜下心來,謹防孩子得意洋洋、得意忘形,從此產(chǎn)生虛榮心理、自滿情緒。對部分期末考試成績一般或者不理想的學生家長,要努力讓他們對自己的孩子充滿信心,要多看孩子的努力,多看孩子的進步,讓孩子面對現(xiàn)實,腳踏實地,奮起直追。